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嫁错娶_第三十四章:你喜欢我?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四章:你喜欢我? (第1/2页)

    两个人款款携步,踱在小巷子里,青砖灰瓦,蹭着一层浅浅的青苔,几分柔情几分诗意,当真别出心裁的地方,五步一宫廷橘色方灯,白天也有幽幽的暖光泛出来,煞是特别。

    高跟鞋清脆的响声与男子皮鞋掷地有声的低沉交织在一起,似乎这样的调调永远也不会乏味。

    店里空无一人,上了木质的楼梯,二楼开阔起来,方桌长凳,漆得光亮,两人刚坐下,一个穿着古朴的男子,长褂绑腿,来了,冲着贺莫年点点头,笑得拘谨有礼,谦恭的模样,忍不住让元俏又打量了对面的男子一眼。

    他从头至尾,没有半分的起色,依旧的坚硬如石,沉稳柔韧。

    四菜一汤,各个精细讲究,一丝不苟的摆放在桌子上,贺莫年手边的烟掐了,视线从女子偏头,借故打量风景的身上收敛回来,瞥了一眼菜色,眼底没有任何的停留“吃吧。”

    元俏转身,盯着饭菜,食欲大振,视觉上的冲击力不说,色泽味觉的双重俘获,这才叫吃。元俏那一刻这样想,木筷子与碗碟轻轻的碰触,一如某些人撩动你的心弦,一如江南小巷烟雨里的邂逅,房廊上清脆的滴答声,美得像诗句,却也小心带着试探,不安。

    菜色人间难有,元俏碍于咫尺距离的贺莫年还是放不开肚皮的去吃,秀气的加菜,吞咽。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贺莫年的筷头夹了菜,放进元俏跟前的与碗沿齐平的米饭上,磁性嗓音带着几分暗哑,如是说。

    元俏的筷子怔怔的举在空气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贺莫年,她的眼睛很特别,不是那种圆溜溜的大,中间饱满圆润,眼尾一丝的翘,像是画家笔触下画龙点睛的一笔勾勒,用尽了心思和爱意,美的单纯之中又夹杂着几分的妩媚。

    贺莫年是爱极了这双眸子的,沁水分明,惹人心疼,撩人情意。

    元俏知道他的好意,不必介怀明成与他的关系,只是怎么能不介意,当下也不言语。

    咖啡店里,元俏看着对面的宋丫,犹豫半晌。

    嘴边的话还是转了一下,打擦边球“秦歌是贺莫年的人吧。”

    “他也是钏州的,他行三,贺莫年老大。”

    这说法,让元俏下意识的蹙眉。

    “一丘之貉,你明白没有,你招惹的更难对付,秦歌对贺莫年都是唯命是从,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对谁信服过。”

    宋丫这话说的真心,秦歌表面是一个谦逊有礼,潇洒不拘小节的人,实际上他有多狂傲肆意,恐怕只有她清楚了。

    元俏听完更加的确定心底的想法“陆丝月也是贺莫年的人。”

    她这话是关心,宋丫这段时间不在公司,可能不了解情况,说完,元俏就尴尬了,之前她还傻乎乎的拉着人家乱点鸳鸯谱。

    “你之前瞒着我的,不怪我那样想。”

    宋丫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口吻沧凉“我倒是希望如你所说,我也就解脱了。”

    一句话,戳到了两个人的心,一时间谁都没有了话。

    在年少青葱的岁月里,哪个姑娘不是怀着满心的羞涩天真,期许将来能遇上一个独一无二的盖世英雄,呵护一生不惹尘埃,周全遗世。

    如今,这般天之骄子的人,真的出现在了眼前,她们却都害怕了,止步不前,恨不得逃离。

    生活无一例外的用年华最美的代价,告诉每一个人,拥有太美的东西是要付出更大的代价的,有些太过耀眼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

    粉身碎骨,多少例子在前面,昭昭若揭。

    意识到元俏的沉闷,宋丫开口,询问了最切实际的问题“公司那边你打算怎么办?汪海鹏我看真的是不想在秦州待了!”

    宋丫的话说的狠啧啧的,元俏知道她有那个能力,让鹏程跌入谷底,永世不得翻身。

    不光是背后有一个秦歌,宋丫这个名字怕是就够了。元俏抬头看了一眼头顶的太阳,树荫婆娑之间,刺眼的光线蛰得不能直视,脑子里又窜出来那个冷肃的男人,他与这阳光一样,遥远静默却也灼热的不敢轻易靠近。

    告别了宋丫,元俏一个人漫无目的的溜达,昨天和贺莫年的那一顿饭,那一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似乎恍若隔世,忙忙碌碌的生活突然闲散下来,她有些不知所措,更多的是那个人没说完的话,元俏知道在贺莫年那里没有求而不得之说。

    眼前活泼天真的孩童戏嬉,一把小水枪,水雾弥漫,一张张的笑脸笑得要多灿烂就多灿烂。举着扇子摇曳生风的老人,慈祥充满爱意的看着他们,元俏想一直坐在这里,看着他们多好。

    这个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