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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我回来了 (第2/3页)
是打算一脚将少年的尸体踢开来着,少女心中爹爹医术如神,看似平常的一脚将烛踢回魂了。 少年总是呵呵笑着,眼神清澈,纯真无暇。 二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相互作伴,一伴也是十年。 这十年间,青衫客不问世事,外界群雄割据,由十国变为六国,又从六国变成了十三国,分分合合。 村里百姓孤陋寡闻,不知今年几何,如世外桃源。 夏日炎炎,河边嬉戏,少女如荷,初长成。 “呐,小虫,你就没想过你真正的爹娘是谁?” 烛挠挠头,望着清澈的河里,鱼儿游动的路线清晰勾勒,他随手拍向河面,几条小鱼弹入框中。英俊的青年呵呵一笑:“爹就是爹,娘就是娘,还能有谁?” “可我不想我爹是你爹,不想我娘是你娘。” “瞎说,我爹就是我爹,我娘就是我娘。” “傻子,不理你了!” 灯儿趁傻子挠头的功夫,抢过他框里仍蹦跶的鱼儿,朝烛作鬼脸吐舌头:“今天我赢了!今晚你来磨药粉!” “好!” 望着少女蹦蹦跳跳的背影,青年乐呵呵地傻笑着。 临走前他顺手又从河里拍了几条鱼,将鱼苗儿放了。 他抓的鱼,总会比少女少一条。 落日黄昏,一邋遢的黑衫外来客,风尘仆仆,戴着斗笠,走出骆家。 “夏王请您考虑考虑。” 黑衫来客走出骆家,轻轻留了一句。迎面撞见骆家儿女,黑衫客摘下斗笠,露出一双如狼般凶戾的眼睛。他眯着眼笑了笑,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大黄牙: “喔?好俊的娃。” 他笑眯眯地望了两人一眼,洒然离去。 入屋,两鬓发白的骆兵王沉着脸,望着桌上一枚暗红色的玉佩。 “去将药草晾了去!成天嘻嘻哈哈,成何体统!” 骆兵王一见二人张口便骂,夫人来劝。 他们一家,煮了热腾腾的鱼汤。 烛下的厨,骆兵王头一回说烛煮的鱼汤,很膻,难喝极了。 那夜,夜半,灯儿熟睡,烛被一阵刺耳的声音吵醒。他偷偷打开门缝去看,发现骆兵王正挑着一盏灰灯,灯下磨着生锈的细剑。 黑衫人来访三天后,下了一场大雨。 骆兵王将两个大箩筐塞给灯与烛,让他们上山采药,采不满就别回家。 雨下了一夜。 那一夜天很黑,雨很腥,像极了血。 背着两筐沉沉湿湿的药草,烛与灯返回家中,家中黑灯瞎火,村中染满了血,尸横遍野。 黑衣人站在雨中,雨水凝在半空,似一柄柄小剑,将骆兵王穿成血人。 灯愣在雨中。 “快……走!” 骆兵王拼死一剑刺向黑衫人。 烛一咬牙,带着灯跑入山中。 批命那人没说错,骆兵王确实命中注定有一死劫,劫中带水。 他死在暴雨中。 烛与灯逃出千里,隐姓埋名,开了小店。 自那之后,灯儿疯疯癫癫,忘了那一夜的事,仿佛变回了孩童时般,成天哭闹着要去上山采药,要去河里摸鱼。 烛照顾着疯癫的灯儿,在一镇上,隐姓埋名。 后来烛才知道,世间有一种人,叫做异人。 天生异人,异于常人。 天下分久必合,大夏王朝统一五国。 夏帝麾下,有一群人,皆是异人,自称“执命人”,不服者杀,叛乱者杀,异心者杀。 杀到尽头,四方归心,天下太平,夏朝鼎盛,名垂千古。 一眨眼又过二十年,昔日少女落日黄花,青年仍容光焕发,二人不似夫妻,更像母子。 骆灯儿仍疯疯癫癫,蓬头垢面,似一疯婆子。 夏帝染疾,每况愈下,执命人分裂,各自称雄。 民间开始兴起“猎杀异人”的风潮,凡举报异人者,奖赏纹银百两,免税三年,免服徭役,一人举报,九族光荣。 烛打猎回家,家中被官兵团团围住,大火焚烧。 疯婆子在火中指着烛凄厉地大叫着,又笑又跳:“异人!嘿嘿!他是异人!杀了我爹的异人!爹!爹!爹!异人该死!都该死!” 烛束手就擒,于茫然中,被层层锁起,带到夏朝都城,打入天牢。 在天牢中,阔别三十年,烛再一次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我,是,谁?” 夏朝末年,冬。 一场大火烧了夏都,辉煌二十年的夏朝,一夜倾塌。 天下再乱。 “我是不死的。” 烛浑身伤痕累累,踏上旅程。 他东渡大海。 南临湿地。 北达荒原。 一年,两年,十年,五十年。 百年。 一时间,厉诡复苏,魑魅四起。 山野林间,妖魔食人,世道炎凉。 有方野道人行侠仗义,亦有热血刀客斩妖屠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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