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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音乐发廊 (第1/2页)
估计是因为我们都很惧怕董雪丽的缘故。 所以一见她,众人就都很识趣的变得正经了起来,等董雪丽拿着吉他上台后,身旁的杜杰才若有所思的说:“如果她要是去当歌星的话,一定会成为一个实力派的天后级的人物!” 我不反对杜杰对董雪丽的这句称赞。 因为他说的是实话,那晚我听过董雪丽的歌声,她唱的的确不错。 说起唱歌,我就不免有些惋惜的看了一眼莎莎,说句实话,轮唱歌的实力她不比董雪丽差,长得也不分伯仲,只不过,比起董雪丽那婀娜多姿的高挑身材,身高不足一米六的莎莎,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 莎莎是个先天性右腿残缺的人,她大学学的就是音乐专业。 所以唱歌很好听。 以前听杜杰说过,莎莎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个歌手,所以为了帮莎莎完成她的愿望,杜杰就筹建了这么一个特别的乐队,在不同的酒吧里驻唱。他们已经这样漂泊了七八年,去过很多地方,在杭州G 酒吧驻唱了一段时间后,遇见了钱东东,所以便来了宁波。 “现在这家酒吧的名字归你管了,我个人提议,你能不能把名字改了?”喝了一杯红色的葡萄果酒的杜杰,放下酒杯,看了看酒吧大厅中LED上显示的酒吧名字后,对我说:“森林狼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土了,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觉得还是换了比较好!” “这个,得跟钱东东商量。”我说。 其实,杜杰不说我也一直都觉得这个酒吧的名字不好听。 但是钱东东跟我说过这个酒吧名字的由来,他以前当过兵,网名就叫做森林狼,森林狼的这个网名是韩雅琴给他起的,所以分手后,开了酒吧的钱东东,就把他们当初的网名,用来当做了酒吧的名字,寓意不是在于好听,而是为了纪念他们的感情。 我之前也跟钱东东说过这个问题,听完他说的之后我就没再提。 毕竟,一个人再坏,他的心里某个角落也是干净的,我想对于钱东东这样游弋花丛,早已迷失了自己的人来说,这个酒吧,或许就是他内心深处那片净土了吧? 说起钱东东,他走了也有一个星期了,想想,这一个星期也没怎么跟他联系,就前天晚上在微信上问他到哪了,他回了句在去往茶马古道的路上,就没再回我。所以他目前到了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只能猜个大体的位置。 我以前去过茶马古道,一般去茶马古道的人都会选择从康定出发。虽然茶马古道有两条,但是根据常人的避远就近的逻辑来看,他肯定不会选择去云南那边,从普洱之乡出发。 所以我想,钱东东这个时候,应该是在康定那边。 “你说,改个什么名字好听?”我掏出手机给钱东东发了个消息,说了一下关于改名的事后,望着杜杰问道。 “这个,你倒是难住我了,虽然我去的酒吧很多,可是名字这样的事,还真不是我拿手的,再说了,现在好听一点儿的名字都被人用了,这个就只能靠你自己了!”摆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杜杰,说完就把目光落向了乐音台。 那边的董雪丽跟莎莎两个人,已经上了台。 正在调试各自手中的吉他。 “你真幸福!”看了看穿着一身小西装的莎莎那张可爱的鹅蛋脸后,我由衷的对杜杰说:“看着你们这么多年,依旧如胶似膝,真让人羡慕!”在我说这话的时候,心中也在感慨,要是莎莎不是天生就残疾的话,她也是个漂亮的美人胚子。 加上她冰雪聪明,我想生活一定会比现在要好很多。 “我的确是很幸福,不过你知道,这幸福的背后的代价是什么吗?”杜杰神情的看了一眼台上的莎莎,然后拍了拍他那条装有假肢的左腿。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或许是我的话,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往事。 所以喝了一口酒后,深深呼吸了一下的杜杰,跟我讲起了他跟莎莎的过去。我这才知道,原来,杜杰最初的恋人,不是莎莎。莎莎只是一个一直仰慕他的女孩。他们是邻居,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可是由于莎莎先天性残疾,杜杰的家人因此不怎么待见莎莎。 当杜杰的父母知道莎莎杜杰谈恋爱的事后,就搬离了他们以前的家,换了一座城市。 杜杰说,以前他没残疾的时候,以他那风流倜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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