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一盒小动物 (第2/2页)
都替嘲魇准备好了,就差亲自上阵走一趟。 嘲魇看着男人,想从他眼中找出点什么情绪来,却一无所获。 他是个伪装好手,不说话的时候,眼皮总是懒懒地垂着,看起来性格温和,好像一点脾气都没有,但如果你把男人当做一朵柔弱的小雏菊,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不是雏菊,是吃人的霸王花。 ------------------------------- 睡了一夜安稳觉,第二天清晨,凌少群从鸟啼声中醒来。 他睁开眼,看见一只胆大的麻雀从窗户飞进,停在了果儿雪白的肚皮上。 果儿今天又睡成仰卧状,翅膀大摊,肚子朝上,还打着呼噜。 凌少群心里叹气,是不是该纠正一下果儿的睡姿了,毕竟它现在是凤凰,不是山鸡了,这样睡会被其他小鸟嘲笑的。 果然,他刚想完,那只麻雀就吱吱呀呀叫了两声,像是配合他一样嘲笑了一番,然后拍着翅膀飞走了。 凌少群忍不住过去将果儿翻了个身,果儿动动尾巴,依旧睡得很响。 洗漱完,凌少群想出门走走。 他有意去买两件像样的衣服,之前那几套旧的旧,破的破,只有身上这件战士袍还能配得上他英俊的风采。但他总不能一直穿着战士袍,一副随时可以上阵杀敌的样子,况且现在他有钱了,可以心安理得地烧钱。 他第一个想到让青翎给他当谋师,青翎挑选衣服有他一套独特的眼光,无论什么布料经过他的搭配,都有种雅丽大方感,还很显气质。
不过今天青翎陪关东上山找乐肴去了,凌少群只好先自己转悠转悠。 太安有两条街最为出名,一条是凌云寺下的普陀大道,另一条是由西至东横穿太安的金叶街,而蓬夕楼又恰好建在金叶街上。 金叶街因道路两旁种满了银杏树,一到秋天,叶子变成金黄色,落在地上也是一片金黄,天上地下相呼应,路过的人不得不赞叹一句妙景,故而命名为金叶街。 正值夏日,凌少群暂时是看不到黄金落地的璀璨景观了,但大街上形形色色的店铺也足以让他大开眼界,特别是酒肆,每隔一段路就会出现一家。 凌少群抬眼看各家店名,往前走着,忽然一阵议论灌入耳朵。 “这贼人也太大胆了,竟然偷到秋茗居去了。” “谁说不是呢,整个太安都知道秋茗居的老板不好惹。” “看样子又要放傀儡精灵了,你们可见过那傀儡精灵捉人?” “见过见过,直接就捅出来个洞,哎呦,可血腥了。” 他们的对话凌少群听得清清楚楚,他是个闲不住的,听完马上抬起脚转了个向。 来时的路上他刚好经过一家名叫秋茗居的酒肆,按回路走,不一会便找到了。 这时看热闹的人将秋茗居围了起来,吵吵嚷嚷,却没人敢走近一步,谁都知道蓝楹精灵杀伤力强,为了避免伤及无辜,他们只敢站在店外安全界限往里瞄。 凌少群也伸着脖子看,从人头之间瞄到了一个衣衫褴楼的穿越者,正被一群镜人追着打。 “劳驾打听一下,里面这是什么状况啊?”凌少群问边上的人。 那人捂了半边嘴,飞快地答道:“这贼人偷吃了店家的粮食,被发现了,又不肯给钱,店家招来伙计,说要打到他拿出钱为止呢。” 凌少群:“不是说有蓝楹精灵吗?精灵呢?怎么没看到。” 那人一脸惊悚看着他,兄台,你这么期待是怎么回事?蓝楹精灵出来可就要出人命了! 事实上,凌少群的确是期待的。 虽然蓬夕楼里养了不少蓝楹精灵,但除了蓝蓝外,其他精灵只会黏在墙上或者屋顶上装木雕,连动都不怎么动过,他真想亲眼见识一下这群精灵的厉害。 那小贼功夫不高,逃命的本领却不小,还自带了轻功底子,躲避几个伙计的扫把绰绰有余。 只见他一下跳到凳子上,一下钻进桌子底,一边用簸箕挡,一边朝身后扔酒壶,效果还挺显著,店老板一看酒壶全砸地上了,脚一软,差点给他跪下。 “快,快把蓝楹精灵给我放出来。”他颤抖着嗓子喊话。 店小二连忙拿扫帚尾巴顶了一下天灯的机关,天灯罩子立马打开了,一群精灵从里面飞出来。 凌少群睁着铜铃般的眼睛,看得起劲,就缺拿上一袋瓜子嗑了。 忽然,他感觉哪里不对路,那个被追着打的人,这身段,这条葫芦辫子,怎么如此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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