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梳笼 五 (第2/2页)
音给关上、落闫了,李娆这才轻舒一口,放开了胡mama,总算,安全了。 这一道声音也终于把胡mama从一直晕乎乎的状态中给震醒了。 然后,终于想到了正事。 “李先生,请问您这一身衣裳,还有外头的架势,您究竟来我们寻芳馆做什么啊?” 胡mama好奇地问道,眼里已经恢复了一贯的精明。 李娆笑着轻描淡写地答道。 “娶老婆。” “娶老婆?替谁娶?” 胡mama把李娆想得还是太正常了些。 她却不知道,越是才名顶盛的人精神越是有那么些不正常,梵高为了个妓女割了他的耳朵,莫扎特貌似有恋粪癖,写下“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的顾城用斧头砍死了他的妻子,自己也上吊自杀了;三毛自杀了…… 李娆虽然不是真正的艺术家,只不过是个抄袭者。 不过,既然扮了才女好名利双收,那自然也得学学艺术家的作派。疯狂这种东西自然也是其中之一,不疯狂不是艺术家,艺术家因为疯狂大胆,更神秘、更有名。就是不说西方、现代那些,古代的那个什么竹林七贤中的刘伶,不也是如此吗? 刘伶嗜酒佯狂,任性放浪。一次有客人来他这里拜访,刘伶没有穿衣服。客人责问他为什么这样,他却说道:我以天地为宅舍,以屋室为衣裤,你们为何入我裤中? 李娆看到这段故事时宛尔一笑,对这种行为,她并不赞同,却不否认,正是有了这些不同于普通人的举止,艺术家更具有辨识性。
身为一个公关经理,从实用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加强知名度的方法。比起正常的艺术家,有才能的疯子艺术家会更让一般人痴狂。 大约,人们循规蹈矩的心灵深处,其实也都压抑着一头野兽吧,那些黑暗的,放纵的,被礼教束缚,一辈子也不会表露出来的东西。 艺术家将它们全部释放了出来,寄托了人们的某种向往吧? 李娆是个尽责的人,她觉得她也很有必要为众人提供一下谈资,不能白白地辜负了她现在才女这个名声啊。名声越大,她以后的财源才越广啊。 所以,她来了。 穿着新郎服来了。 所以,她说。 “不是替谁娶,是我娶,我想娶个老婆。” 说完,伸出手,温柔地替嘴巴越张越大的胡mama合上了嘴巴,随后大步而入,进入了寻芳馆的正厅。 正厅内,却是十分安静。 别的妓馆里的人都跑出去看热闹了,正是事件由头的寻芳馆却成了例外。这不是因为这里的人好奇心缺乏,也不是因为李娆魅力不足。 而是因为,淡菊正在弹琴。 一曲“凤求凰”谈得里头春意绵绵,情意万千,尽管,心里头只是一片冰冷,如同死水。但是,身为妓子,即使流着泪,也得在人前含着笑。即使心里头半点情意也无,却要做出落花有意的样子。掩饰自己,弹一曲《凤求凰》也不是什么难事。 也许,真心听曲的人可以听出其中的真意。 但这里的人,又有谁会有这样的真心? 虽然淡菊并不在乎这些人跑到外头去瞧热闹,但是,这是她的凤台会,她是寻芳馆的花魁,她也有身为花魁的骄傲要守。 所以,她一首《凤求凰》留客。 而她,成功了。 毕竟,这花厅里的客人们原本就是为她而来。 淡菊弹着弹着,眼不经意地瞟过了厅口,她的位置较高,又正对着那里,所以,她第一个看到了李娆,看到了她穿着新郎服,戴着绣球花,看到李娆的目光也对上了她的,露出个比太阳还要绚烂的笑容。 心中讶异,手里不禁弹错了几个音。 李娆毫不迟疑,笔直走向了淡菊,手一撑,便跳上了凤台,走到了淡菊的面前。淡菊的手停下了,她侧头不解地看着李娆。 李娆此时取下了身上戴的红绸扎成的绣球花,笑着向淡菊递了过去。 “淡菊姑娘,我姓李名娆,家住随园,年方十七,玉树临风,家财万贯,虽曾嫁人,尚未娶妻。听闻姑娘才貌俱佳,心中十分仰慕,特备了八抬大轿,欲娶姑娘为妻,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李娆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厅堂。 石化! 石化! 石化! 所有的人,不分男女,无论老幼,在这一刻,全都变成了泥塑木雕一般。男人对女人求亲不稀奇,女人对男人求亲虽然比较少,但也还可以理解,但是,女人对女人求亲?佛祖啊,菩萨啊,他们,没有听错吧? 有些人已经在掏耳朵了,怀疑他们听力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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