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十三 (第2/4页)
是那熟悉的李四。 众人突然听到李四的声音。明显吓了一跳急忙开口道:“你,你是李四?” “废话啊,当然是我。” “你是人还是鬼?”张三问道。 “我当然是...人啦,还鬼。鬼的话,你转头看看,我就在你身后。”李四压着嗓子开口说道。 众人听了吓了一跳,因为李四真的就在他们身后。 “啊!”众人大叫,连连退出几步开口说道:“李。李四,你就念在我们同事一场的份上绕过我们吧。” “是啊,是啊,我上有老下有小的,还不想死啊。” 众人连连祈求道。 这时那李四倒是无奈了,摇头道:“我当然是人了,要是鬼你们还能站着?不信你们来摸摸看,鬼还有温度吗?” 听到这话,张三大着胆子,上前伸手摸了摸李四的手。而后深深舒了一口气道:“有,有温度,有温度,是,是人。” 众人闻言,纷纷上前,伸手摸脸摸腿摸手! “好了,好了,我又不是娘们,老是摸我干嘛。不就是突然肚子疼蹲坑去了,实在没劲就和你们开一个玩笑,看看你们一个一个的熊样,真是丢人啊。”李四哼道。 “诶。你小子,找削呢吧,这事情也能开玩笑?”众人很是愤怒,刚刚是真的着急了,也是真的被吓了一跳。 “好了,好了。别逼逼了,没事就好,我给你说,李四以后这种玩笑不能开,大家多替你担心。”队长开口说道。 “是,是,队长,我知道了,以后一定不了,这肯定是最后一次。”李四笑道。 “好了,好了,没屁事的都散了吧,赶紧去上班,一会儿门外面馆见。”队长不爽的哼道,今天大家居然被这李四耍了一番,不过总是感觉,这个李四好像是有所变化。 这队长并没有多想,甩了甩脑袋,可能是刚刚自己也信了李四吧,真实的,哪有那么多的鬼呀的。 “上班去,上班去,都散了。” ... 另外一边,小狐狸带着明日一路疾驰,飞奔,算是安全离开这个学校,到了一个僻静的小街之中,然后两人才慢慢的落了下去。 “诶,小狐狸,你怎么知道我在那学校?”明日问道。 小狐狸一脸担忧的样子,开口解释道:“我们因为太担心你,所以打算出来找你,然后我就施了一点法术...寻你踪迹到了那个蛋糕房,遇到了那个女警,她说你去了医院,然后我们又去医院寻你一番,何姑娘说你早就离开了,之后我们两个离开的时候,途径那学校,我突然感觉到一道道法之力,抬头就看到一黑衣人飞掠而过,然后,我就上去看了看,没想到就找到了你。” 明日点头,今天也是多亏了小狐狸啊,如果不是小狐狸及时赶到,自己想要脱身还是很困难。 “谢谢你啊,小狐狸。”明日认真的说道。 小狐狸摇头,满足的说道:“只要明哥哥没事一切就好。” 明日笑着摸了摸小狐狸的脑袋而后说道:“你这耳朵和尾巴怎么回事?” 小狐狸闻言低声说道:“我,我对法术控制还不是那么全面,一旦施法,就会现出耳朵和尾巴,这样,是不是很难看?” 小狐狸失落的问道,头上两只毛茸茸的耳朵直接搭怂下来,样子很是失落,心中就担心明日讨厌自己现在这样子。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就已经很在意明日看自己的样子了。 明日一笑,伸手摸了摸小狐狸的小耳朵笑道:“哪有,这样很可爱啊。” “真,真的吗?”小狐狸急忙抬头高兴的问道,那已经搭怂下去的耳朵瞬间竖了起来,很是在意明日这句话的真假。 明日笑着点头,开口说道:“当然是真的了,你现在样子很可爱呢。” 小狐狸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明日并没有因为自己这幅样子而感觉到苦恼。 “对了,明哥哥你怎么半夜去了那学校?”小狐狸疑惑的问道。 听到这话,明日脸上的笑容瞬间凝集,冷声说道:“有人在那学校之中以阵法唤醒了一个没有离去的凶魂。” “凶魂?阵法?被唤起?”小狐狸疑惑的问道。 明日点头开口说道:“是的,一个黑衣人,我不知道他是谁,在天台之上和他交过一次手,是个高手。” 说着明日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刚刚和他交手,自己手心也留下道道印记,短时间不会好了。 小狐狸看到明日手心的伤痕之后,急忙关切的问道:“明哥哥。怎么回事,要不要去看看?还是先回去上点药吧。” 明日笑着摇了摇头道:“不用,一两天就好了。” 就算是明日自身修复能力极高,可是面对这种被道法所伤的伤势来说,也只能静养。而那个黑衣人短则七八天,长则半个月,都不会好的。 这就是自己的好处,更重要的,这也是一个线索。 “那个黑衣人,莫非是当是我感觉到的那个人?”小狐狸问道。 明日点头随后答道:“想必应该是的,只不过那个人很难对付的,遇到他之后要小心。” 明日不知道那个黑衣人是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如何,但是却要唤起那已经被人做法沉睡了的凶魂。就从这一点看,这个黑衣人很邪恶,起码如果和小狐狸遇上的话,一定要万分小心。 小狐狸点头说道:“谢谢明哥哥,我记下了,将来见到那人一定会无比小心的。” “好,这样就好。”明日开口说道。 “明哥哥你有什么计划吗?”小狐狸问道。 明日并未多想直接开口道:“当然是除了那凶魂,想办法将其超度,或者消灭,之前她附身于叶蓝秋身上。只差一点,就害死一条性命。” “叶蓝秋?是那个让你奋不顾身跳楼救得那个姑娘吗?”小狐狸问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