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实虚与真假 (第2/2页)
进行二审宣判,推翻一审判决后判定:编号为4209-BK92520的XZ-2000型号机器人不符合《联盟继承法》之第十七条法定继承人主体资格。裁定潘家豪所立遗嘱无效,其遗产应按《联盟继承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由家族内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 案件起因是这名姓潘的土豪临死前把他所有家产都留给了一个机器人。他的家属不干了,立马诉诸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继承权,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们一审既然败了……看到这我也愣住了,这都会败?于是去翻看一审时的新闻。 这名土豪所留遗嘱其实包含在一段与这个机器人的对话当中,他跟机器人说他死后财产的70%捐献给一家名为LoyalDog的慈善团体,剩余部分则由机器人自己安排……一审法院判决机器人胜诉的最大原因是,机器人只是这起遗嘱的载体,立嘱人只是指定由它来执行遗产用途,从这里看实际也并不是把遗产判决给了机器人。 但总之土豪家属们愤怒了,上诉到中院二审并附带诉讼状告该机器人伪造遗嘱。事情结局就如开头两起新闻所述,土豪家属赢得了遗产官司,但并没告成机器人伪造遗嘱罪。 “这事不难理解呀。”看完来龙去脉后我到是对土豪把财产留给一个机器人感到难以理解,既然不想给家属那就全捐了,再说,我认为那个机器人本身就是一件财产,难道把机器人身体的七成部分也捐了? “既然法律不承认4209BK是“人”的主体,不能享有继承权,那么为什么后面还要以犯罪人的主体对它进行宣判呢?”
“不是判它无罪了吗?” “问题的关键不是有无罪,而是判与不判。在“因”缺乏成立条件的时候,那么得出来的“果”就不是正常的表象,根本就不应该出现“果”。 “这……”我无言以对。 “既然4209BK不能享受权利,却为什么要承担义务呢?” “我认为这也没什么,我尽了石河公民的义务,不但没享受到什么权利,还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和审判。对了,还记得以前我跟你说那个法律和道德的事吗?出现不公平的事很可能是法律出了问题。” “我读过很多法律的书籍,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意志、社会层次的规则、人与人之间的规范,我能理解大多时候法律会滞后于社会进步而带来的冲突,但我不能理解为什么相同的协议在相同的时间对不同的对象却呈现出不同的结果。” “……”我后悔跟它聊这个话题了。 好在它立即停了下来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转而说它今天看到的一件趣事,看来它真的能从语气或表情上洞悉我的心思。 电视出现一段视频,看拍摄角度应该是街上监控摄取的,从它在下面的解说字幕得知这是今天在榭丽大街公园举行的春汇花展的场景。在一处花坪前聚集着许多人,原来有人发现这处春兰花坪里有几盆是假花,人们感觉受了愚弄,一些激动的人把假花扯了出来扔在地上,还有一些人高喊主办方是骗子…… 视频变了,看场景好像依然是这个广场公园,只是时间是一个月前。画面停留在一处盛开美人蕉的花圃边上,许多人都争相与边上的几株美人蕉合影,人多时一度还排起了队。 我正想问这算什么有趣?它的字幕来了,说这个花展一个月就开始了,但当时大面积花期未到,所以开始时用的大多是假花,也植入了极少一些花期提前的真花在其中。当时人们发现假花当中的真花后都很高兴,就如第二段镜头里的那样争相与真花合影。一个月后的今天,人们在真花里发现了假花后很不高兴,甚至是愤怒,它觉得很有趣的同时又不可理解。 “这有什么不理解的,弄虚作假当然是骗子啊。” “可是一个月前的假花花展上,那几株真花不也是冒充假花摆上去的吗?难道它不是假的假花吗?难道不也是骗人吗?为什么人们对这种弄虚作假却很高兴呢?” “这……嗯……人当然是喜欢真东西,不喜欢假货啊。” “可是你看那些假花比真花还要精致,艺术观赏难道不是以它的展现状态为主吗?它现在呈现出来的美为什么不能打动人们去原谅它的本质呢?”画面转回第一段视频,那几株被揪出来的假花确实要比花坪里的真花都鲜艳。原来今天已是花展尾期了,很多花开始凋萎,唯独这几株假花依然娇嫩如初,所以被游人们认出来了。 “这个……这个嘛……假的东西虽然好看,但不真实啊……”我觉得我很快就将答不上来了。 “那些假花就实实在在的摆在那里,比周围的真花更漂亮更持久。我们都看到了,为什么你说它不真实呢?” “我……”果然又无言以对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