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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谁叫咱是专业的呢 (第1/2页)
第102章谁叫咱是专业的呢 年轻的黄警官可能性子急一些,立马反驳道:“我们要是没有证据,就不会亲自登门了。 这案子基本没什么问题,严不严重不是你了算的。 孩子家长什么时候回来?我看和你也没什么用。” 显然是黄Sir看马凉年轻,根本就没有拿他当回事儿,都懒得和他废话。 “黄警官,我前面已经表述过了,家里的事情颜总已全权委托我亲自负责,您的话不太妥当吧! 再了,连我准备什么都不听一下,就这么武断下结论? 法庭上还允许辩护呢,现在都还没完全定性,连话都不让,不合适吧?”马凉也毫不客气,顿时出言讥讽道。 换着别的地方,他还不至于如此不善。可身在富婆的别墅里,该收着点脾气的是这位年轻的警官。 这里可是2005年的,能住这儿的都不是一般人。 哪怕是阿Sir办案也要看人下菜,来了又怎么会连正常基本流程都敢不顾了呢。 一旁年长的周警官立马打圆场:“马先生,抱歉啊! 黄还年轻,还不熟悉办案流程,您有什么想法可以先看,不过这个案子的证据目前看确实很充分了。” “谢谢周警官理解! 不过我事先声明,我并不是什么都不懂行的年轻人,法律就是我的本职专业。 免得一会儿又闹出误会,以为我的话可能会得不太耐听了。”马凉一脸严肃地回道。 两位阿Sir对视了一眼,这才坐直身子认真起来。 周警官的口气都变得更客气了:“马老师,您先看,我们可以一起再分析分析案情。” “行,那我就从专业的法律角度,分析一下这个案件吧。 首先,我国现行法律在这方面暂时是有缺失的,对于虚拟资产的保护并未有明文规定。 而且,过往也没有相关的同类案件有过判罚的先例。 其次,对于网络游戏账号这种虚拟资产的价值,目前为止在法庭上并不被承认。 因为游戏账号的价值很难认定,目前没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在做这些事情。 如果盗取的虚拟资产价值都不明,直接认定为盗窃罪都无法准确量刑。 第三,孩子确实是因为不懂事贪玩,才盗取的对方帐号。 但并没有把帐号售出非法牟利,也没有用游戏账号做出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这个行为的危害,暂且可以认为是十分轻微的。 第四,就算是用不正当手段盗取了他人游戏账号,这事儿的确不对,但对孩子总该是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吧。 按现行的司法解释来,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哪怕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只要主动交代、积极退赃,也可以认定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都不认为是犯罪。 连真实盗窃都如此界定,何况是司法界暂时都未有定论的网络游戏盗号行为呢。 两位警官,以上从法律专业角度做出的分析。 孩子犯了错我们肯定认,但总要看看作案动机和社会危害性再下定论吧。 目前仅凭报案饶一面之词,未有充分证据的话,并不能构成立案的标准。 这是我方的看法和意见,哪怕是上了法庭也是一样的观点。”马凉宛如罗翔老师附体,义正言辞地了一通,直接给两位阿Sir都懵了。 他也没有胡乱忽悠,而是真正从法律专业出发进行的分析,可以是有理有据、毫无破绽。 别是游戏行业这会儿本来就不受国家待见,就算是数额巨大,各地也不见执法部门愿意管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我国首例利用网络病毒盗号牟利案件还是“熊猫烧香”病毒案,这案子2006年年底才发生,2007年9月才判的案。 而且还是因为“熊猫烧香”这个计算机病毒危害巨大,大批量作案这才引起了重视。 而且“熊猫烧香”案也没有当做游戏盗号案处理,而是当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启动司法程序的典型案件。 真正的首例网络游戏盗号案,一直到2011年年底才有犯事人被网警抓获,按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增设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罪进行判罚的。 而且这个案子也是因为批量犯罪,金额巨大才被受理。 平常一些的游戏盗号事件,即使报案也无人理会。警力资源有限,谁有空浪费在这种事上面。 况且现在才2005年,什么游戏盗号不盗号,连法律条文都不明确,鬼才愿意理会。 估计是被盗号的那个家伙,在公安部门有熟人,故意夸大了帐号价值,这才引起重视,查到了苏米头上。 毕竟《热血传奇》这款游戏嘛,有段时间吹得神乎其神,一个装备炒到了上百万都樱 周黄两位警官也是协助异地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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