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大家春节假期快乐 (第3/5页)
不幸身亡,于是没有子嗣的中年大叔就收养了朋友的儿子,把他接回法兰西当做亲生儿子抚养长大。 由此可见,亦飞云相当于从概念上代入了原有人物,继承了原有人物的身份和人际关系。 经过和大叔的一番交谈后,他得到了两个重要讯息: 第一,今天是1789年7月14日,这在历史上是巴黎民众攻占巴士底狱的日子。 第二,和他在一起的大叔名叫贝尔纳·罗伯特,法兰西人,是一位大商人,在巴黎拥有很多商铺产业,同时也是制宪议会的议员。 其实以贝尔纳的身份,本不必亲自带领商队了,但是跑商对他来说,已经成为了一项爱好以及生活的一部分。 “呜——呜——” 几声狼嚎传来,贝尔纳眉头不由皱起,右手不自觉摸向了插在腰间的手枪。 “都打起精神来!伙计们,握紧你们的枪,把子弹上膛,小心野狼!”贝尔纳喊道,同时四处张望着。 在声音的源头,一棵足有几人合抱之粗的大银杏树下。 一个年轻人背靠大树,面对狼群的步步进逼,似乎陷入了绝境。 光看那个时髦发型,一头白发加上最近流行的锡纸烫,就知道他绝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和亦飞云一样,他也是玩家。 然而白发年轻人的遭遇就比亦飞云惨多了,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后,没走几步路就遇到了一群饿狼。 当时白发年轻人立刻开枪打死了一只,趁着狼群受到惊吓退开的时机狂奔而去。 但狼是一种非常狡猾的野兽,它们没有轻易放过猎物,而是远远地跟在后面。 狼的耐力很强,远超人类,哪怕是博尔特那个等级的跑步高手,短时间内或许能拉开距离,但迟早会被追上。 所以白发年轻人眼见无法甩开狼群,便跑到这棵大银杏树下,准备殊死一搏,背靠大树可以免去后顾之忧。 白发年轻人右手握住匕首挡在胸前,左手则举着枪。 燧石手枪只有一发,眼下的情景显然没有给他装填弹药的时间,手枪能起到的作用也仅仅是威慑罢了。 突然,一只灰狼从旁边蹿出,朝着他的左手狠狠扑咬过去。 白发年轻人手枪一转,枪把便像锤子一样猛砸在了狼头上,当场将这头狼砸死在地。 一声狼嚎响起,似乎是头狼下达了命令,众狼立即发动了攻击。 白发年轻人的身手极佳,他先是用匕首扎进了一只狼的咽喉,然后将这头狼甩了出去,撞飞了另一头狼。 剩下的几只狼一拥而上难以应付,他整个人一跃而起,在半空又踩上树干,正要跳到高空的树枝上去。 谁知那只头狼一跃三米高,一下咬住了他的右小腿。 白发年轻人咬牙忍痛,一手抓住树枝,另一只手扔出匕首,匕首正中那只头狼的眼睛,后者才松口坠落。 他马上两臂发力,翻身到了枝干上。 鲜血从白发年轻人的小腿流下,滴到蹲守的灰狼头上,那灰狼盯着树上的猎物,眼中满是骇人的凶光。剩下的几只灰狼没有因为头狼的死亡而退去,它们将银杏树围了起来。 “咔擦。” 要命的是,树枝竟然在这个时候断了,灰狼见状立刻群起飞扑。 白发年轻人身在半空,虽然他的身手远超常人,但没有借力之处或者够得着的枝桠,纵有一身功夫也是无计可施。 眼看就要落入身下那些狰狞的狼口,几下枪声蓦地响起,当白发年轻人落到地上时,身旁便只有群狼的尸体了。 小河边,贝尔纳亲自帮白发年轻人清洗伤口,抹上膏药,再用纱布包扎止血。 “幸好商队备着医药箱,天气这么炎热,狼的咬伤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容易引发感染。” 看来即使是貌似简单的试练世界,也潜藏着致命的危险,尤其是对于他们这些来自现代的人。 “那个……你也是天行者吧?”亦飞云在马车上小声道,接着他又展示了一下手上的黑色戒指。 “恩。”白发年轻人看了他一眼,神情有些冷漠。 我去,这么高冷? “你是杀手吧?”亦飞云吐槽道。 “你怎么知道?”白发年轻人看向他,冰冷的目光中带着细微的惊疑之色。 亦飞云惊了,他只是开个玩笑随口一说,没想到对方这样回答。 这家伙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真的是杀手? 看起来也不像啊! 他只见过光头的杀手,没见过烫头染发的杀手,搞得这么显眼,一下就把安保人员的目光给吸引了,怎么混入人群刺杀? 难道是“狂战信条”里的那种刺客? 亦飞云忽然想到那只被匕首插眼而死的灰狼,当时他就觉得有些奇怪。 卧槽!不会真是杀手吧…… 想到这,亦飞云微微一笑,故作高深道:“我感觉到了你身上的杀气。” 对方一怔,陷入了沉默,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尴尬起来。 他这是默认,还是觉得我开的玩笑很傻,不想搭理我? 亦飞云忍不住确认道:“额……你真是杀手?” “没错。”白发年轻人叹了口气,似乎对这个身份有着复杂的情感。 “卧槽,这么rou。”亦飞云伸出手,淡然一笑,“可以带带我么?在下亦飞云,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但对谋略和历史还是有些研究的(他是P社游戏高玩,虽然只玩普通铁人难度),我想可以派得上用场。杀手应该不学历史吧?所以……我们组个队怎么样?” 在几乎所有无限流类型的小说中,他这样的普通学生,是最被嫌弃,最容易沦为炮灰的一群人。 而杀手、特种兵之类的人却一向很吃香,因为这些人心理素质、战斗素养和野外生存技巧都要远超常人,往往更容易在陌生危险的环境中存活下来。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