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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救荒活民 (第2/2页)
赶走的,而是因为天气寒冷,主动退出了中原地区。第二个寒冷时期发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历时大约六百年,齐民要术中记载了当时北方树木的发芽时间,要比现代晚了半个月左右,可见当时冬季之漫长。第三个寒冷时期便发生在大定,历时百余年,北方大雪漫天,江南洞庭湖等湖泊全部封冻,黄河封冻也是常态。 雪灾、水灾、旱灾、蝗虫、黄河决堤,接踵而至的灾害置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并加剧了贫富分化。 就譬如粮食,虽然朝廷在各地都设有常平仓,但一旦遇到灾害,储备粮便无异是杯水车薪。事实上,粮食多囤积在粮商及豪门大户手上,普通百姓家里存粮极少,一旦遇灾便难以为继。 世上不缺善人,但更不缺jianian商,灾害来临之际,能指望他们竞相出手赈济? 工部、户部这两个职能部门也无有应对良策,干脆装死甩锅,极力要撇清干系或者说减轻责任。 那个时空,冯过是经历过饥饿的,感同身受,第一时间联系冯去疾购粮捐给灾区,算是尽一份心力。 他又想起那个时空救灾二事,一是范仲淹,一是赵汴。 吴州、两浙路爆发大饥荒,杭州灾情特别严重。当时在杭州就职的范仲淹,先下令散发米粮赈灾,并鼓励百姓储备粮食。 他发现吴州民俗喜好赛舟,并且笃信佛教。于是他就鼓励百姓举行划船比赛,自己也日日在湖上宴饮。从春至夏,当地百姓几乎天天都扶老携幼在湖边争看赛船。 另外,他又召集各佛寺住持,对他们说:“现在饥岁荒年工钱最是低廉,正是寺院大兴土木的大好时机。”于是各寺庙住持都去募工兴建寺庙。他又募工兴建官家谷仓及吏卒官舍,使得每天募集的工人数多达一千。 做了这二件事情后,范仲淹就把粮食的收购价格提升到了一斗粮食一百八十钱(之前是一百二十钱),大家都不明白他的做法。范仲淹来不及解释,接着命令部下沿江多张贴榜文,详细描述了杭州饥荒的情况以及米价上涨的行情。 粮商们听说后,便争先恐后地往杭州运粮,认为到杭州可卖个好的价钱。但当粮食聚到一起后,范仲淹立即将米价降到原来的价格,紧接着又降到一斗一百钱,这让百姓们不仅能买到低价的粮食,而且得以顺利度过饥荒。 朝中台谏官员为此事弹劾范仲淹,说他不体恤荒年财政困难,竟鼓励百姓划船竞赛,还在寺院大兴土木,既劳民又伤财。 范仲淹上奏给出了谜底:“臣所以鼓励百姓宴游湖上,寺院、官府大兴土木,其用意正是借有余钱可花的百姓,嘉惠贫苦无依的穷民,使得靠出卖劳力生活的百姓,能依赖官府与民间所提供的工作机会生活,不致背井离乡,饿死荒野。” 两浙路又有灾荒,“米价踊贵,饥死者相望”。诸州政府为平抑粮价,皆在“衢路立告赏,禁人增米价”。米价虽然控制住了,但市场上却没有多少米可以出售。当时在越州任太守的赵抃,则反其道而行之,命人贴出公告,宣布政府不抑粮价,有多余粮食之人尽管“增价粜之”,想卖多少价钱就卖多少价钱。如此一来,各地米商见有利可图,纷纷运米前往越州,很快越州的商品粮供应充足,米价也跌了下来。 这则故事记录在明代冯梦龙编撰的《智囊全集》中。冯梦龙讲完故事后评论说:“大凡物多则贱,少则贵。不求贱而求多,(赵抃)真晓人也。”而对“禁人增米价”的政府行为,冯梦龙则讽刺道,“俗吏往往如此。”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赵抃比俗吏的高明之处,是他不迷信政府权力的“看得见的脚”(行政命令),而更相信市场的“看不见的手”,正好谙合经济自由主义。 二人救灾实有异曲同工之妙,冯过查了查,这个时空并未有相似之事发生。 虽然“增价粜米”用以赈灾貌似荒诞,但确是切实可行的,且见效极快。一念于此,冯过当即就此事写下条陈去找大领导费宏,详细解说其中奥妙。怕费宏一家之言难以让上头拍板,他又连续拜访了资哲、辛弃疾、杨廷和、李格非,力推此事。 利国利民,自需用些心思。至于能不能成功,那便不是他所能决定的了。 他又铺开纸,端端正正的写下: “救荒活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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