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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案件原委 (第1/2页)
李信这时只好站了出来,不过却对张冲说道: “二伯,在说我的猜测之前,能让我先看看刚刚的那封信么?” “因为这些很可能让我的猜测更加准确,更加接近真相。” 张冲看着李信一副严肃的模样,也不在跟二狗子玩笑,随后拿起桌子上的信件递给了李信。 刚刚捕快说的两个线索中,第一个只能算是一个消息,第二个才是实实在在真正的证据。 等接过信件,李信却只看到了上面只有一行字而已干干净净。 除此之外既没有称呼也没有落款。 只见上面写着 “如果不想当年你逃荒路上,在破庙杀人的事儿揭发出来那就去准备好足够的钱吧。” 等李信看完信件之后,结合他这几天亲身体验的经过,只是沉默思考了片刻,就对张冲说道: “二伯,我已经猜出了谁是凶手,他的杀人方法,以及杀人动机我都知道了。” 为了避免给张冲表现自己太自大,随后又加了一句。 “最少在我的推测中,所有的一切都是说的通的,而且我也还有证据来证明凶手的身份。” 张冲听到李信如此肯定的说辞,立刻正襟危坐起来,并拿出纸笔对着李信说道: “你慢慢说,我记下来,如果你真的破了这件案子,我一定去给你求赏。” 李信见张冲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二狗子也睁大眼睛盯着自己,也不在多纠结其他的,直接说道: “这几起杀人事件,其实就是一起案子,在整个案件中,死了三个人。” “他们分别是,陈掌柜、马老板、还有马夫人。” 说道这儿,二狗子直接反问道: “啊?不对啊,陈掌柜和马老板没什么说的,另一个死了不是马夫人的替死鬼么?” 李信听后不急不缓的继续说道: “不,那个人就是马夫人,原因后面我会在解释。我们先梳理一下我和二狗的时间线。” 六月初六,傍晚下了一场急雨。 就在那天,我和二狗子,在村外的桥下发现了一个人头。 而六月初七,也就是第二天。 二伯带我们去买衣服时,见到了陈掌柜,那时她还活着。可是等我们离开后,巡逻一圈儿,回到衙门的时候接到了报案,陈掌柜已经死了,这时大概是申时。 六月初八,早上去找马老板时,发现他死在了客厅,毒药在陈掌柜的店铺发现。而前一天,我们去调查他的时候,除了一批布匹的来源有问题之外,其他一切正常。 同一天下午,衙门接到报案,发现了一具无头死尸。 当天通过陈掌柜测量的身材记录对比,我们确认死者不是马夫人,而是马夫人找来的替死鬼。 之后认定马夫人很可能已经逃跑出城。 “这就是全部死者的发现时间,但这不一定是案件的发生时间。” “并且在调查中还有几个矛。比如,据马老板所说,他是和陈掌柜正常的谈完了布匹生意的,而验尸也确定了陈掌柜死亡时间就是马老板走后不久。” “还有,马夫人的身材尺寸和陈掌柜在衣店的记录不一样,并且这份记录也确实是陈掌柜亲笔写的,不是别人冒充的。” “以及最后,送饭的伙计在未正时见过了陈掌柜,不过在他的说法里,当时陈掌柜就已经死了,并且是死在了裁衣间里,而报案时陈掌柜是死在了客厅。” “这些都矛盾了,不是么?” “我们不防假设一下,正午,也就是买衣服的时候,我们见到的陈掌柜和后来马老板见到的陈掌柜,并不是一个人。” 因为这里面有一个容易引起误区的盲点,那就是马老板跟陈掌柜并不认识,而凶手也是知道这一点的。 这里面凶手真正想杀的只有马夫人和马老板,陈掌柜只是殃及池鱼罢了。 也许就是因为陈掌柜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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