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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少帅义释蒋中正 介石翻脸囚汉卿 (第4/4页)
应说:“共产党向北推进抵抗日本一直是他的希望,果如周所言,共产党愿意停止一切共产主义宣传活动,并服从他的领导,他将像对待自己‘子弟兵’一样看待。” 周*恩*来则回答:“‘红军’必受蒋先生指挥,而且拥护中央之统一,决不破坏。” 蒋*介*石明确表示:“同意不‘剿共’。”但是,要中*共*“受其指挥”。 周*恩*来则答应:“拥护蒋*介*石的领导。” 同时,周*恩*来还向蒋*介*石担保“蒋*经*国可以由苏联归来,经国是爱国分子,毫无疑问,也会希望父亲抵抗入侵中国的敌人”。 如此,蒋*经*国的归国难题终于呈现曙光了,这使蒋*介*石感动不已。 接着,蒋*介*石要周*恩*来亲自赴南京、针对相关问题作详细讨论;如此,蒋*介*石实际上答应了周*恩*来提出的要求,俩人对“‘国、共’两党停止内战”和“进行合作”达成了共识;从此,蒋*介*石的态度开始转变。 会谈顺利结束后,蒋*介*石一方认为“当天离开西安的障碍只是杨虎城”;于是,宋子文要周*恩*来对杨虎城进行劝说,让其同意蒋*介*石能“当天就走”。 周*恩*来承诺尽最大努力,事情马上有了改观;由于,杨虎城态度大为改变,蒋*介*石出城也就无阻碍了。 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时半,这次成功会谈后,蒋*介*石即被释放,与夫人宋美龄、宋子文、端纳及随同被扣的“军、政要员”一起乘飞机离开西安。 于是,张学良、杨虎城到机场送行。 到机场后,张学良认为:“‘兵谏’蒋*介*石的‘祸’是他闯的,他作为一军‘主帅’,有义务为手下兵士负责,不应该由于他一个人的举动而牵连全军官兵。”在他觉得“领袖就如一尊‘泥菩萨’,如今我已经把他扳倒了,我要亲自把他扶起来;如果,他有灵,我拿头给他叩。” 故而,事变结束后,张学良决定“亲自陪同蒋*介*石返南京”;到南京后“听凭蒋*介*石发落”,希望一切“西安事变”的后果责任,全由他个人承担。 而宋美龄倒也认为:“张学良能够亲自送蒋*介*石返还南京,如同‘负荆请罪’,更说明这个事件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陪送的杨虎城则以为“张学良已向周*恩*来说明了,并已得到了同意”,也就没有反对。 于是,张学良只身陪同蒋*介*石登机;离开西安前,张学良留下《手令》,把“东北军”交给杨虎城指挥。当日,飞抵洛阳;然后,返回南京。 其实,当时的周*恩*来并不知道张学良、杨虎城会如此快的就送蒋*介*石走,更想不到张学良会亲自送蒋*介*石去南京。 当周*恩*来从“东北军卫队二营营长”孙铭九的《报告》中得知“张学良送蒋*介*石去机场”了,他才担心“张学良会陪同蒋*介*石一起飞往南京”;若果真如此,现在亟需要、也只有自己亲往才能劝阻。 于是,周*恩*来拿起衣服边穿、边往外走,还催促孙铭九:“快走!快走!我们去飞机场。” 但是,待周*恩*来赶到飞机场时,蒋*介*石的飞机已经起飞了。 周*恩*来望着远去的飞机,遗憾地喟然长叹道:“张汉卿就是看连环套看多了,他现在不但要‘摆队送天霸’,还要‘负荆请罪’啊!” 杨虎城也这才知晓,“送蒋*介*石赴南京”是张学良自己的决定,根本没与周*恩*来商量;现在欲加阻止,为时已晚。 十二月二十六日,蒋*介*石、宋美龄、张学良等一行抵返南京,“西安事变”终于和平解决。 然而,蒋*介*石一回到南京,就让“国民党特务”把张学良监视起来。 同时,蒋*介*石指使“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副秘书长”陈布雷篡改事实;诬称:“‘西安事变’的发生是因‘反动派煽惑’和自己防范不周”所致,而其解决是“因‘张、杨’在自己的‘感召’下‘勇于改过’”。 从而,把“蒋*介*石在西安被迫接受张学良、杨虎城提出的‘停止内战,联共抗日’”的过程,篡改成“蒋*介*石在西安‘对‘张、杨’的训话’”。 然后,又于一九三七年二月二日,要这位堪称“文胆”的陈布雷入住杭州新新旅馆,折腾了十余天、最终违心地炮制了《西安蒙难记》又称《西安半月记》;从而,按照蒋*介*石的口径,篡改了他在西安的耻辱表演;如此,蒋*介*石的脸上才算光鲜了许多。 十二月二十八日,针对蒋*介*石的谎言,毛*泽*东发表《关于蒋*介*石声明的声明》加以驳斥;并公布了蒋*介*石在西安期间“答应实行的‘六项条件’”,指出“蒋*介*石是因接受‘六项条件’而恢复自由了”。 同时,特别指出:“蒋*介*石应当记忆,他之所以能够安然离开西安;除‘西安事变’的领导者‘张、杨’二将军之外,共产党的调停实与有力。”言下之意,不辩自明。 而张学良抵达南京后即被蒋*介*石的“国民党特务”监视了,蒋*介*石的翻脸不认账、并要对张学良加以严惩,倒是急坏了宋美龄。 于是,宋美龄对蒋*介*石正色道:“你如果对汉卿痛下杀手,我立刻就离开,把你的那些事全都抖出去。” 由于,宋美龄的阻拦,蒋*介*石这才手下留情。 十二月二十九日,在蒋*介*石的授意下,“国民党军事委员会”下达了《法丙字第17087号命令》,委派李烈钧为“军事法庭审判长”,对张学良进行审判。 结果,以“首谋伙党,对于上官暴行胁迫”罪,判处张学良“有期徒刑十年,褫夺公权五年”。 一九三七年一月四日下午,张学良又接到“国民政府”发布的《****令》:“经‘国府委员会’讨论,一致决议接受‘蒋委员长’请求,张学良准予****;张学良所处十年有期徒刑,特予赦免。仍交‘军事委员会’严加管束。” 然而,却是“赦”而“不释”;从此,张学良一直被长期软禁。 张学良在民族垂亡时刻毅然发动“西安事变”,结束了十年内战、促成了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促动了全民的“抗日战争”,是功不可抹;而他自己却因此遭致了终生囹圄,不愧为是“民族英雄、千古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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