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9-1 (第2/2页)
不愿意接受价值赔偿,要求实物赔偿,也要将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考量,否则是欲速则不达。另一方面,如果责任人愿意价值赔偿,那么可以不考虑或者少考虑实物赔偿;如果权利人比较挑剔,不愿意接受价值赔偿,要求实物赔偿,责任人应当尽量满足权利人的合理要求,不能推诿责任。总之,在双向选择、自由选择时,权利人应当占主导地位是个大方向。 【例一】 某乡镇政府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侵犯农村农民土地搞房地产牟利。摆在村民面前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要求该政府按照国家的土地价格赔偿损失,另一种是要求该政府赔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土地,并赔偿连带的经济损失,包括青苗费补偿损失等。如果第一种要求得到满足,价值赔偿的选择可以执行;如果第一种要求得不到满足,价值赔偿的选择不可以执行,村民有权选择第二种赔偿方法,即实物赔偿加上部分价值赔偿。 上述例子,村民是弱势者,又是被侵权者,法理上应当是“向弱势者倾斜”,应当允许村民们自由选择任意一种接受赔偿的办法。如果价值赔偿是唯一的选择,那么,村民们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合理保障。我国开启土地市场以来,土地价格扶摇直上,土地价格弹性很大,有的每平方米才几十元,有的每平方米高达一二万元。即使按照官方即财政部2004年出台的《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标准》计算,土地的标准价格,从1~15级分别是(元/平方米):160、125、105、90、75、65、59、53、47、41、35、30、25、20、15。(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前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2004年7月12日财综[2004]49号,此后有所调整上涨)在土地价格上涨期间,或者在土地价格政策上扬期间,村民要求赔偿土地比要求赔偿货币更加合算。 涉及到土地侵权赔偿请求的“实物赔偿”,可能不止一种赔偿方法。除了要求赔偿土地以外,还可以采取变通的手法,如以房屋代替土地作为赔偿的交换条件。以土地换土地的赔偿,是同类实物赔偿;以房屋换土地的赔偿,是异类实物赔偿。 在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大宗物权接受赔偿方面,实物赔偿是屡见不鲜的。不光是物权法出台之后才是如此,在此之前也是如此。物权法是以保护物权为中心的保护法,实物赔偿更加符合物权法本身的特点与要求。 四、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三大执行原则
为了保证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受人为的亵渎,为了保证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效力不打折扣,应当确定几个大原则。 第一,诉求权向弱势者倾斜的原则 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是受害人,又是弱势者,会遇到经济困难、取证困难、维权困难和获取赔偿困难等各方面的困难,本着扶贫济困的原则,执法上应当向此类弱势者倾斜,给予他道义上、经济上、行动上以实际支持,这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其主要做法有:为请求权人提供优质服务,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设身处地地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尽量减轻他们的思想负担和诉讼负累,让他们的切身利益得到全面保障;适当惩罚侵权人,适当提高权利人的地位与砝码;适用关照权利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很多时候,被侵权人有理有据而输了官司,对于被侵权人是个重大打击。许多有识之士一再呼吁要打倒阎王,解放小鬼,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了。 第二,损害赔偿请求权人自由选择的原则 物权法的请求权有多种多样,请求权人有权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哪种维权方案,是请求价值赔偿还是实物赔偿?或者是两种赔偿请求权并举?是直接损失赔偿还是间接损失赔偿,或者是两种赔偿请求权并举?尽量将物权保护作得全面、扎实一些,让请求权人满意一点。 应当允许请求权人按照适用标准采取复合形式的请求权,只要是理由正当而充足,应当给予支持。 第三,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优先的原则 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应当是优先权人,应当有优先选择请求方式、请求项目、请求时间、请求执行赔偿的具体问题;应当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区别于一般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利;应当有优先恢复物权、完善物权的权利。 以上三个基本原则,可以同时并用、同时享用。研究和执行物权法,都应当遵守以上三大原则。现在,有很多物权问题未能形成统一认识,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应当有一个定向的东西加以约束,这三个基本原则,就是相互约束的尝试。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37条 相关名词:【损害赔偿请求权】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翠华街89号2401室 邮政编码:510630手机:13026889717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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