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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告状无门 (第2/3页)
写的字太潦草,王青松认不清楚。 “认不清的字空着!待会儿回来再补上。”李艳红不由分说,坚持要去国光旅社退房。 王青松也叫她们去,说自己辨认字迹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就算有的字认不清,也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 见他们夫妻俩这么热情,白素珍非常感动。她望着王青松笑了笑,说了声谢谢,就和李艳红一起出了门。 等她们从国光旅社回来时,王青松已经把起诉书抄好了。 白素珍看了一遍,非常满意,因为她写的好几个错别字,都被王青松逐一更正过来了。 第二天,在李艳红家吃过午饭,白素珍再次来到孝天市人民法院。 传达室里坐着的还是苏庭长。 他见到白素珍,明显没有前一天热情,既没有与她握手,也没有为她倒水,而是从座位上站起来,说:“我去趟厕所。” 他离开后,就把白素珍一个人晾在了传达室。 白素珍等了好半天,也不见苏庭长返回。她坐在传达室的长条椅上,焦虑万分,非常不自在,时不时站起身,走到传达室门口向外了望,但一直不见苏庭长的身影。 上个厕所怎么要这么长时间?正当她拎起手提包,准备上楼去寻找苏庭长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女法官笑容满面地从楼上下来了。 “苏庭长上午有个会,你有什么事就对我讲吧!我姓楚,也是民庭的。”女法官显得比较亲和,声音也非常动听。 白素珍于是拉开手提包的拉链,拿出起诉书,呈到楚法官面前。 楚法官把两份起诉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听白素珍滔滔不绝地叙述了半天案情,才发表意见:“虐待致人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房产纠纷问题,可以找法院解决,但起诉书的格式不对,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没有写齐全,没有列示证据清单,也缺乏相关的证据材料,必须重写。” 白素珍争辩道:“苏庭长昨天讲,虐待老人案件法院是可以受理的。请您行行好,把我的起诉书收了,尽快让案子进入审理环节。” 刚才还是笑容满面的女法官,脸色霎时阴沉下来,坚持自己的意见。无论白素珍好说歹说,她都不点头,丝毫也没有通融的余地。 白素珍只好起身告辞。走出孝天市人民法院,她真不知道该如何办是好了。考虑了好半天,才决定去孝天市人民检察院看看。 孝天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她的是一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子。 白素珍自我介绍之后,又开始诉说自己的悲惨遭遇。从她一岁半被亲生父母遗弃说起,一直说到她的养母喝农药自尽。累得她口干舌燥,舌敝唇焦,咽长气短,腰酸背疼。 接待她的小伙子笑着说:“我是在这儿临时代班的,不是经办人员。你下午一点半来这儿找我们刘主任吧!他负责这事儿。” 说了半天等于白说! 白素珍无可奈何地走出孝天市人民检察院。可能是因为说话太多了,她感觉肚子特别饿。看到北正街口有个卖早点的小摊儿,她走了过去,要了一碗馄饨。吃完后,觉得没有吃饱,又要了一碗。两碗馄饨花了四毛钱。看看手表,十二点一刻。 再去哪儿呢?回李艳红家?这个钟点儿别人要么正在吃午饭,要么已经午休了,去了都会打搅别人。而且,返回孝天地区实验中学一趟得半个小时,在李艳红家里也呆不了多长时间。 “去汽车站候车室坐一会儿算了。”这样想着,白素珍就前往附近的孝天地区汽车客运站。 实在是太疲倦、太困乏了,她在候车室里找了个座位坐下,没一会儿,就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醒来时,已经快到下午一点半,她赶紧前往孝天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传达室值班的,换了一位年近半百的男人。 一问,果然姓刘。 白素珍于是热情地喊着“刘主任”,主动与别人握手。 坐定之后,她又开始讲述她的苦难史。 刘主任耐心地听白素珍讲完,同时把她的起诉书浏览了一遍,再才慎重其事地予以答复。 刘主任说,虐待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案中的被害人已经死亡,属于命案,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去过市法院。他们说,这事该检察院管。”白素珍如实相告。 “乱弹琴!”刘主任生气地说,“只要是自诉案件,就属于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受理。如果法院觉得证据不充分,可以移交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接下来,刘主任又耐心地介绍了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以及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三个司法机关是如何分工的。 他说,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这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虐待致人死亡案,肯定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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