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法庭上百般抵赖 少证据重罪轻判 (第2/2页)
作证。 法官说:“白育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早已结案判决。所有档案资料皆可参考和采用。没必要到鹿城监狱开设临时法庭。” 法官宣布庭审结束,说择日再宣布判决。 五月二十五日,白彦良接到判决书:法庭认定被告白彦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自二O-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罚款二十万元。 白彦良于接到判决书第三日,向中级法院刑一庭提起上诉,否认犯非法集资罪。十天后,中级法院复审后,认为原判证据确凿,并量刑偏轻。故维持原判。 领取复审判决书时,中院法官对白彦良说:“桥北区法院本应对你诈骗情节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却作了简单否决。只判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是量刑奇轻,本应退回重审。我们本着上诉不加刑的原则,维持原判。” 六月二十一日,白彦良被押入囚车,和其他三十多人,被用手铐将每两人的左右手连到一起,送往鹿城监狱入监队。 入监教育两个月期满后,白彦良请他二哥花钱托人,分配到了十七监区(包括医院、食堂、商店、内管队、老残队)医院当护士去了,虽说失去自由,总比到各监区下车间劳动强多了。 后来,白彦良认识了在老残队服刑的蒲吾县将帅岭特大诈骗案件第二被告江家骏(是蒲吾县阅兵台村人),和北方发电厂(厂址在蒲吾县城东)的会计张大墉,蒲吾县城关镇南湫(Jiǎo)村人。江被判刑十四年,张被判刑六年,都是不久前入狱服刑的。两人服刑期间还照常领取工资,住在老弱病残队,每天除了几次集合站队点名报数外,就闲着没事,整天看黄书、抽好烟、吃好菜、喝果汁(监狱里不准饮酒)、看电视、下棋打牌、练书法、闲聊天……
白彦良说:“你们公家人就是好,坐大牢还挣工资!只要有钱,走到哪儿都是大爷。” 张大墉说:“我在电厂主要负责煤站收购计划外煤炭,这里面学问深着呢,不是谁想送煤就可以拉上煤去送,里面猫腻多多,你们煤老板都懂的。后来财务科被揭发查处,我自告奋勇,为厂长、科长和大家顶罪,你想,他们能亏待我吗?虽然坐牢,工资照发照涨,奖金福利照拿,每月都在一万元以上。” 江家骏说:“我本是驻在南方某省部队的一名团长,提前退休回到家乡和朋友合伙搞将帅岭旅游观光和爱国教育基地的大工程,因为资金链断裂,未能及时履行合同,没有按时支付工程费用,被判刑入狱。原先部队并不知道我现在的名字,退休金自然照发。” 白彦良问:“如果是一般的国家公务员待遇的退休人员,例如退休教师,退休后犯法坐牢的,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后,还有退休金吗?” 江家骏说:“如果是企业单位退休人员,自逮捕之日起,停发养老金。刑满释放后,照逮捕前标准领取养老金,并随着以后的调整而调整。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自逮捕之日起,即停发退休金,停止享受所有福利。刑满释放后,也不再发放退休金和恢复各种福利待遇。” 白彦良听了,长出一口气,心想:我好不容易才把白育才搞得倾家荡产,叫他地无一垅,房无一间,身无分文,老而无靠,还有人追债,让他生不如死。谁知这个老东西,偏偏贪生怕死,宁可坐牢,也不去跳楼!我担心的是,他出狱后,会找我麻烦。听了老江解释,我才放下心来。白育才那老家伙,即使能活着走出监狱大门,怎么活下去都是难题,哪里还会有心思对我图谋报复?! 从此以后,只要有机会,白彦良、江家骏和张大墉三个蒲吾县老乡便聚在一起,谋划如何早点儿出去。 江家骏说:“表现好的话,走减刑道路,一般可减三分之一刑期。再用些其他手段,老白能减三年,老张能减两年多一点,我能减六年左右。” 张大墉说:“太慢了,我下边二掌柜每天晚上闹情绪。现在才体会到度日如年的滋味!听说办假释还稍快些。有一半刑期就可以申请了。” 白彦良说:“假释还不如减刑。减刑虽说慢了点,可是,出去后便再无挂碍,成了自由人,不再受当地派出所管制。我看,想法办保外就医吧!” 最后,他们取得一致意见:要发挥金钱优势,叫财神爷开路,外边人帮忙,从省级医院开出诊断书,办理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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