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340 我早就想和你做队友了 (第2/4页)
精神崩溃,在没有受到任何物理伤害的情况下突然暴毙!」 …… “下三滥的把戏……” 马修没有掩盖自己的憎恶。 不过从侧面来看,这其实是个好消息—— 这说明森尔并不愿意真的对马修下手。 因此只能尝试恐吓这种抽奖性质的能力。 只要马修内心足够强大。 森尔的恐吓不过也就是一个笑话。 “看在范子爵和银蛇的份上,我没主动找你麻烦。” 森尔冷冷道: “但你也不要得寸进尺,如果你敢妨碍我,我有100种办法能绕开迷途灯笼的限制,然后干掉你!” 马修闻言心中一动: “所以你在这里做什么?” 按理说森尔现在应该正在处理神龙岛上的冥神教。 神龙岛所在的自由群岛和阿鲁内海可谓是南辕北辙。 双方之间的直线距离超过了两千公里。 他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了? “与你无关。” 森尔警告说: “不管你来这家酒馆是来干嘛的,奉劝你还是换一家酒馆吧。” “或者说你三个小时之后再过来。” “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这是我对你的容忍底线。” 马修冷哼一声。 但其实他已经心生退意。 如果是赛特伦克在他面前这么嚣张,他这会儿已经提着铁锹上去了。 可森尔…… 这不是马修能够应付的。 好汉不吃眼前亏。 先跑路。 日后说不定还能告个状。 马修的身段相当柔软,他可不会呈一时之能。 因此他哼完转身就打算离开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 迷途灯笼上突然绽放出一股清光。 一个熟悉的虚影出现在了二人之间。 “瞧瞧、瞧瞧,我说什么来着。” “你们二位确实有巧妙的缘分,竟然能在这种场合相遇……” 范子爵笑吟吟的声音在海底响起。 马修立刻停住了远去的脚步—— 情况有变。 可以先不认怂了。 不过他也没有立刻走向森尔,而是将手里的灯笼朝着范子爵的方向一晃—— 下一秒。 大量灵体朝范子爵涌了过去。 范子爵微微一怔,旋即满心欢喜的将马修奉上的灵魂尽数收下。 “竟然还有娜迦的灵魂?” “真是少见。” 范子爵赞叹道。 马修笑了笑: “我不仅很守信用,而且还会尊重他人的习俗。” “这是我从娜迦墓园里找到的,希望他们能顺利的回归冥界。” 马修这话倒不是自我吹嘘。 相较于正常的死灵法师,他对于灵体的使用要谨慎保守得多。 墓园里那么多骷髅僵尸,唯独幽灵的数量极少。 不是马修召唤不来。 而是他不愿意这么做。 这是马修心中基于最朴素的善恶观所产生的底线。 作为一名死灵法师,他理所应当的会亵渎尸体,但他基本上不会亵渎魂灵。 哪怕娜迦也是如此。 他征用了娜迦的尸体和骸骨,却把他们的魂灵送入了迷途灯笼之中。 目的当然是为了让他们能够顺利回归冥界。 范子爵坚定地点了点头: “你放心。” “你们替我收集的灵魂,最终都会经过冥界的往生之河,前往下一个转生的时代。” “维护秩序是冥界使者的天职,也是我存在的意义之一。” 马修微微颔首。 他之前也在联盟内部调查过,范子爵在这方面的名声极佳,他是少数几个没有坏规矩的冥界使者。 这也是他能牢牢把控鸦阁魔域的原因之一。 森尔见状忍不住嘲讽道: “要是城市里的商户交保护费都像你这么及时的话,黑帮犯的案件至少要少一半。” 马修无视了他的冷嘲热讽。 他只是看着范子爵。 后者呵呵一笑: “森尔来这里,是为了盗窃娜迦王国的一件至宝的。” “神龙岛那边,冥神教的人的动作比我们预料中的要快得多。” “他们使用了不少的神龙之魂,已经完成了对那件神器的初步锻造。” “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坏消息,森尔认为先前的强攻计划太冒险,因此我们决定先寻找一件能够克制那件神器半成品的宝物。” 马修接话道: “那件宝物刚好就在娜迦王国?” 范子爵自然地点了点头: “是刚好,也是必然。” “冥神教铸造的神器名为「神龙之环」,其中蕴含着大量东大陆龙族的力量,这世上能够克制这股力量的宝物或强者并不多,灭世双蛇布鲁奇刚好是其中一个。” “众所周知,布鲁奇盘踞在无尽之洋的海沟之中,祂手中不仅掌握着大量苏族人的灵魂,同样也有许多神龙的灵魂,祂对东大陆的力量法则了如指掌。” “在很古早的年代,彼时还是自由身的布鲁奇为了收服盘踞在东大陆上的龙族,便制作了一把名为「剧毒之牙」的匕首。” “据说那把匕首可以消解神龙之力,尤其是神龙之魂的克星。” “而这把匕首在布鲁奇被封印后就一直在原体娜迦手中流传着,如今又来到了黑暗原体圣教的头子的手里。” 马修若有所思: “娜迦女王齐娜。” 范子爵说道: “正是在她手里。” 接着他又笑着问道: “所以你来这里是做什么的?” 马修直言不讳: “我来杀娜迦女王。” 旁边的森尔噗嗤一声就笑了。 马修无动于衷。 “你知道娜迦女王是什么实力吗?” 森尔忍不住问。 范子爵善意地提醒道: “他有家长的。” 森尔沉默了几秒,骂了一句“草”,便不再开口了。 马修耸了耸肩。 范子爵倒是看得明白。 马修本来就没想着依靠自己的力量杀死娜迦女王。 事实上。 他只需要见到娜迦女王的本体,就能在一瞬间将其秒杀! 「陈的金刚拳」。 还有两次使用机会呢。 要是一拳不够。 那就两拳!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