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拾遗纪_第二十五章 夏虫语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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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夏虫语冰 (第3/3页)

,只能酌情启用赵国原有基层官员,他们不会与百姓起大冲突,紧要位置还是调派秦国官员担任。

    没有更好办法,秦王也只得应允,完了发牢sao:老这么缺人也不行啊!

    他喝了口水,想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我秦人一国对七国,无论如何最后都会折损几十甚至上百万人,这天下打下来,我秦人就没剩多少了啊!

    这是个大问题,秦人能打天下,总不能指望六国遗民替他们守天下,人心可没那么容易收买。

    左思右想,只有一个解决方法:多生早生,十几年后就又有一茬新秦人。

    他们把眼光瞄向女子,生娃最终得靠女人,不能浪费她们的生育力。

    男子的兵役年龄可以调整,女子的婚龄也可以下调呀!

    尉缭觉得不必:“战时多寡妇,提倡鳏夫寡妇成婚嘛!”

    这让秦王很鄙夷,他娘养男人都差点害死他,更别说改嫁了!

    “男人战死,孩子袭爵女人得赏。带着男人用命换的财产改嫁?要不要脸?!”

    “一战死几十万人,几十万寡妇啊,个个都当贞洁烈女,不浪费么?!”

    “孩子怎么办?!你在战场卖命养家,你女人转头跟了别人,你高兴?男人有几个愿意替别人养孩子?他娶寡妇图什么?要么图美貌,要么图家产,他能图人子女?女儿更不得了,这世上禽兽多着呢!”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秦王为天下所有爹死娘变心的娃们一吼,吼得尉缭头皮发麻。

    “这世上禽兽不少,良善之人更多啊。女人独自抚养孩子,不比男人在外打拼轻松。要是没人分担,最后苦的不还是孩子吗?再说——”

    你娘也是改嫁的,从吕不韦的妾成为先王的妻。

    尉缭把这话咽了回去,他再有胆也不能当着众臣的面揭秦王的伤疤。

    “再说,还有无子的新婚寡妇呢……”

    秦王妥协,律法保障女子改嫁权利,顺便给九年前的诏书续八个字。

    “有子而嫁,倍死不贞;无子而嫁,阴阳和顺。”

    众臣算是见识秦王的痛点以及思维方式的九十度直角转弯。

    同是改嫁,有子天理难容,无子顺应天意,不留半点缓冲余地。

    说到底还是他心中块垒没除尽,与母亲和解,不意味着嫪毐的阴影消失。

    欲者,人之本性,正因禁欲之难,他才对贞烈自强的女子格外钦爱。

    再者他又是国君,农耕时代战乱之世,男女失时子孙不蕃,国力必衰。

    矛盾斗争到最后就是这个结果,李斯博览史书,再献一策。

    “左丘明曾记载,越王勾践为报吴国之仇,下令国中:‘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

    哎哟!秦王拍手叫好:不但能让男女早婚,还能给国库增收呢!

    然后大老爷们开始讨论两个问题:女子嫁人的年龄下限和上限。

    低于下限是童婚,秦法不予认可;高于上限是失时,按律开始罚钱。

    关于女子婚龄,庙堂上这群rou食者的阅历还不够达成统一认识。

    秦王觉得下调到十三岁都没问题,因为媯儿嫁给他的时候就十三。

    昌平君反对,他家闺女大的十四,小的十三,挑食不长个儿都还是娃娃。

    李斯跟秦王同战线:孩子样也能生养,赵迁那小老婆就生了个大胖儿子。

    尉缭急得跳脚:有点常识好么?那是吃得好长得快!贫家女哪能这么早?

    秦王摊手:“那总得有个标准吧!”

    赵高背诵了秦律现行规定:男子不足六尺五寸,女子不足六尺二寸,皆以为小。

    由于户籍记载不够完善而且存在瞒报年龄逃避兵役的可能,秦律大多是以可测量的身高为服役和量刑标准的。

    “六尺二寸多大年纪?”

    “一般女子十六七岁。”

    “十六七岁早成人了,是不是有点晚啊”

    “还有一个标准。”

    赵高的记忆力也卓尔不群,律令法规烂熟于心:刑律以六尺为界,仓律以六尺二寸为限。

    对此,后世众说纷纭,有人说秦国抠门,给囚徒发口粮的时候按六尺二寸算成年,给老百姓定罪罚钱又提早到六尺,双重标准玩得贼精。

    不过也有说法是:六尺以下是童年,六尺到六尺二寸是少年,六尺二寸以上才算成年。

    按第二种说法量刑更方便,至少方便秦王决策。

    “六尺为婚龄之始,六尺二寸以上不嫁者,罚——”

    话还没说完,尉缭急忙接住:“盾和甲!”

    这人最讨厌,才哭天嚎地说造孽,见着好处赶紧先捞,还捞得理直气壮。

    “反正现在最缺的是武备,罚钱还不如直接……是吧……兵者,国之大事——”

    战端一起,万事无非军事,兵锋一出,人烟俱关烽烟。

    秦王能不懂么?没人比他更懂,所以他真的是很讨厌尉缭的嘴。

    缭总在他不懂的时候卖关子,在他懂的时候大废话,横竖当他是傻瓜。

    他没理会尉缭,转头向昌平君:“丞相安排下去,廷尉尽快拟定颁行。”

    “诺。”

    这条律令很快就在秦川大地实施,为了避税,女儿们慌忙择婿。

    这群男人也不会知道,这对某些姑娘是个大灾难,比如清河。

    嫁娶关情,匆匆哪得滋味?男女之事,姻缘怎可强催?

    到底难论对错,庙堂自有庙堂策,君前寻常字一行,人间伤心泪几多。

    ————————————

    张苍:历史边缘人物,数学史上鼻祖。增补并编定了《九章算术》。后面清河长大一点,跟张苍学徒的时候再细细扒拉一下当时的数学成就吧……

    主要参考文献:

    郝金《中外刑法史中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制度》

    张全民《秦律的责任年龄辨析》

    朱红林《战国时期有关婚姻关系法律的研究》

    收单身税这个,我其实不确定秦朝有没有

    与其相近的汉惠帝时期有,“女子十五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15-30岁的女孩子不嫁人就要交五倍算赋

    汉承秦制,这条规定可能是继承秦朝的,而且秦国连年征战的确有可能存在此类刺激人口生育的政策,所以就设置了这个情节

    但是,目前出土的秦简,我没明确看到这条规定,怕误导大众(大众个鬼,其实并没有人看orz)

    更新很慢,抱歉,因为实在太忙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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