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塔楼的示好 (一) (第2/2页)
在这里的,对么?” “你在考试的时候睡着了哦?” 明参只是拿着拐杖拄地,平淡开口:“因为很简单。” “唔........” 似乎拥有很快把话题聊得进入尽头这种天赋的明参假装没有察觉少女赌气的脸颊。他耸了耸肩,然后向着校门口走去。 女孩不禁加快了脚步,然后轻轻揪住了男孩那伴随步伐摆动的衣角:“明参,你今晚打算做什么?” “图书馆。” 明参扭过脑袋,停住了自己的脚步,解释道:“我需要去查一些资料——你知道的,我挺喜欢去翻一些城市记录,或者某些老报纸,从文字语句之中去了解瓦萨尔斯这一座城市。” “.......虽然早就知道你的回答会出乎意料,但我还是没想到会是这种答案——明明从现在开始就是假期了。” “如果你希望我会像那群孩子一样考完试后就到处享乐的话,估计就要失望了。” 少年摆弄了一下手中拐杖,开口道:“压抑之下得到释放的欢愉才会更加的剧烈切使人兴奋与快乐,但我对于这种感觉实在是提不起兴趣——相比而言,在晚上的图书馆中亮上一盏钨丝灯,再来杯红茶或是咖啡,面前摆着书籍——这才更加温馨、适合考后的放松,不是么?” “唔,你真的是一个怪人。” 法尔忒妮面无表情的说道。
嘎哦嘎哦,要我说,你们两个都是怪人。 菲腹诽道。 虽然明参已经把自己的晚上规划了行程,不过人们总是喜欢说这么一句话——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话无论在什么地方几乎都很适用的,我的朋友,因为事物的发展往往都有着这么一条规律,那就是没有规律,这就导致了无论任何事情不到最后人们往往无法知道结局——不是么? 在前往图书馆之前,当然应该先去某间可爱的小餐厅,来上一块烤制得焦褐酥脆的牛角面包,上面撒上诱人的芝士碎与晒干的罗勒叶,配着浓香美味的奶油芝士蛤蜊汤,当然瓦萨尔斯是能勉强吃到米饭的,不过价位几乎是按照克来算,但是明参每次有着足够阔绰的手笔和荷包——真棒。 不过,校园门口立着的是讨人厌、熟悉的身影。 纳克萨.扎.T.比利冯斯特——杰出优越的贵族先生,他的出现让悬挂天上的太阳都黯淡了几分——深亚麻色的外装勾勒出了他标准的体型,修长匀称的双腿支撑起那讨人喜欢的上身,精美可爱的格子礼貌上绑着一条看上去就很贵的雪白色缎带。 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显得很耀眼啊,金色头发先生。 与他交谈的是一位老人,蓄着夸张的大胡子,那一对深邃的眼珠仿佛能捕捉世间一切色彩的卓越之处,而高傲得仿佛玉砖洁白的额头预示其中藏着丰富的智慧与见地。 仿佛大理石雕刻的鼻子高耸,那是北地人种的显著特征,而这位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卜辞.康斯铎尔汀.萨托里奇是密斯克布索罗大学油画系的一位老教授,他的画作曾经展览于克乍索皇家艺术馆和英格拉的艺术展,可以说,他手下挥动的色彩能够换算成几何式增长的名声和金钱。 纳克萨很显然看见了明参。他似乎是毫不失礼且得体的结束了和卜辞先生的谈话,后者显得很是理解与大方,北地人特有的豪放嗓音以大小和某种两人才能听懂的笑话的形式传入了明参的耳中,这并未让他感到多少愉悦。 “菲,知道么——‘不期望的总会实现,因为你并不需要你所必要的’——我不是很喜欢塔楼的人。” “可不是嘛,大诗人——我敢打赌,肯定没什么好事。” 他们的交谈声音很小,即使附在边上侧耳倾听恐怕也很难听清,因此法尔忒妮并没有疑惑于明参居然能和菲对话——虽然他们常常这么做——她现在脑中所想的,是那个正在和卜辞先生交谈的年轻人,不论怎么看都感觉有些眼熟。 不过某种隔阂很是唐突的出现在脑内,但并没有令她感到异样。 ‘当异样成为了正常,那么异样就是正常’ 想要快步离开的明参很快就被俊朗帅气的金毛先生给挡住,这一幕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尤其是那些热衷于谈论爱情小说的青春期的女孩,脑海中充斥着的迷幻能叫她们看什么都带着桃色,而这正是大多数人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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