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雕侠客行_岳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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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 (第6/7页)

师,百姓闻讯拦阻在岳飞的马前,哭诉说担心金兵反攻倒算:“我等戴香盆、运粮草以迎官军,金人悉知之。相公去,我辈无噍类矣。”岳飞无奈,含泪取诏书出示众人,说:“吾不得擅留。”于是哭声震野。岳飞决定留军五日,以便当地百姓南迁,“从而南者如市,亟奏以汉上六郡闲田处之。”

    秦桧逼供,岳飞冤死

    岳飞父子被秦桧以谋反罪名予以逮捕审讯,由于找不到证据而无审讯结果,最终秦桧找到“莫须有”的罪名(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秦桧回答“其事体莫须有(莫须有三字的意思至今仍有争议,一说为“难道没有吗”,另一说为“也许有”)。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一代名将岳飞在杭州大理寺狱中被杀害,其长子岳云及其部下张宪斩于临安闹市。岳飞被害前,在狱中写下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岳飞被害后,狱卒隗顺冒了生命危险,将岳飞遗体背出杭州城,埋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隗顺死前,又将此事告诉其儿,并说:岳帅精忠报国,今后必有给他昭雪冤案的一天!岳飞沉冤21年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准备北伐,便下诏平反岳飞,谥武穆,改葬在西湖栖霞岭,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并立庙祀于湖北武昌,额名忠烈,修宋史列志传记。

    编辑本段

    治军品行

    廉洁奉公,养浩然气

    衣——全家均穿粗布衣衫,妻子李氏有次穿了件绸衣,岳飞便道:“皇后与众王妃在北方(靖康之难时被金兵俘虏)过着艰苦的生活,你既然与我同甘共苦,就不要穿这么好的衣服了。”自此李氏终生不着绫罗。

    食——与士卒同例,部队补给艰难时,则“与士卒最下者同食”。有次受地方官招待,吃到“酸馅”(一种类似包子的面食)这种在官员富商们看来很普通的食物时,惊叹道:“竟然还有这么美味的食物。”便带回去与家人共享。

    住——茅屋军帐,与士卒同甘共苦。高宗曾要在杭州为岳飞建豪宅,岳飞辞谢说:“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财产——南宋诸大将无不豪富,张俊为防盗,铸一千两一个的大银球,称为“没奈何”,堆满大屋,退休后尚有每年六十万担租米的收入。而岳飞被害抄家时,总家产只有三千贯(约合二千多两银),且其中含有数千匹麻布,显然也是准备用于军队的。

    犒赏——战时,南宋对军队犒赏极厚,岳飞从来不取一文,全数分给将士。有次一名部将贪污赏银,立斩。

    严以律子,厚以待人

    除了自己俭朴淡泊,刻苦励志外,岳飞对子女教育很严。要求他们每天做完功课后,必须下地劳作。除非节日,不得饮酒。宋时有“任子恩例”,官员品级越高,子女可享受的官阶越高,次数越多。岳飞勉励儿子们“自立勋劳”,仅用了一次“恩例”,还是为张所之子张宗本而用。而岳云屡立殊勋(多次战斗中“功第一”),岳飞却多次隐瞒不报。为此张浚说:“岳侯避宠荣一至此,廉则廉也,然未得为公也!”(岳侯躲避荣耀到了这个地步,廉洁固然是廉洁了,却不见得公正)岳飞答道:“父之教子,怎可责以近功?”(父亲教育儿子,怎么能让孩子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又说:“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若使臣男受无功之赏,则是臣已不能正己而自治,何以率人乎?”

    岳飞前妻刘氏,在战乱中抛弃婆婆和儿子改嫁韩世忠手下小校。岳飞得知后送去500贯资助她,这才另娶李氏。虔城百姓暴乱时曾惊扰孟太后车驾,被岳飞平定后,高宗密旨屠城,岳飞冒险屡次求情,保全了一城老小。

    令出如山,赏罚分明

    “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是岳家军的口号,也是真实的写照。损坏庄稼,妨碍农作,买卖不公……斩!在古代,令出不行者斩,很多军队做得到,号称损坏庄稼买卖不公斩的也不少,但真正做得到的,恐怕只有岳家军一支。所以岳家军所到之处,民众无不欢欣围观,“举手加额,感慕至泣”。

    士卒伤病,岳飞亲自抚问;士卒家庭困难,让相关机构多赠银帛;将士牺牲,厚加抚恤外,还“以子妻其女”(部将牺牲后仅余孤女无人照料,岳飞让儿子娶她),李氏亦时常慰问将士遗孀。如此赏罚分明官兵同心的军队,自然是“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不纵女色

    南宋诸将中,唯有岳飞坚持一妻,且从不去青楼纵欲。吴阶曾花二千贯买了一名士人家(读书人家)的女儿送给岳飞,岳飞以屏风遮挡问道:“我家的人都穿布衣,吃粗食,娘子若能同甘苦,便请留下,否则,我不敢留你。”女子听了窃笑不已,显然不愿。岳飞便遣人送回。部将谏阻说不要伤了吴阶的情面,岳飞说:“而今国耻未雪,岂是大将安逸取乐之时?”吴阶得知后益发敬重岳飞。

    事母至孝

    母病,“尝药进饵”,亲自侍奉;母亡,赤脚扶棺近千里。岳飞认为:“若内不能克事亲之道,外岂复有爱主之忠?”(在家里尚且不能孝顺父母,又岂能忠君报国?)

    武艺绝伦,勇冠三军

    史书载,岳飞可以挽弓三百斤,弩八石,能左右射。后来岳飞在与敌人作战时,杀敌将黑风大王(居数日,复遇敌,飞单骑持丈八铁枪,刺杀黑风大王,敌众败走。)。后来,贼王善、曹成聚集兵马号称五十万,岳飞所部只有八百,手下士兵都十分害怕。这时岳飞却十分镇定,言:“吾为诸君破之。”然后左手挟弓,右手拿矛,冲击敌阵,结果五十万大军大乱,岳飞乘势大败敌军(贼王善、曹成、孔彦舟等合众五十万,薄南薰门。飞所部仅八百,众惧不敌,曰:“吾为诸君破之。”左挟弓,右运矛,横冲其阵,贼乱,大败之。)。

    文才横溢,儒将风范

    岳飞的文才自不必说,数十首诗词足以说明。除此之外,他爱好读书,书法颇佳,时人称“室有邺架”、“字尚苏体”(邺架,形容藏书极多;苏体,苏东坡书法甚好,岳飞学的便是苏体)。他还爱与士子文人交往,“往来皆高士”。

    身先士卒,行若明镜

    岳飞直至最后一战,都是身先士卒。官职不高时自不必说,升任通泰镇抚使后,为掩护大队和百姓过江,亲率后卫死拒南灞桥头,挡住金兵唯一去路,此役岳飞身被数十创,岳家军后卫战死无数;直到死前最后一场恶战:郾城之战时,还亲率铁骑突出阵前,都训练霍坚怕有闪失,上前劝阻:“相公为国重臣,安危所系,奈何轻敌!”岳飞回答“非尔所知!”见主帅亲自冲阵,岳家军士气大振,一举击破金兵。

    岳飞首先提出“武将不怕死,文官不爱钱”,堪称封建社会官吏的行为典范。他廉洁避功、直言不讳、不纵女色、文采风流、治军严明、战功卓着。

    编辑本段

    岳母刺字

    岳母刺字岳母刺字的故事,宋人的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的曾孙岳珂所着的《金陀革编》也没有记录。岳飞刺字故事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但书中未注明此四字出自岳母之手。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执行,所以岳飞从军时在背部刺上“精忠报国”四字明志。

    明代成化年间创作的《精忠记》,也仅提及岳飞背脊有“赤心救国”字样。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熊大本的《武穆精忠传》记有岳飞请工匠在背上深刺“精忠报国”四字。明末,由李梅草创,冯梦龙改定的《精忠旗传奇》,内称:“史言飞背有‘精忠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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