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逆袭人生_第四十七章:红颜薄命(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四十七章:红颜薄命(下) (第1/2页)

    “好啦,跟我上楼吧,到我房间里去。”

    “去你房间做什么呀?”

    “哎,你这人真是的,那你还想做什么呀?换衣服啦,想什么呢真是~”

    “我没想什么。。我没有!”

    赵茹回给我一个微笑,说实话感觉有点假,似是拿捏,又似是娇嗔,总之让我感觉不太好,就像是我意图不轨,而她则是现场拆穿一样。

    她的卧室在二楼,要经过一段露台,给我的感官是脱离整体,独立存在的一个空间,大约有三十平米左右,简单的一室一卫,不过装修风格很前卫,而且色调上特别中性,黑白相间,线条略带扭曲,看得我有些眼花。

    室内摆设非常简单,一张纯白单人床,一把黑色躺椅,台灯和镜子,都是那种坐地式的,然后再也看不到其他物件,如电视、电脑之类,根本就不存在。

    赵茹看出了我的疑惑,于是对我讲,卧室就是用来睡觉,如果又是电视、又是电脑的,那要客厅做什么?

    嗯,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而且也能感觉得出,她正试图将生活简单化。其实这样挺好,化繁为简不失为一种生活态度,以静态为主题,这份境界一般人是做不到。

    赵茹也没有再多解释,她拉开墙面上的一扇推拉门,里面挂满了男人衣装。她让我把军大衣快点脱掉,到卫生间把脸洗一洗。她还开玩笑地说,我这种犀利哥的形象,破坏了这里的风水,简直是罪孽深重啊!

    “李晨你过来,喜欢什么风格自己选,都是一家人,你可别跟我客气。”

    “呵呵。。好的,谢谢你了,胖妮!”

    “哟!就咱现在这魔鬼身材,你好意思提那个胖字吗?”

    “这。。这不是习惯了嘛,不好意思啊。。”

    “哎你这人,装傻充愣倒是有一套嘛,难道真的听不出来,我话中的意思?”

    我这么大的人,怎么可能会听不出来,但问题是她丧偶、我离异,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我夸她美艳合适吗?

    就算合适,我也没法开口,这个才是真的不好意思。。

    于是我埋头在衣柜前,她这里没有大众货,都是国内外一流品牌,最后我选了一款冬装棉服,低调内敛,起码看上去不会很贵重,这样我的心理也容易承受,毕竟不劳而获的事情,我这人真的不擅长。

    “嗯~不错嘛!没想到,你跟我前夫的身材这么相似,看来我当年这择偶条件呀,还真是按照你的标准来的呢。”

    “赵茹,你现在真的不一样了,感觉你脑子特别空灵,转的特快,我都完全跟不上你的节奏了。”

    “呀,你这位大才子,终于舍得夸我一句了?不过呢,混淆视听就没意思了,说说看,本少妇还有多少从前的影子?”

    “说真话吗?”

    “就你这人,还会说假话呀?”

    “那好吧,我觉得你现在吧。。真的,除了性别之外,没有跟以前相似的地方,尤其是脸蛋,现在真的好瘦啊。。”

    “李晨!你真讨厌~”

    也许是我的实话,提起了赵茹的兴趣,她开始里外翻找衣物,摸摸这件、试试那件,还总是问我,哪一件漂亮啊、得体啊,穿起来品味高啊?

    我不明所以,这都晚上八点多了,折腾这些做什么,她又不像我这一身破败,换了也就换了,但我依旧耐心的给出意见。

    每个人的审美观念不同,我更加喜欢收放自如的感觉,尤其是女装,不要太过前卫,彰显魅力不代表高调,淡粉色的毛衫,一条纯黑打底裤,上身在披件暗花裘衣,配合她原有的发饰和气质,浑然天成。

    在成熟中带着娇艳,妩媚又不失俏丽,我想这样就足够了,毕竟人长得美,随意搭配也不会差。

    站在镜前,赵茹左右转了三圈,似乎很满意我的搭配风格。

    “李晨,你这就完了?”

    “那还做什么呀,这棉服挺好的。。”

    “我是说内衣呀,你只选一件棉服,那里面不换了?喂,好大的煤烟味呢,咱不要了行不行?”

    “里面啊.里面就不换了吧,再说,这都是你为前夫准备的,我穿真的不合适。”

    “我说合适,那就就合适啦!他活着的时候都没见过,不能算是遗物的,难道,你嫌弃这些?”

    “不、不,不嫌弃的,只是。。我不好意思啊。。”

    “那是你自己换,还是我来帮你?”

    “不了,自己来就好!赵茹。。你别这样,我有点不适应,呵呵。”

    我傻笑着,拿起她帮我翻找出来的内衣,先是准备去卫生间,结果我进去了,又快速退出。里面挂满了女式内衣,我无颜以对,心里承受能力更是不足。

    当然,我也承认自己一时没有忍住,多瞄了那么几眼,怎么说好呢,都是些网兜、绳子之类的,真没看见几片布。。

    赵茹笑我是一把年纪,还装什么小鲜rou,玩青涩,就在卧室里换就好了,她大不了回避一下,有什么的。用她的话来说,都是结过婚、离过婚的成年人,有什么没见过?

    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