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者在华夏_第十五章 长途跋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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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长途跋涉 (第1/2页)

    西汉文帝时,《惩贪律》中规定:“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这条法律把贪赃、枉法、受贿、自盗这些贪官的犯罪特征都包括进去了,而且治罪很严,可至死刑。

    东汉沿袭西汉法律,并有一些新规定。本初元年(公元146年)下诏:“赃吏子孙,不得察举。”建和元年(公元147年)下诏:“长吏赃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这些规定,已不只惩办贪官本人,前者是说赃官之贪行,要影响到子孙的前程;后者是说刺史、郡守都负有纠举之责,如果失职也要受到惩处。东汉时被惩办的贪官,如安帝时的中郎将任尚,“坐赃千万,槛车征,弃市。”光武帝时,大司徒欧阳歙因“赃罪千余万发觉下狱”,死在狱中。

    安定城,衙门后院里,“啊,来人啊,来人啊,来人啊,死人了。”

    衙门被惊动了,盖完这一张通关文牒,REV-8就再也无能为力了。

    它趁着慌乱碰触到了一名官兵,然后在人们没法注意到它的时候,变成成了那名官兵,然后从县衙正门走了。

    两名丫鬟早上起来发现两名小妾在房里被绑着,然后就叫了起来,然后给她们松绑,解开嘴里的布的时候,小妾就大喊:“有妖怪啊,老爷被妖怪杀死了。哇~哇~哇~哇”的大哭。

    然后是夫人和夫人的丫鬟被发现也是捆着的,也是哭着大喊:“妖怪杀人了,妖怪杀了我的夫君啊,啊~啊~~啊。”

    衙门里的人发现了县令的尸体,还有书吏的尸体就知道刚才堂上的那人不是县令是妖怪。

    阿穆扎的商队是早上就在等城门开的,因为手续齐全,就被放过了。

    现在基本所有的胡人商队,能走的大多数都走了,因为县衙把消息传给城门的时候,基本已经没有胡商逗留了,就最后一个也提前得到消息让上对去城门排队,拿到文牒的就起码狂奔到了城门口,离开了安定城。

    而REV-8想离开城,没人拦得住。

    这一回,只要在大汉境内,这些胡商们都是安全的了,因为扎堆在一起通关,整个商队浩浩荡荡跟军队一样,护卫在一起都不下500多人了。

    可是麻烦也来了,接下来要到武威郡,这一路最多只能遇到村落或者小镇了,

    这算是真正开始了长途跋涉。

    REV-8没有在用汉人的衣服,而是变换成了阿穆扎队伍里护卫的衣服样式。

    这是逃难的商队,食物不足靠打猎,水不足,REV-8教他们如何接露水。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虽然是官道,但是这里的官道周围还是树木,但是根据阿穆扎的说法,过了一条前面的大河就是沙漠了。

    可是距离这条大河也有很长的一段路啊,甚至比从长安到安定都远。

    安定城,四座城门都关闭了。

    县令被杀,犯罪证据就摆在身边。

    好在东汉祸不及家眷,如今三名县令的妻子和小妾只能该去哪去哪了。

    袁校尉在城中已经找不到王铁和沐十八了,对着手下说:“我就觉得什么人能拉开五担弓?还那么准,肯定是妖怪幻化而成的。”

    王铁见到胡商们出了城就跟着,因为并无拦阻。

    而且王铁是把所有的家当都带上了,如今他有手艺,去哪都饿不死。

    一个月后,终于走到了黄河,而对岸便是长城。

    可是这是黄河,想要过河就得走桥,或者是找渡船,这商队想要过去,靠渡船?

    所以就要去北地郡从义渠县过桥。

    而这里便是北地郡的地界了。

    阿穆扎说:“真希望义渠县城不会和安定城一样敲诈我们。”

    因为是在黄河的边上,义渠城比安定城大很多,而且更繁华,可是商队想进城的时候被拦了下来,守城的校尉说:“实在抱歉,现在成立的胡商和商人太多了,客栈也都满了,因为现在是黄河的汛期,还请见谅,你们有什么需要的可以先告诉我。”

    REV-8已经换上的汉人的衣服骑着马拉着一个箱子走过来递给校尉一张文书,校尉一看就说:“将军请。”

    这份文书是伪造的,REV-8扫荡安定城知县屋子的时候,看到了很多人的笔记,将军的,司马的,十常侍中的其中一人的,还有很多很多。

    然后模仿,在用黏菌机器人伪装成官印,用知县的印尼盖上去了。

    REV-8又不需要睡觉,一晚上可是干了不少事的。

    进入了义渠城,就发现这里的建筑风格和长安有些像,而且这里也是有很多的小吃,商铺。

    REV-8没有耽误时间,直接走到了西门,因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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