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20-1 (第2/2页)
削的义务,践行不垄断市场和不搞不正当竞争的义务,践行反洗钱、反套汇炒汇、反炒卖房地产和反商业贿赂的义务,和中国企业中国公民和睦相处的义务等等。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所有权的限制,包括了特别规则和特别法、一般法在内的限制。 1.外商独资企业的所有权 外商独资企业是产权、物权清晰的一类“其他权利人”,其企业的责任、权力、利益与义务完全属于自己的,其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完全由企业法人自己作主,与其他外商投资者一样享有国民待遇。 外商独资企业依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政策进行合法投资与经营,遵守中国的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接受中国政府的监督及其所在企业员工的民主管理。 在中国境内,外商独资企业既是企业所有权者,又是投资所有权者,与中国的民营独资企业身份几乎相当。因为是外资企业,不能划分到中国的国营、集体和私营企业中去,所以称之为“其他的所有权人”。 外商独资企业从国外、海外带来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并且拥有海内外两种市场,某种程度上,外商独资企业比中国境内民营独资企业更具有专长与优势,甚至比中国境内的国有、集体企业具有某种专长与优势。 外商独资企业一旦取得国民待遇,与各种中资企业受到平等保护。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政府和企业界不但不欺视外商独资企业,而且处处受到礼遇,千方百计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和各种便利条件,使他们能够在中国得到长足进展。 外商独资企业所有权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从总类上划分,外商独资企业的所有权包括:(1)不动产所有权;(2)动产所有权;(3)派生性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4)自主进出口财产所有权。 以上,第⑤项自主进出口所有权,是由其外商独资企业的身份权决定的所有权。第③项派生性不动产所有权和第④项派生性动产所有权,属于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可以单独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的特种所有权。这三种所有权,均为消极型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处分权。其中,第⑤项为专属所有权,具有最大消极性,其变更和转让受一定程度和范围的限制。
外商独资企业所有权的子类,有原始形态、原生形态、固定状态、流变状态、长消状态等几大类。 外商独资企业所有权,如果是从国外、海外的原署名企业注册中国境内,可以了解其原始状态的所有权,了解原企业法人历史的一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守法信用等,因为物权法的善意取得与善意占有制度,对于此类企业的原始所有权作为鉴定是必须的。 外商独资企业所有权,如果是从国外、海外的原署名企业注册中国境内,并且成长了一段时间,可以了解其从开始到如今状态的所有权,了解原企业法人的历史与现实一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守法信用等,因为物权法的善意取得与善意占有制度,对于此类企业的原始所有权作为鉴定是必须的。 外商独资企业所有权,如果是从国外、海外的原署名企业注册中国境内,并且成长了一段时间,可以了解其从开始到如今固定状态和流变状态、长消状态的所有权,了解原企业法人的历史与现实一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守法信用等,因为物权法的善意取得与善意占有制度,对于此类企业的原始所有权作为鉴定是必须的。 外商独资企业所有权,是比较单纯的所有权,是比较容易了解和确认、保护的单位或者法人所有权。其中,保护其专属所有权和无形资产所有权是其中的重点,这对于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国的商品市场建设都是双赢的。 2.其他外国人的所有权 外国大使馆、领事馆等工作人员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外国公民、外国侨民的财产所有权,同样受中国物权法等法律保护。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人身权保护更加重要,中国的侵权责任法同样适用于外国工作人员、外国公民、外国侨民、双国籍公民等“其他权利(所有权)人”。 对于无国籍的外来人员的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应当慎重考虑,原则上,这类人员是不能进入中国境内的,但政治避难人员除外。政治避难人员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的对外关系法等特别法保护,包括他们的政治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受救济权利,可以实行一体化保护。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和世贸组织的引导下,中国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外国人来中国旅游、定居、经商、办企业等活动频繁,他们的的财产也需要确认与保护,他们的财产所有权之限制除了共性的限制以外,应当还有一些特殊的限制。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39条 相关名词:【所有权】【所有权制度】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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