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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写手风流 (第2/2页)
他跟连夫人说想写本小说并不是开玩笑,也不是为了给夫人装逼,他是受到了那本叫《戏姻缘》小说的启发。 他跟夫人说的是实话,牙刷这东西虽然挣了些钱,但马上就会出现仿造者,这个时代又没有商标注册法,又没有什么专利权,你挡不住别人仿造。 所以,他们只能卖个开始,以后,这种牙刷会大量的出现,利润会越来越少,他决不再卖第二次。 既然这样,那就要做点别人不能干的事。 那个叫江风月的能写小说,自己也能写啊。 当然,这货是不会写小说的,他自问没有那个才能。但是他看过很多小说,前世时,他就喜欢看那些才子佳人的小说,而且他记忆力奇好,仔细想想,就能想个**不离十。 自己虽然不能写,但自己能抄啊。 那些人写出来的小说能千古流传就说明了它们的魅力,自己抄写出来,不怕后周的人不看。 而且,这个东西别人也仿造不来,因为这些东西都存在他的脑子中。 越想越得意,越想越可行,陆晨嘴角露出了笑容。 “陆兄究竟想到了什么?为什么露出如此yin|荡的笑容?” 王中王实在憋不住了,他看陆晨一会儿一脸严肃,一会抓耳挠腮,一会儿又喜笑颜开,忍不住问了出来。 日,什么叫yin|荡的笑容?你当老子跟你们一样? 陆晨心里鄙视了一把王中王,但手却摆了一下:“陆晨正在思考,不要打扰。” “切!” 王中王三人嘘了口气,思考?你小子知道什么叫思考吗?鬼知道你在想什么歪主意呢。 想写小说,《红楼梦》无疑是首选,这是巨著,而且陆晨首先想到的就是《红楼梦》。 高中时,陆晨便通读了《红楼梦》,因为他发现,如果想要泡妞,特别是泡那些有些文青病的文学女青年,首先便要通读《红楼梦》,抱着这样的态度,他对《红楼梦》是反复研究。真正做到了手不释卷。 但有个问题,这书太长了,不是一时半会能写完的,这个时代又没有电脑,就靠着手写,这也太辛苦了。而且他想要快速的挣钱,太长的《红楼梦》不能写。 短故事也有很多,三言两拍中就有很多的精品,《卖油郎独占花魁》、《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些都可以写。 但陆晨最后想到了《莺莺传》,也就是根据这个改写过来的《西厢记》,这个故事太精彩了,不但有人们喜欢看的缠绵悱恻,更有才子佳人的相爱相约,《莺莺传》中还有最后不能在一起的深深遗憾。 好的,就这个了,陆晨终于决定写《西厢记》,一拍膝盖,陆晨哈哈大笑:“就这个了。” 王中王三人吓了一跳,望着兴奋异常的陆晨,王中王问道:“陆兄想到了什么?” 陆晨正色说道:“陆晨决定了,既然那个叫江风月的写小说能卖钱,陆晨也决定写一本小说来卖。” 噗嗤…… 王中王三人乐坏了,贴饼子的鼻涕泡在鼻孔下吹起了一个泡泡,久久不破。 陆晨望着三人的样子一阵心烦,这叫什么眼神?老子又不是怪物。 “咳……咳咳……不是小弟说你,陆兄啊,这可不是什么人说写便能写出来的。陆兄太过想当然了吧?” 猪一只言语委婉。 “陆兄,你作的诗小弟们都看过。但故事这个东西不是什么人都会讲的,陆兄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为好。” 贴饼子极力相劝。 “陆兄,咱们安心做个护院不好吗?陆兄已经靠自己的想法挣到一些银子了,小弟们也知道陆兄的本事。但写故事,噗……小弟实在看不出陆兄有这个才能。” 王中王说得就比较直接了,而且中间还忍不住笑场。 靠!陆晨大怒,这是鄙视,真正的鄙视。 陆晨站起看着三人,正要说话,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冷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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