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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诸事了 (第1/2页)
女儿红,九酝春,枣集,鸿茅,还有许多倾雪叫不上名字的酒,一坛坛地摆在桌面上,一坛坛地被倒进肚子里。就连小迷都抱着一坛果酒喝的迷迷糊糊,小脸通红,险些也去桌子底下找苏锦和何霁夜去作伴。 唯独只顾着吃四季熏鸡而忽略了喝酒的倾雪和因有隐疾所以不能喝酒的钟离玉完全清醒着,看着白夭夭被即墨火宇欺负的直接退到了墙角,即墨火宇还依旧不依不饶地一只手拄着墙,一只手拎着酒坛子和白夭夭玩行酒令。 而明熙,早已趴在桌上睡着了。 即墨火轩却是一直安稳地坐在凳子上,将酒倒在酒杯里一杯一杯地喝。整个房间里喝酒的人数他喝的最是文雅,一举一动还保持着王族的风范,可那挺直的身板无论如何看,都带着些颓靡。 倾雪一只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夹起一块儿鸡rou塞进嘴里,看着即墨火轩又开了一坛最烈的酒暗暗咂舌。 这屋里最烈的酒几乎都被大哥哥喝了,他还依旧风雨不动安如山地一言不发地坐着,不愧是下一任的狐王,就他喝酒这风范这气势,便没有几个人能及得上。 又是将一块鸡rou送进嘴里,倾雪手中的筷子习惯地伸向四季熏鸡,却只触到了空空的盘子。 筷子向左移,向右移,前移,后移,直到将整个盘子都戳了个遍后依旧没有触到鸡rou,倾雪这才将头转了转,看向盘子。 “哎?鸡呢?” “你还没饱?”钟离玉挑挑眉。 “都被我吃了?”倾雪睁大了眼。 “不然呢?四只熏鸡,除了你,可再没人吃一口。”将筷子从她的手中抽出,钟离玉直接起身抓住她的手,“出去看灯。” 被清凉的手包裹,倾雪看着自己手上覆着的修长大手,乖乖地站起身跟他出去。 房屋内一直安静喝着酒的即墨火轩终于放下了酒杯,侧头看着趴在桌上熟睡的明熙,摇摇晃晃地起身,走到她面前。 “明熙,你睡着了?” 无人应声。 “我送你回去。”即墨火轩自顾自地道,“你灵力还没完全恢复,该好好休息。” 说罢扶起明熙,一步步挪出了茶楼。 “美人儿哥哥,你贴我这般近做什么!”白夭夭一双耳朵都变成了红色,扬着头看着即墨火宇近在咫尺的脸庞。 即墨火宇眼神有些涣散,醉醺醺道:“本殿下不是贴你进,而是本殿下的胳膊就这么长,这只能怪你长的太胖。” 此时即墨火宇的两只胳膊都拄着墙,而白夭夭便被他牢牢禁锢在胳膊中间。 “不管怎样,你贴我这般近,我都是喜欢的。”白夭夭傻笑着,一直重复着这句话。本来很小的嘴,如今却堪堪要扯到了后脑勺。 “美人儿哥哥,我喜欢你。” “那日清晨你练剑,我去小妹房中找她,你可都亲口对我说过这句话。” 即墨火宇细长的眼眯着,回想起那日白夭夭鼓起勇气横剑挡在他面前,红着脸说出了喜欢他的话,不等他回应便直接跑走,之后便是好几日地不见踪影,再见她,便是倾雪进了禁地,而她倒地昏迷不醒。 “可你那日的表情分明是不喜欢我。”白夭夭很是珍惜着如今两人的亲近,“那日你眼中满是嫌弃的模样,我怕等到的话不是我所期望的,便先跑走了。” “你想听我说什么?”即墨火宇将脸又凑近白夭夭一些,温热的待着nongnong酒气的气息喷在她脸上,“想听我说,‘我也喜欢你’?” 白夭夭睁着大眼睛,看着他近在咫尺的唇一开一合。 “你会喜欢上胡萝卜吗?” 白夭夭摇摇头,她虽喜欢吃胡萝卜,但她绝对不会对胡萝卜产生任何非分的感情。 “你会想嫁给白菜吗?” 依旧摇摇头,她吃白菜还差不多,嫁给白菜?天大的笑话不是?然而摇头之后,她却猛地有些怔愣。 “那,你会守着苜蓿草过一辈子么?” 摇摇头,白夭夭的脸有些苍白。 “羊爱上狼,可你觉得狼会爱上羊么?”即墨火宇轻笑一声,“你是兔子,我是狐狸,你也是我众多食物中的一种。你想,我能喜欢上自己的食物吗?我会对自己的食物产生感情吗?” 每说一句话,白夭夭的脸色便苍白了一分。 “我知道了,你,你不要说了。” 捂上自己的耳朵,白夭夭看着他的嘴依旧一张一合,却自动用灵力封闭了五识感官。 “我也没想过有一日,我会喜欢上自己的食物。”即墨火宇细长的眼看着低着头的白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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