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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以歌咏志 (第1/2页)
叶落今天穿着一身银色的修身西装,配着宝石蓝带白细花的胸巾,坐在导师席上玉树临风。【】 眼下他站了起来,把这件西装缓缓脱下,披在了导师椅的椅背上。 外套里面的衬衫是白色的,上面有淡淡的金色纹路,叶落解开了胸前的第三颗纽扣,又慢慢松开了袖口,又把袖子往胳膊肘上卷了三卷。 叶落在做这些动作的时候,不急不缓,其他几个导师,都愣愣地看着他。 而他身后,是现场观众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 叶落走出导师席,马上有工作人员递给他一把电吉他。 这个场景是如此的熟悉,因为丁少阳之前也玩过这手,不过叶落今天可没丁少阳那么嚣张,丁少阳是举着吉他上舞台的,叶落则是老老实实地挎在了自己肩膀上,然后手臂一夹,稳稳地往舞台上走。 等到了舞台,接电线插口的时候,现场也没有上次那么夸张的音效。 但无论形式动作怎么低调,叶落身后的音噪却是货真价实。 全场观众都站了起来,兴奋之极。走上舞台,叶落转过身来,一只手摸上了自己的头发,把原先被化妆师梳理得整整齐齐的头发,弄得稍微凌乱了一些。 而此时叶落身后,天穹乐队已经就位。 叶落弄乱了头发,然后两手往身边一摊,罗布从身后。为他披上了一件金色的皮马甲。 叶落微笑地面对全场的观众,缓缓地扣上马甲前胸上的几颗金属钮扣。 所有的一切动作,叶落都放得很慢。 现场的观众就跟疯了一样。 作为一名音乐制作人。叶落如今已经站在了华语乐坛的巅峰,而作为一名歌手,他同样是光芒璀璨。 马上要进行的这场表演,所有人都那么地期待,但对于叶落这种吊胃口的准备工作,却又很容忍。 这就是被观众认可,并且喜欢的感觉。这种感觉非常美妙,叶落很享受。 所有的准备工作就绪。舞台上的灯光一变,观众又马上安静下来。 电子鼓,人声呼麦,再上电吉他的前奏一出来。丁少阳便是全身一震。 这是金属摇滚,又是叶落从来没有尝试过的曲风。他手里到底还有多少法宝? 就在丁少阳愣神的瞬间,叶落的第一局歌词已经唱了出来。 “-d。 这不是一首给伤心人的歌。 prayerforthefaith-d。 上帝不会庇护那些没有信仰的祈祷者。 intherod。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 ishoutitoutloud。 你将会听到我的心声,当我大声喊出来。 …… itsmylife。 这就是我的人生。 ver。 把握现在,一切稍纵即逝。 aliveforever, 我不祈望能够长生不老, livehileimalive。 我只想每天都能活得精彩。 ……” 歌名:《itsmylife》。 这首歌在演唱的时候,对于叶落来说有两个难点。 一个是手里的电吉他。叶落会吉他,电吉他也会,但是相对于键盘来说。叶落并不擅长这种乐器,更何况今天他是主音吉他手,在所有乐器中比较出挑。 其实本来他想拿一个肩挎式键盘,但是做为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在舞台拿这种更像一种玩具的肩挎式键盘,叶落觉得不得劲儿。该背吉他就要背吉他。 所幸这是一首旋律金属,吉他没有solo部分。纯伴奏,叶落还能应付,昨天排练几遍练下来,问题不大。 第二个难点,是唱。 叶落天生嗓音清亮,唱这种金属摇滚,格格不入。他必须用技巧来弥补天生的声线问题,全程压着嗓子唱,通过喉部的高度紧张,以及远比平时消耗更大的气息量,来营造火山音效果。 这种演唱方式,其实是不科学的,对声带的损害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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