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凤凰涅槃 (第2/3页)
你千万不要看到,我走的,那样狼狈。 缓慢挪着步子,我便感到体内灵力在一点点流失。 忘川那边,该是死了不少魔族将士吧? 还没出得门去,只见大司命驾云而来,抓住我便问道:“帝君呢?” 我看了看他:“该是去西荒那边了。” “你可知他……”他眼中一片焦急。 “我知道。”我举起手中诏书。 他松开抓住我的手想接过诏书,却见手中一片鲜红,忙问道:“帝君和我都已给你传了灵力,你怎么还?” “因为,我早就把这个身体,这条命,献给忘川了啊……”我拼命稳住说话的气息:“带……我去忘川,好吗?” “好!”他见我如此,又为我输了灵力,做了个仙罩,将我放了进去,带我去了西荒。 我躺在那仙罩之中,看这三十六天处处风景,在心中,做了个诀别。 越是要走了,就越是舍不得。 母亲,你当初随父亲而去,会觉得黄泉路上有人陪伴吧? 那我呢?我自己走,好怕啊。 还记得二百一十九年前,我和老野生活在忘川边的晏陀树林里。那时候它是个流落在魔界的野猪妖,而我,是个自以为成了人形的乌鸦妖。 那天风和日丽,我俩去山上采果子,它撞倒了一棵早已腐朽的晏陀树,却在它的根系之中,发现了尚在襁褓之中的锦裂。 之后我们三个孤苦伶仃的人,便一起活了下来。他长得很快,不久,就和我一般高,再不久,他就比我还要高。 他的襁褓中落出一道灵符,上面写了“锦裂”二字,但当时,我们都不认字。 与他满山疯跑,嬉戏玩笑,不知世事,过了几十年吧,老头来了。 老头说是他父亲的故友,来带他离开。 当时我哭了好久,他也哭了好久,我紧紧抓住他的手,不松开。 可最后,我哭晕了过去,他还是被带走了。 然后又只剩下我和老野了。 老野是只野猪妖,不太会说话。我做惯了人,便不习惯与它说话了。 锦裂说他会回来,我就坐在门前等啊,等。 半个月,一个月,还是没有回来。 等来的,却是个红发少年。他不由分说将我带回了极夜,还让我跟着他。 他说跟着他,我会吃饱穿暖,有许多人和我说话,也会知道不少事情。 我就留下来了,果然,吃饱穿暖,许多人与我说话,我也渐渐明了事理,懂了人情。我有了许多朋友,还有钱,也有权。 这么多人愿意和我说话,我还是忘不了那个青涩的少年。 他叫锦裂,我早已会写他的名字了。 而我,叫素染,是他取的。 他念书最快了,几天就会看完许多书,看过之后,他就说要给我取名字。 他说素染,素色不染。 那是他心中,我的样子。 正当我以为可能他就要消失在我的生命里的时候,他却又出现了。 他长成了我想象中最好的少年的样子。 眉目温和,气质清绝。 那一瞬间,我便觉得,那是,青梅竹马。 那是爱情啊。 后来我莫名昏倒,尊上说是受忘川瘴气太久,气虚体弱。陌夕说她有办法,商量来去,尊上也同意让我去妖界了。 临走前他将玉牌挂在我的脖子上,说等我回来,就让我做魔界第一位的女将。 我应该开心的,应该很开心的,但是没有。 后来,锦裂也陪我去了妖界,入了梦回境。他知道我有多害怕,所以他陪着我,拉着我的手,走到三百年前的一场幻梦之中。 在梦境中,我们见到了青鸾上神,战尊湛岩,帝君离渊,还有帝后漾。 我发现,他竟然是神族帝君的儿子,也就是我听闻的,整饬神界三百年危乱的少年帝君。 可那时,我年纪轻,将一切都想得那么简单,以为神族之人会像魔族人一样,慢慢接受我,所以,破了梦回境,我留在神界,与他在一处。 一心一意,想着嫁他。 想到现在…… 想到现在,还是没能嫁他,不过,好像,也没那么想了。 因为他娶我,是件稳赔不赚的事,所以我也不希望他娶我了。 也不是没有遗憾吧。 尊上,我还欠他句谢谢,还有,抱歉。 我等会,就要在他面前死去,我要让他记住,我是为他引起的水患死去的,我要他,永远怀着对我的愧疚,永远,不要再征战了。 多自私啊,哥哥,我多自私啊。 我会利用你对我的好,来达成我的目的呢…… 其实我的心,才是最硬的。 陌夕,我将哥哥托付给你,也没问你愿意还是不愿意。 哦,对了,那句“乌拉”,我仍旧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老野给我起的名字,我都喜欢,都喜欢。 还有银穗,我还没看到你同寐膺成婚;还有桃叶,我还没看到你有孩子;还有竹枝,我还没来得及和锦裂说,给你找个天尊做师父。 还有许多擦肩而过的人啊,许多匆匆见面的人啊,为什么我都没忘记呢? 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我翻了个身,见大司命颀长身影立在云头,还是那么冷冰冰的。 “大司命……”我哑着嗓子:“老野现在过得好吗?” “好啊。”他没回头,声音依旧冷静:“我给他写了个富贵双全的命格。” “那就好……”我点了点头,又安稳躺了下来。 总算有件事,我做的还算不错。 “大司命,我还得麻烦你一件事……” “你说。”他仍旧冷漠。 “我走了之后,锦裂会很伤心吧。”我眼泪止不住的向外涌,却为了能让他听清,努力清楚地说着:“你记得帮我把留园烧掉吧。” “为什么?”大司命终是回头看了我一眼,眉头皱了起来。 “他这人其实孤独的很,你记得找几个胡蹦乱跳的小仙在他身边。” “还有啊……”我勾了勾唇角:“记得写命格的时候,别再让我遇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