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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叶之一(时隔九年重新发一遍) (第6/7页)
为她生气了,不料,过了会儿,她淡淡的声音又从话筒里传来: “前些天又看见他,想起以前暗恋他的日子,真是觉得像我一个同学写的一句诗,梦还身前疑入梦。” 我在心里说,你应该把暗恋前的以前二字去掉,然后扮出同情的语调说: “对呀!这很像我一个同学写的,几人憔悴几人归呀?” 电话安静了会儿,然后她纠正道: “这一句对得全不工整。” 在电话里,她一直称呼我为师兄,因为她总认为,我失恋的经验比她丰富多许多。 但我一直很纳闷,我从来没对她说过自己的那些伤心事,她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在电话里,开始时我还是称呼她为花姑娘,后来由于小泉桑又去跪那座庙,于是便简称她为花。 挺恶心的一个名字,她为此对我大为脾气。 不过,虽然她的模样我都记不真切了,但我一直有个印象: 她的笑颜,依稀如花。 她总喜欢问我喜欢过什么样的生活。我用尽所有煽情的话语还是不能满足她的胃口,只好发恨似地说了声: “最好是一回家就是饭在桌上,你在床上。” 我是个好人,从不跟异性开这种有些不雅的玩笑的。 她也是个很乖的女子,可以和我探讨***的写法,内容,却绝不容许我的言语中有一星半点那种思想在里面。 所以她有两天没给我打电话。 两天之后,她来了个急电问我,说她的男人又要回来了,而她这些天又长胖了半公斤,该怎么办? 虽然我每天饭后和上厕所后的体重之差就要多过数个半公斤,但我还是认真地告诉她,应该去中药店买些大黄,泡水喝,可以迅速减肥,又可去体内虚火,保证不生青春小包。并且还言之凿凿地告诉她,当年我暗恋的一个女同学要回来了,我一急之下就是这样在五天之内瘦了八斤。 但我忘了告诉她,后来我坐在那个女孩家里,不住地捧起笑脸,往厕所里狂奔。 她听后似乎颇信以为真。只不知她真喝了没有。 这件事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问她。 必须承认,我们聊天聊的很开心,虽然我活了二十几年,唯一的开心事就是聊天。 我在电话的这头看黑衣人,告诉她威尔史密斯长的很帅,绝对比她的男人要帅。 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么初恋感觉百分百,告诉我梁咏琪真的很内sao,绝对适合我。 她的偶像就是那个小威,一个黑头青。 我当时挺喜欢梁咏琪,虽说后来看了绝世好BRA之后,很是同意二姐说的,此人无胸无脑的评语。 有一次我告诉她,我有个朋友,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天深夜和一个女孩聊天,经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问我:“后来呢?” “三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 她咕咕地笑着,显然在话筒旁边捂着嘴,似乎是不相信。 “结果呢?” “两个月之后,他们离婚了。” “结论?” “我那个朋友是个浑俅。”接着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像两个经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样,只是聊天。 但我们忘了,陌生人是不会经常聊天的。 于是有一天她说,出来见个面吧。 我坚决反对,誓死反对。 她在电话那头,闻言轻笑。风动银铃之声不绝于耳。 她说又不是搞网恋,大家相貌的状况又是一清二楚,绝无见光死的危险,何必如此固执。 我说最近更穷了,连吃冰淇淋的钱都骗不到了。 于是她说要请我吃饭。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请客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 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 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 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 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 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 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险险裹住我们通常用来坐的部位。脚上蹬着一双我所以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还做了一个小布洞,似乎是专门为她尊贵的大脚趾服务。 我盯着她清凉无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刘海儿,还有那身上无所不在的充满惑意的曲线,捏住鼻子责问道: “请我吃饭,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吗?想让我献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为了配合师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昨天刚剪短的刺发之下,是一件洗成遗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闲”式短裤,也因为身躯的日渐发胖而显得紧绷绷的,脚上蹬着一双上高中时候的凉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适程度,但给人的感观却是大不佳。 我俩的配合,似乎并不默契。 我提议去得胜街吃铞仔,她闻言雀跃,说闻名已久,只是未去过。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这是一个与社会脱离已久的人。或者说,是和下层人民没有搞好干群关系的人。 我叹了口气,带着她从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过去。 路上顺便买了一份体坛周报,一串香蕉,两斤三两的生姜,那是家里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挥她给小贩付账。 到了得胜街,随意寻了处小饭馆,我做主,点了二十块钱的豆花肥肠,四块五一瓶的枝江大曲。 我深深了解细水长流的道理。 或许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可以做到百无禁忌。但如此真切的面对面,却总让人容易产生不真实的感觉。 于是,我开始喝酒,她开始看着我喝酒。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往我杯子里倒酒。再过了会儿,她就开始从我的杯子里往外倒酒。 她撑着额,看着小酒馆外不时走过的醉汉,忽地向我问道: “听你说话,看你行事,总以为你是个不大懂得在乎的人。 只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嘛?” 我打了个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没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应道: “男女之间的东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着,瞎想心事时,才发现老爸他闭着眼睛,也会伸手到我这边来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盖着。等再过了会儿,又发现老妈开始做老爸一样的事情……”我用手尖轻轻点点她冰凉的鼻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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