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59-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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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59-1 (第2/2页)

定的特许手续。对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遇难船舶,沿海国通常允许它们驶入其内水避难,但须绝对遵守沿海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外国军用船舶不得从事贸易、捕鱼以及任何违反沿海国利益的行为。

    海洋法公约第8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沿海国采用直线法,使原为领海的靠海岸部分的海域成为内水(内海),那么外国船舶在这部分海域仍享有无害通过权。

    领海,过去称为海水带,或者称为领水。在联合国框架协议下,伴随国际公海自由原则确立而形成的,标志着国家的海洋主权。它是沿着国家的海岸、受国家陆地主权牵连和管辖下一定宽度的海洋海水带。

    1958年联合国领海及毗连区公约第1条规定:“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一带海域,称为领海。”1982年海洋法公约沿袭了1958年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群岛国的内容。如果是群岛国,国家主权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

    海洋法公约第3条规定领海宽度不超过12海里。

    1992年2月25日,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国领海及毗邻区法,对于领海的范围、享有的主权权利等,作出了基本规定:

    (一)中国领海为邻接中国陆地和内水一带海域。

    中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国的岛屿。

    (二)中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线划定;中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

    (三)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无害通过中国领海的权利。

    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国领海,须经中国政府批准。

    (四)外国船舶通过领海,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

    (五)为维护航行安全和其他特殊需要,中国政府可以要求通过中国领海的外国船舶使用指定的航道或者依照规定分道通航制航行。

    (六)外国航空器只有根据该国政府与中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者经中国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或接受,方可进入中国领海上空。

    (七)中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为12海里。

    (八)中国有权在毗连区内,为防止和惩处在其陆地领土、内水、或者领海内违反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出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管辖权。

    毗连区,是沿海国在其领海之外与其相毗连的海域。沿海国在毗连区内行使下列事项所必要的管制:(1)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2)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海洋法公约把毗连区的宽度改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海洋法公约有关大陆架法律地位及其生效的要点如下:

    (一)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二)这种权利是专属的。如果沿海国自己不勘探开发,任何人未得到沿海国明显同意,不得从事这类活动。

    (三)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的占领、象征性的占领或明文公告。

    (四)沿海国为了勘探开发大陆架、有建造人工岛的建设和结构的专属权利。

    (五)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大陆架上覆水域和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六)所有国家有权在其他大陆架海底铺设电缆和管道,但其线路的划定要得到沿海国的同意。

    世界上,海洋面积占全球面积的71%,我国拥有领海面积38多万平方公里,可管辖海域300多万平方公里。中国还拥有470余万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绵延伸展32000多公里的海岸线,大陆架渔场143万平方海里。在大陆架浅海区域分布着一系列面积大、沉积厚的封闭性盆地,共约80万平方公里。中国还有1406。5万公顷的海滩。

    中国政府在自己的领海范围内,享有对海洋、海底资源和海空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

    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条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海域。”

    任何单位与个人破坏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不仅仅是破坏国家的经济权益,更确切地说就是破坏国家的主权与国防权益,应当负分裂国家的刑事责任,不仅是负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那么简单。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46条

    相关名词:【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的性质特征】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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