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英雄吕温侯_第12章:伏杀(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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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伏杀(三) (第2/2页)

两颗晶莹的泪珠从眼眶落下。这才是真正的汉军!和他们相比,羽林五校,豚犬耳!有万余如此精锐,横行瀚海,万户侯何足道哉?

    多年的宦海生涯止住了他的遐想。“侯成,那赤旗是何含义?你可愿为我解说一二?”“卑职不敢当,大人且听小人讲来。”侯成目视前方,开口便是金石之音,冷酷惨烈。“这赤旗是左曲前屯的必死之旗,赤旗一出,不死不休!死在这这赤旗之下的,少说有万人。左曲前屯最惨烈的一仗,是百骑对阵鲜卑七千,十进十出,杀鲜卑万户一人,千户四人,百户六十七人,斩首一千三百一十八,鲜卑阵崩。左曲前屯只剩十八人,人人带伤!”

    “竟然如此惨烈!吕奉先真英雄也!如此战功,如何只是一个屯长?”王晋动容了。“五原郡马吕黄严四大家族盘根错节,大人日后定会深知,吕屯长一个外人,若不是每战必先每战皆存必死之心,这个屯长也早就当不成喽。”王晋明白了,这是背后没有根基。“不对,吕奉先的父祖都在五原任职,官至校尉,怎么成了外人了?”“使君有所不知,吕屯长的父祖也是每战必先,每战皆存必死之心,部属零落无以荫蔽呀!”“原来如此!”敢战死得就快,避战不战就活得长,英雄零落尽,庸才逞风流!王晋长叹一声,大汉偏偏就是这个样子,理想主义者都死绝了,剩下的都是现实主义者,吕奉先不得不继续死战,才能保住屯长的位子。

    “那个马甲,步人甲有异于制式铠甲,外披那件帛衣又是何意?”“使君,吕屯长率我等与鲜卑大小战八百六十七次,发觉铁甲可防重武器击打,但是箭矢易从缝隙射入。皮甲可防箭矢,却易为重武器击破。在皮甲上镶嵌圆形铁片,可得皮甲铁甲之利,重量却轻了许多。至于那丝帛外衣则是没办法的办法,重弩射入,有丝帛相缠,可以卸去一部分力道,必死变为重伤,重伤变为轻伤。鲜卑人皆为骑兵,来去飘忽,弓马娴熟颇为难治,马甲加步人甲,是以重骑兵对冲轻骑兵,收以骑制骑之效也。左曲前屯八百六十七战,战死者寡,首为吕屯长武艺高强,次为战术得当,三为铠甲之利也!”

    王晋听得频频点头,大为心动,如有数千精锐身披如此马甲步人甲,纵横瀚海有何难哉?他又转念一想,莫非我的万户侯就着落在吕奉先身上?上任第一天就救了我,还有如此本事,真是个勇将智将再加福将!“这马甲步人甲一副所费几何?”“一副马甲,步人甲,铁盔,丝帛衣,弓矢,弯刀,长矛,加起来非五十金不可得!”五十金就是五十斤金子,大致相当于五十万rou好五铢钱。王晋倒吸了一口冷气。“如此耗费,吕奉先怎制得起?”“启禀使君,吕屯长的全部家当都在这上面了,还欠了巨债,他就剩个空架子庄园了,吕屯长,实在是难呀!”说道这里,侯成不仅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侯成,莫哭莫哭,只要我是五原太守,必善待吕奉先!”王晋面色肃然,目视侯成一字一顿。侯成跳下马来,伏地行跪拜之礼,如是这三。“吕屯长和左曲前屯誓死效忠大人!”

    侯成和高顺是吕布麾下仅有的两个都伯,高顺虽然只十五岁,在吕布军中却是实际的二把手。高顺每天板着脸,训斥这个,命令那个,在他眼里,一切都永远不合格,永远有改进的余地。他的最大长处是铁面无私、清廉公平、不置私产、有绝佳的练兵统兵才能,就是一个纯粹的将领。说话不掩饰,经常噎得人说不出话,除了和军事有关的一切毫不关心。一个十五六岁的人,一眼望去就像三十余岁。

    比起高顺,侯成的带兵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但是侯成很会察言观色,很讨人喜欢,对数字极其敏感,能把一团乱麻极其琐碎的事情管的进井有条丝毫不乱。侯成就像前世的长袖善舞的商人,有着官面的身份,无论什么人那个衙门,都吃得开。侯成还有一个优点,能做脏活,还能守口如瓶。这一点是性子方正的高顺万万不及的。高顺带兵练兵作战,侯成管理钱财后勤人际交往,顺便做些脏活。高顺永远想抓住侯成的狐狸尾巴,侯成永远让高顺抓住些小毛病,吕布在其中和稀泥,这就是左曲前屯三驾马车目前的微妙关系。

    用三寸不烂之舌说得王晋动容,这种勾当是高顺万万做不来的,这就是侯成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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