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一十九章 进步人士 (第1/2页)
主编和报社老板听到这个消息后兴奋不已,既然还能东山再起,这当然高兴。±,总比血本无归的强。 ‘真的吗?我看你就不简单,既章,你的后台一定很强大。’ 吴凡摇摇头,‘我只是想为百姓们争取到言论自由。’ 过了三天,牢门被打开了。 ‘你们可以走了,出去一会老实一些,下次再进来可不是关几天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一个警察对他们喊道。 吴凡昂首挺胸的走出了牢房。 吴凡知道他一定会出来的,因为按照大宋独立司法体系,他这样最多以寻滋生事罪给予几天的治安处罚。 当然李一白为了维护他的统治,制定了很多法律。比如大宋安全法。大宋安全法规定,不准对领导人进行诽谤,不准对皇帝进行污蔑。 而吴凡虽然被李一白控制的警察抓捕,不过他们也是被检察院起诉诽谤领导人罪名抓捕的。 也就是李一白抓人还是依靠法律的手段来进行。 当然法律手段只是一个理由,因为这个法律的制定和检察院的检察官都是他任命的。虽然说是司法独立,可是这些人哪一个不看李一白的眼色办事。 毕竟李一白有任命和免职的权力。 也就是在司法独立的框架下,这些吴凡还是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的。他还可以请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 他的定罪还得通过法院。 而且有的法律有保障个人的自由的条款。这些吴凡都可以用来保护一下自己。 但是他知道,这些保护都是微弱的,因为法律是李一白写的。他也随时都可以修改。说到底。他需要将法律的修改权夺回人民手中。 ‘我们不仅要言论自由。还要法律的制定权力。现在的法律都是李一白的内阁决定的。虽然有立法院,可是立法院几乎不立法,仅仅是修改一些环保法之类的不痛不痒的小法。 而宪法和刑事法,这些大型法律都掌握在李一白手中。 恰恰我们需要的是修改宪法。 我们必须令宪法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 不能因为李一白一句话,就决定了一个人生死。’ 吴凡坐在一家酒馆里,他的对面坐在主编和报社老板。 主编喝了一口酒紧张道,‘吴兄你还是要继续干是吗?这太危险了。我劝你还是收手吧。’ 报社老板也叹口气说道,‘哎。吴兄弟。与当权者斗,我们是以卵击石啊。’ 吴凡淡淡的说道,‘为百姓做事,我们心安理得。大宋的这种症结如果现在不割除以后会越来越重,最后病发身亡,可就为时已晚啊。 而且这件事也不是不能变通。我打算入股另一家报社。我们依章。相信百姓们会有多启发的,这总比我们放弃的强。’ 说着吴凡掏出了一张巨额的支票。 ‘你们干什么。’ 正在吴凡聊天期间,远处的一张桌子上,两个黑衣人抓住了一个文弱的学生样子的人。学生在不停的大喊。 只见,两个黑衣人把学生的头按在了桌子上。另一个人给他戴上手铐。 ‘不要动,我们是特工局的人。’ ‘特工局。’周围的人都心惊胆战。 特工局是李一白的特务组织。专门抓捕民间的反对派。只要有人胆敢发对李一白政府,他们马上就会把那个人抓到秘密监狱去。 然后那个人便消失的无影无踪,谁也不知道他关在哪里,是死是活。 特工局的人常常化妆成普通人隐藏在百姓之中。只要见到谁有反革命言论,立刻就会被抓。 所以百姓们私下聊天也都诚惶诚恐,担心说错了话,也被抓走。 特工局的人押走了学生之后。 主编和报社老板都吓出一头汗,‘吴兄弟,我看这事情还是算了吧。你另找高人吧。我们走了。’ 说着他们两人匆匆离去,担心以后吴凡再次被抓时,会牵连上自己,所以他们早早做出分割。 吴凡一个人走出了酒馆,外面人来人往。虽然京城处于李一白的白色恐怖状态,但是这并没有阻止他想要进行社会活动的决心。 一个月后,他从大宋大学找到一个学生名叫刘和珍。刘和珍是一个进步学生。但是在李一白政府的眼中,她是一个反动分子。 当然立场的不同的,以致观点的不同。 当然此时刘和珍还没暴露在李一白政府的监视之下。她现在依然是一个好好学生。一个年仅二十来岁的乖乖女。 她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