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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钞能力,铁鞋大盗 (第1/2页)
朱停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生意,也没有开过店。 他认为无论做什么生意,都难免有蚀本的时候,他绝不会冒这个险。 其实他不做生意,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只因为他从来没有过做生意的本钱,但他的外号却叫“老板”。 朱停是个懂得享受的人,而且对什么都很看得开,这两种原因加起来,就使得他身上的rou也一天天增加。 胖人看起来有福气,很有福气的人才能做老板,所以很多人叫他老板。 事实上,他的确是个有福气的人。 他的长相虽然不敢恭维,却有个非常美丽、非常贤惠的老婆。 他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做过一样正经事,却总是能住最舒服的房子,穿最讲究的衣服,喝最好的酒。 他还有件很自傲的事——他总认为自己比陆小凤还懒。 你只要一看见他,坐到那张宽大而舒服的太师椅上,世上就很少还有什么事能让他站起来,哪怕是动一动! 因为他无论要做什么事的时候,都必须要先“停”下来想一想。 只要想得开了,世上也就没什么事是非做不可了。 朱停现在就想得很开,所以他从太师椅上起身,亲自打开后院的炉灶,然后光着膀子热火朝天抡大锤。 坐在太师椅上的是李瑾瑜,另一张太师椅上的是铁飞花,两人正在悠闲的品着茶水,享受着午后的阳光。 至于如何让朱停站起来? 这个实在是太简单了! 一箱金闪闪、亮灿灿、白花花、碧莹莹的金银珠宝摆在眼前,但凡犹豫哪怕一秒钟,都是对钱的不尊重。 人到中年的大胖子,可以不尊重自己的懒筋,但必须尊重钱。 虽然这些钱朱停存不下一文,都会被老板娘小心翼翼的藏起。 据说老板娘藏起钱来,即便司空摘星和楚留香,也休想找到一个铜板,而且两人也不会来朱停家里下手。 毕竟这里坐着个神捕! 无论两人多大的名头,说穿了也不过就是贼,面对六扇门神捕的时候,心气总是会不免低上三四分。 李瑾瑜喝着老板娘泡的茶水,有些得意的说道:“让一个懒人不懒的方法有很多,我喜欢最简单的那种。” “那是因为他不够懒!” “如果他真的是个大懒人,又怎么会有一双无与伦比的巧手呢? 任何一种技艺、一门学识,都是要付出无数血汗才能有所成就的。 世人只看到朱停现在很懒,岂知他当初也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我记得海棠有个天下第一庄,招揽了各式各样的奇人,其中便有一个天下第一懒人,你有去看过么?” “没有,我怕忍不住砍了他!” “为什么?” “那种人活着,就是浪费粮食,是对所有辛苦劳作的人的羞辱!” “但他毕竟没有违背律法。” “所以我才不去看,眼不见,心不烦,别在我眼前转悠就行。” “都已经是天下第一懒人了,怎么可能在你眼前转悠,岂不累死他?” “累死也好,节约粮食!” 老板娘施施然走了进来,用两根手指头拈着块小手帕,微笑道:“没想到李公子竟然如此看中这个胖子。” 李瑾瑜道:“每一个靠自己的能力赚钱的人,都值得被尊重,尤其是朱停这种技艺炉火纯青的巧匠。” “据说李公子出门能捡到宝藏。” “江湖讹传而已,我确实曾经捡到过一笔钱,所以你不用尊重我,因为捡钱只是运气,和本事完全无关。” “把捡来的钱守住,岂不也是大大地本事?李公子过谦了。” “说得好,说得好,朱停有你这样的老婆,已经胜过陆小凤十倍!” 话音未落,门口传来一个非常不正经的声音:“你个大混蛋,有事叫我小凤凰,没事时就在背后编排我!” “我说的每个字都是实话,你个单身汉,难道比有老婆的人强?” “你不也没成亲?” “刚刚升任公子榜魁首,若是就这么下榜,我这也太没面子了。” “琅琊阁真是的,连你这种混蛋都能当魁首,怎的我就不能上榜?” “如果琅琊阁出一个江湖十大混蛋排行榜,你肯定是前三甲。” “切!你以为你能逃得过?” 陆小凤拿起李瑾瑜身边的茶,毫不客气的一饮而尽,随后化身葫芦娃。 “噗!” 茶水全都喷了出去! “你这混蛋!这什么味道?” “赶路的时候比较累,身体出汗实在太多,便让老板娘加了点盐。” “你这是加了一点盐?” “反正我喝着很正常!” 确实很正常。 苏樱的药劲虽然已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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