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光明之箭 (第2/2页)
/br> 罗尔来到了苍息凡的旁边,凝视着天空:原来是个探路棒,故意给大小姐开路,那位还真是下了血本。 “咦,他跑了,合着,他就这么跑了?来这一日游。” 这个黑衣人便成了一道流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如划破天际的闪电,消失在了天地尽头,仿佛是用了什么加速的秘法,粗略估计有五倍音速。 漆黑的藤蔓一道一道贯穿天空与大地,数不胜数,几公里长的藤蔓乃是不折不扣的庞然大物,挥舞、穿刺、爆炸,这是一场人间的灾难。 苍息凡绝望了。 ······ ······ “我给你调查一下这个幻影城堡的防御部署。”雨小余道。 雨小余的洞察力破解一个不是特别复杂的幻境太过简单,没有一丝挑战性,很快这个幻影森林的构造图出现在了苍息凡面前。 从外到内一共三道防线,距离中央二十公里是一条防线,距离十公里是一条防线,距离中心五公里是最后一条防线。 第一道防线是火焰狮,这儿只有三百头火焰狮,空荡荡的,大部分火焰狮都离开了这里。 第二道防线是混合的物种,铁甲虫、银蚁、磐石守卫、碧血毒蝎、银月狼、墨影豹、冰原巨象,稀奇古怪,蚀者飘荡,总计数量一千两百头。 第三道防线是一个一个黑影剑客,犹如忠诚的守卫顶住哥哥交通要道,有两名墨影骑士在幻影黑柱的旁边巡逻。 雨小余道:“苍息凡,你觉得能攻进去吗?” 关键不是这群幻者,而在于那株遮天蔽日的神秘藤蔓,苍息凡底牌再多都打不过紫静瞳,两个紫静瞳都闯不破破枝构建的防御圈。 ······ ······ “他们没机会了。你的设计没有发挥作用,他们就要毁灭了。”昭影说道。 杰羽道:“苍息凡死了,这才是关键。我不关心他是怎么死的,只要死了就好。”
昭影道:“倘若莫客刃在这,我相信他能杀进去,只是苍息凡不是莫客刃。” 莫客刃是牛掰,十三阶跟十二轮盘之主的十二使徒打了一架,昭影敬佩不已。 罪恶之城的城主不是浪得虚名。 ······ ······ 紫静瞳道:“主人,我不会打仗,但这场战争跟指挥天赋无关,暗者的配合天衣无缝,除非毁掉幻影黑柱,否则绝对攻不进去。” 雨小余看着一本正经的紫静瞳,不由得嘲讽了起来:“紫静瞳jiejie,你是在说废话。除非毁掉幻影黑柱,否则绝对攻不进去。可你不攻进去怎么毁掉幻影黑柱。这暗者所有的防御都是围绕幻影黑柱展开的。” 苍息凡看着严肃认真的紫静瞳:“紫静瞳,解除面罩,跪下。” 紫静瞳没反抗,没有抗拒,跪在了地上,解除了面罩。 在那个学院之中接受了比军事化还要残酷的训练,对主人的命令不用思考都会绝对服从。 一张绝美清丽的脸庞映入眼帘。 苍息凡低下头,亲了她一口,光洁的额头上掺杂少女的芬芳。 “攻不进去算了。” 紫静瞳不敢站起来,低着头。 “起来。” 紫静瞳站起来,苍息凡后退了一步。 他的左手改变了形态,一只奇形怪状的机械之手出现在他的左手上,仿佛上帝给他接了一个强有力的假肢,衔接得完美无瑕,没有一丝违和感,美而强大! 他用这只机械之手握住了一把奇形怪状的神弓,这把神弓接近了苍息凡的身高,握在他手中有点不协调,神弓表面是白色与蓝色,散发着柔和的蓝白之光,宁静而和谐,美好而清静,看上去蕴含着极为纯净的能源,神圣而至高! 这把武器不是锻造成的,千百万次锻造都不可能形成这么完美的神弓,这是自然形成的,四大超神器之一——神权刹盾! 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神权锻造出来用以审判的神权刹盾,独一无二,举世无双! 紫静瞳道:“主人,您会受伤的。” 苍息凡深吸了一口气,举起了那把神弓,通过神权刹盾的瞄准系统对准了幻影黑柱,右臂缓缓向后拉动,无形的弓弦随之变形,只有神弓本身没有一丝变化,犹如时间与空间。 一支箭出现在了弓弦上,白色的虚幻之箭。 在神权刹盾的正前方有一块宝石,这块宝石是用来镶嵌神石的,这块宝石上映射出了一道光,光辉形成了一道神奥的符咒,审判字符。 苍息凡放开了右手,虚幻之箭穿过了审判字符,带着超神器的审判之力飞向了远方。 ······ ······ 一个虚幻的柱体是这个城堡的关键,位于防御力最强的位置。 外来有敌人,可是完全不需要在意,三百头火焰狮就能将敌人歼灭,即使敌人非常侥幸地突破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一定能拦下敌军的进攻。 二十公里,要隔着二十公里毁灭幻影黑柱,倘若不是天罚魂宗,那就是一名高级星法师,一名来自寒舆谷的高级星法师,白族的弓箭手众多,嫡系弟子都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长弓。 可是,即使有弓箭射过来,破枝的藤蔓可以形成一道密不透风的防御墙。 箭矢飞过来,空中拦截还是来得及的。 可是,错了,大错特错。 一支虚幻之箭,在天地间没有带起任何的痕迹,仿佛根本不存在,但是虚幻之箭真的存在。 打破了空间。 惊扰了秩序。 毁灭了黑暗。 一道流光贯穿了幻影黑柱,在幻影的柱体上留下了一个细小的孔洞。 这支虚幻之箭太快,仿佛不需要时间且可以无视距离,这就是神权刹盾,天上地下,一旦锁定就无处可逃。 快到什么程度,快到破枝的枝蔓来不及拦截,快到超越了天罚魂宗的意识。 虚幻之箭,带来了光明,光明可以驱散黑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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