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戬_第七十章 所谓天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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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章 所谓天道 (第2/2页)

书楼木牌,只好低着头勉强道:“是,弟子明白了。”

    空山意兴阑珊地挥手打发他道:“怪道天师要我多留意你,原来你果然有些不妥的念头。你快好好回去思过,莫再犯糊涂了。”

    这说的是哪一个天师?是云鼎还是开真?抑或是其他人?杨戬心里警铃大作,却又不敢发问,只好揣了一肚子的不以为然,退了出来。

    ……

    ……

    自从得了藏书楼的木牌,杨戬花了大量的时间呆在藏书楼翻阅教史书籍。

    空山的训斥并没有令得他收敛起对沙虫人遭遇的怜悯之心,反而让他对沙虫人境遇更加不满,这种不满经常使他忘却自己作为人的立场。

    杨戬自以为,人类有着比兽类更清醒更聪慧的头脑,这是一件好事,是一件幸运的事。

    但同样作为人,凌驾于其他同样有头脑的物种之上,以居高临下的姿势来虐杀和欺辱他们,这一点对年仅十岁的他而言,是一件无法接受的事情。

    儿时的杨戬,也曾做过一些不太厚道的事情,五岁时他将一只乌龟放到树上的鸟窝里不得下来,六岁时将这乌龟翻过来在它肚子上放了一块大石,七岁时用根绳子栓在乌龟尾巴上在地上拖着跑,最近一次,曾驱动如意藤在二郎头上敲了几下,差点被二郎咬了一口。

    只是,亲眼目睹了沙虫人那悲哀绝望的眼神,被那一口热血喷在脸上,见到他死在自己眼前,预想到他死后将被割下身体的一部分,供人类品尝,这所有的一切,证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有人比他还惨,比他还可怜。

    这对懵懂无知无法忘记自己所遭遇到的不公的杨戬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刺激。

    凡事都应有一个理由。他被辛眉追杀,因为身世可疑,这点不承认也不行;他想报仇,因为辛眉杀了他的师父。杀戮和羞辱,应该有一个站得住脚的重要的理由,而不该仅仅是所谓的“肾虚”。

    这个道理,他隐隐明白,却碍于年纪太小,说不出来,只是觉得不忍不服不甘。

    当日在师父与蛊妖虫母激斗之时,他就曾为相类似的问题困惑过,凭什么人可以杀兽类,兽类不可以杀人?创世之父造了万物,并没有尊卑之分,谁该杀谁,谁该被谁杀,谁定的这些规矩?万物难道不该是平等的吗?虫母杀人,与师父杀兽类,有什么区别?

    彼时他只是为被人屠杀的兽而困惑,今日他为被人屠杀的“人”而困惑。凭什么断定沙虫人不是“人”?这是不是人的标准是什么?

    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这对此时的他来说,极为重要,比修炼九转玄元正功还重要,比去药草园赚取宝钱更重要,比白真要找的乾坤镜更重要。

    翻了数日的书籍后,他发现了数个版本的《物种论语》,挖掘了许多线索,并将这些线索勾连起来。

    关于沙虫人的一段历史,渐渐轮廓清晰了起来。

    沙虫人这个物种,上古已有之。根据第八间藏书室里的教史书记载,道祖凭借灵煞,诛杀兽神,收服四大灵兽,降服二十九个大族。其中就有沙虫人族。

    但在一万多年前的万魔之战中,沙虫人族站到了万魔之王的一边,与仙界人族为敌,出兵支援万魔大军。其后万魔兵败,被困陷空阵,其中也包括了沙虫人族的精锐勇士。

    万魔之战结束后,道祖的次徒太易,奉命撰写《物种论语》,将沙虫人族列为妖物。其后夏成武的子孙,以及天道教后代弟子,在此基础上,不断补充内容,才有了今日“rou刺大补,熬汤可治肾虚”的说法。

    也就是说,最早沙虫人的祖先,并不是作为非人的妖物而出现的,只是在万魔之战后才被记入《物种论语》。相同的例子有很多,例如人鱼族、狐族、蜥蜴族……

    而在手中这本由登云子所写的《道祖本纪》的书里提到,“魔道猖狂,虽败不绝,道祖怒,授意次徒太易执笔《物种论语》,编派天道主次……”

    联想到其他与沙虫人族同样遭遇的狐族、蜥蜴族,杨戬心下了然,鄙夷不止:“这道祖,心眼忒小!打赢了还要踩上一脚,难道你要人家断子绝孙才过瘾么?什么天道,该不会是你为了泄私愤搞出来糊弄人的吧?”

    他继续向下看:“……万魔之乱,始由昆仑而起,盖因万魔之王昊天龙苍朗……”不由吃了一惊,一直听说什么万魔之乱,万魔之王,却不知竟是他竟是昊天龙?白真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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