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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撞车了! (第2/2页)
服务生给他续杯,虽然明白自己不能再喝下去,但他却情不自禁多点了两杯,可见平时他是什么样的醉态。 ‘喝到这里,终于够勇气说一个经历 那晚下雨,在这店里 也放著这首曲 有个男子,搭上一个女子 反正失恋 他当然不介意,有段艳遇 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几坪,家徒四壁 一声不响,那女的,掉头离去 就像,三个小时前 他未婚妻,初次到来,嫌弃的样子……’ 喝醉了的主人公,开始想要说一个故事,而且他很聪明,知道直接吐露自己的不幸没人可怜,就佯装八卦他人痛苦来吸引酒客往下听。这是典型的倒叙。 男人在酒吧找艳·遇,终于将炮·友带回了家,于是悲剧真正开始。 “一声不响”、“掉头离去”,两个女人共同的嫌弃的动作,只用两个词就表现得淋漓尽致。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一晚上,就失恋两次 那男子,还不懂怀疑 到底自己是否没出息’ 主人公还不懂怀疑,依旧每天跑到酒吧买醉,从来不思进取。 ‘不客气别给我ICE...TEA 客人们不是我吓跑的 别看著我那个不过是我朋友的经历 那晚下雨在这店里 也放著这首曲 有个男子搭上一个女子 反正失恋 他当然不介意有段艳遇 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几坪家徒四壁 一声不响那女的掉头离去 就像我的未婚妻 对不起,好像说成是我的样子 我是没关系~~’ 歌中故事本身非常简单,文学家说成百上千字,有过度渲染勾勒之嫌,而普通人三言两语,表达不出所以然。 前者如裹脚布又臭又长,后者尽白话味同嚼蜡。 但歌中却只用一两百字,就勾勒出了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甚至一夜·情对象抛弃的可怜人,让每个人都能从身边,甚至内心找到他的身影。 甚至,连歌名都不忘补一刀——Last...order,本来就已经是酒吧打烊的时间,从酒保的角度来说,忙了一晚终于可以休息,但偏偏有个客人还在没完没了的碎碎念,心中的不高兴可想而知。 连倾诉都没有对象,还有什么比这更悲惨? 更巧妙的是,本歌让主角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第三人称的故事,说漏嘴后急忙补救,但此时为时已晚,大家早已心知肚明。还有什么用呢?好在当时酒客稀少,不然便是嘲讽孔乙己一样的哄堂大笑了。 然而,我们自己不也是这样么 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的悲惨遭遇,说成是别人的故事。既希望能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又不想让人看出自己的懦弱,最后就这么自欺欺人地过下去。 ………… “我的爹爹真是好棒,难怪母亲这么崇拜他。” 温润靠在任谦身上,眼泪濡湿了半边肩膀,她想到了母亲的死前凑到她耳边说的话:“好想再听你父亲唱一首歌……如果能,录一首放到我坟边吧。” “岳父以前应该不仅仅是一线歌星这么简单吧这境界如果没颓废,现在早已封为天王了!” 任谦默默注视岳父最后撩了撩吉他,将最后的情绪渲染完毕,然后深深呼了一口气,看来岳父身上的故事非常曲折呢。 不过……如果将粤语的歌唱给岳父,会不会为他治好不知名的心病毕竟那首歌本来就是林夕从服务生的角度来劝说酒客,全词充满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对于一个灵魂音乐家来说,或许那首歌会给他特别的感触? PS:请一定先听陈奕迅的《last...order》和《new..order》三四遍后,再来看近三四章,不然,完全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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