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兽吞天下_第一章:来自华夏的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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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来自华夏的他 (第1/2页)

    时代在变化,生活也在变化,人心受各种诱惑也无时不刻不在变,无法忘记的也许就是自己内心最珍贵的情感,是亲情,爱情,友情,因为有情世间才会更加美好.......

    他一个城市里的自由工作者,因为他不爱外出运动,生就了他肥胖的身躯,内心自闭的他很难交到知心朋友,一是缺少自信,二是比较宅,三是比较忙,没有女朋友的他连生活上的琐事都无法打理,而且长年的时间宅在一个位置,肥胖的脸颊上的色泽白皙皙的,是长时间没有见太阳的白,一头飘絮着长发,还有那永远睡眠不足的后眼袋,个子不高不矮的他,脚却特别大,穿的鞋子都是最大码得,平时就穿着花色背心脚蹬“喔喔”皮凉鞋,脚大的他走路却不带一点拖拉,行动却是有条不紊。

    租住在一条十字路口的二楼,开着一家名气不大的刺青纹身店,每天不到太阳高起也不急着开门,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城市里所有出来玩的朋友都是夜猫子,顺带着他也是夜猫子,开门的时间也跟着晚了起来。不过他还有一些坚持的,就是父亲传下的那几招少林功夫,不说“天下无敌”,花拳绣腿打几个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因为开这种店老是有混混朋友,也有经常不上道的“小屁孩”,要人干活就要给钱,现实社会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也有人来逼迫,那不是砸哥们的饭碗么?为了一口吃的,啥事干部出来。所以尽管他的手艺很是“马虎”,可他有着一颗真诚的心,总是在最后能感动许多的客人,而他就靠这些客人们给他做广告,凭借价格差,服务态度认真仔细,他挤死了许许多多来这条街混饭吃的同行。没有什么原因,因为他就靠这个混饭吃怎么不勤快?何况他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赤脚汉”,虽然工作的性质不太好,打交道的朋友比较乱,可他还是一个比较稳重的人,从不参加犯法的事情,还有做人要低调一直是他的座右铭,一些纠纷较多的地方比如卡拉OK,KTV,酒吧,夜店等等这些都不是他光顾的场所,一切不利于身体健康的事情坚决不干,还是一个守身如玉的单身“童男”,在如今物欲横流的社会,可能是比较“|呆”的稀有异类。

    烟,不抽,酒,不喝。原因,坏习惯养成容易,想改掉就太难了。不抽烟的他下巴留有一簇“山羊胡”,没办法,现在流行这个,这叫什么他妈的艺术家的形象,他下巴的那一撮毛可是留了好多年的,谁叫他不长胡子呢,那一撮毛让他的青春形象一下子就变了,整个人给人一种异类的感觉,一个人的青春不在形态而在心态,他可能就是那种看起来比较沧桑沉闷的一类,一直迷恋小说的他可是一个小说迷,最早的金庸武侠,席卷的言情小说,玄幻,异界,修仙等等都有所涉猎,因为他在工作之余除了画那自己才能看的懂的画,就是上网看书,有时候看到精彩喷发的情节还会忍不住哈哈大笑出来,为了精彩杰伦的剧情能一直等到作者的更新通宵达旦。而他的工作也给他比较自由的作息世间,因为晚上出来玩耍的人多,街面上摆着热闹的夜市,一番繁荣的气息,而单身的他,在工作的时刻是很忙的,又要给客人介绍图片,还要描绘图片,每天都要面对形形**的客人,直至客人满意而归,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贤岳要么不忙,忙起来可能连饭都顾不上吃,有的时候客人挑来挑去,相互谈心,交流了整整一个下午,最后都没有达成一致,无法继续的他从不气急败坏,总是微笑的欢送客人。因为他懂得一个道理,做生意要先做人,人品就是作品。

    可在一些孤寂的时刻,他也会筹措,为什么呢?因为同在一座城市的他,没有脸面去见自己劳苦的父母,每当他想起自己的现在生活风吹不到,雨淋不着,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不见钞票厚,只见肥rou膘。父亲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依靠着他那勤劳的身躯扛起了家中的一片天,母亲每日外出零售眼镜,风吹日晒,原本白皙光泽的脸颊如今已然油黑,无法舒展的皱纹刻画在那张苍老的脸上,弟弟那期望读书的眼神,总是让贤岳的内心深深的自责....。

    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的他,好想爸妈和弟弟,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父亲肯定还是在生自己的气,今年无论如何也要回去过年,不管父母如何看待自己,他们始终是自己的父母,都是一家人。人孰无过,知错能改,才是善莫大焉。

    几年以前贤岳不是这样性格的;一切就从高中时刻说起,那时候的他在步入县城的时候,满脑子都想着怎么追上其它同学。可在那个攀比的时代,由老家的农村进入县城重点高中学习的他,被城市的满目琳琅的诱惑给吸引住了,在高一还比较自觉的刻苦学习,到后来成绩越拉越远,一直都在倒数几名不死不活;感觉自己不是学习的料的他,跟着年级的“死党们”一起堕落,逃课打电动,泡网吧,逛录像厅看通宵,与同学赌博打“诈金花”比吃的,比穿的,一次次向在乡下的母亲伸手要钱,年底回去就带着那个位数的成绩单,浑浑噩噩的他没心没肺的幸福在逍遥快活的高中“冲刺”生涯,那时的他被许许多多好玩有趣的东西占据了他所有的精力,直到在一次早餐店楼上和同学通宵赌博时,被“二鬼子”(输了钱不服气的那种人)告密,当时学校出动“剿匪”大军前来抓捕他们,慌乱中他从后门跳楼逃跑了,那纵身一跳没有改变什么,只是让他出名的更响亮一些,某某同学啊,从Xx米的楼上跳下逃跑,面对学校的“关心爱护”某某同学还是不知道悔改....。全校大会上出名了。

    本来逃出升天的他,被那纵身一跳,跳出了沉闷的学校,同学时代的大家好像都不讲义气,平时吊不啷当,一被老师一吓就什么都招了,被自己信赖的同学“出卖”的感觉太难受了,学校让他回家通知父母来学校谈话,父亲远在外地打工,贤岳怎么好让他们来学校丢这个脸面。觉得没脸见父母的他毅然和一个命运相同的同学带着找同学好友借来的生活费外出打工了,来到了陌生的城市浙江温州,温州当时是一个快速发展中的城市,有许多本地人歧视外地人,好像对来打工的人都有些防备,好像外地人不是小偷就是强盗。刚出校门的他那里能接受老板的冷言冷语,要签合同最少签四年,工资学徒四百元一个月。进工厂就代表着被管理,不愿意在厂里上班的他不适应刚出校门又进厂,(年青人不想约束太多)他那同学进了厂,与同学告别后,他一个人外出找工作。到后来看到洗车店招人,进入汽车装潢店做学徒(老板说可以学技术工资可以加,开始二百五元一个月,每月加五十元,感觉不错的他答应帮老板做事。而且男孩子多热闹)一干就是一年多,最脏最累的技术是学会了,可要点技术含量的活却没有一个老师愿意教,都怕教会徒弟师傅没饭吃,贤岳当时拿到了八百元工资,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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