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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他要好好收拾她(一更) (第1/2页)
祁邵珩的刀工很好,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一流。【】小说し 纵然是出身世家,但他的生活确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不太一样,14岁被祁老爷子送入军校,6学习生涯中,不带有丝毫的身份色彩。 和普通人一样的事事亲力亲为,直到20岁才归来接手了‘盛宇’,不曾享受过所谓世家少爷的待遇。 因此,做饭,煮粥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打开水龙头,将那褪了皮的一小半金黄色南瓜冲洗干净,祁邵珩继续持刀将南瓜放在案板上,皱着眉利落地挥刀,刀锋直下,又稳又狠,案板上的南瓜不一会儿就被刀刀切成了金色的丁状。 将丁状的南瓜入盘,祁邵珩去取冰箱里的玉米粒。 火上的粥这时也熬得差不多了,金色的南瓜,饱满的玉米粒加入香糯的米粥里,慢慢搅拌。 砂锅在火上慢慢煮,浓香四溢。 可煮羹汤的人确是失神的,甚至有些心不在焉。 程姨起来刚到餐厅,就看到了先生在厨房。 出来时,她有心留意过客厅里的石英钟:凌晨5:40。 心中微微诧异后,她还是主动先问道,“先生,您这么早就起来了?” 放了手中的汤勺,祁邵珩背靠在碗柜上,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程姨又问,“昨晚折腾的太晚,您怎么不多睡会儿呢?” 祁邵珩没说话,靠着墙点了支烟。 程姨不再多问了,她看得出来先生是有心事的。 “程姨。” “哎。”她刚要走,见祁邵珩叫她,她便停下了脚步,“您有什么要吩咐的?” “最近我到国外出差一趟。” “出差?”程姨惊愕,不是才和小姐领了结婚证,两人怎么要分开呢?难道是闹矛盾了? 祁邵珩抽着烟,继续说,“一会儿于灏来了就接我走,这几天我不在家,太太就拜托你来照顾了。” “先生说得这是什么话,应该的,应该的。” “那我说几件事情,您要好好记着。” “好,您说,您说,尽管吩咐便是。” 将手里的烟掐灭,祁邵珩说,“阿濛,烫伤了每天都要上药处理伤口,这事儿别人做我不放心,还是你替她上药吧,太太年纪小,忘性大,上药这事儿你得替她记着,马虎不得。万一伤口出了问题,记得打电话给邢医生,让他过来好好瞧瞧,烫伤本就遭罪,可不能再出什么岔子了。” “好,我当心记着。” “还有,今天我提前跟阿濛学校的主任说过了,她休一天再去上课,浑身是伤,去了也只是徒增难受。”见祁邵珩蹙着眉,程姨低头不吱声,只默然地听着他的吩咐。 “一会儿晨起的时候,她洗漱,您去照看着点儿,左手臂上裹着纱布,右脚上有扭伤,这样的不协调要是再摔倒了更是雪上加霜了。”侧过头,祁邵珩瞅着程姨,说,“我不在家,太太的话,可听可不听。” 程姨一愣:祁邵珩这话的意思是? 知道她没理解过来,祁邵珩继续说,“有些事,按照我说的,不按她说的,太太年轻,还不太懂事儿。即便在国外,我还是能照看着她的。” 这话一出,程姨背脊一僵。 在国外还能照看太太? 不,祁邵珩是意有所指的在表达着:即便不在宜庄,这里的一切情况甚至一举一动尽收他眼底。 也就是说,出了任何情况,第一时间程姨该主动问的是他,而不是太太。 占据高位,掌控全局,这男人做惯了。 “最后别忘了,让她乖乖喝了煮好的南瓜玉米粥。”挽着袖子,祁邵珩成了一碗南瓜玉米羹出来,吹凉了,他尝了尝扬眉道,“味道还不错,阿濛应该会喜欢的。” “是,您亲手煮的,太太一定会喜欢。” 想着阿濛一口一口吃着他亲自煮的粥羹的乖巧样子,祁邵珩突然笑道,“我也这么觉得,她会喜欢。” 见刚刚还阴沉着脸的先生突然又笑了起来,而且笑得这样轻松,不带一丝城府和世故,程姨摇摇头:性子变得这样快,阴晴不定的,说变脸就变脸。 先生在变,尤其是苏小姐住进来后,变得更是厉害,少了世故复杂,反倒偶尔会笑,偶尔会恼了。旁观者的程姨看得最是清楚。 这三十而立的先生不像是高高在上的盛宇祁总,倒像是个沾染了人间烟火的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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