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183;胤禩2 (第2/2页)
外又以破纸写奏章,祭祀所用破损桌案奉祝版,更衣幄次油气熏蒸,“胤禩非才力不及、智虑不到之人,而存心行事或此,诚不知其何意。”;
雍正三年二月二十九日,再责胤禩、胤禟、胤俄、胤禵,本日谕中又责阿灵阿、鄂伦岱二人乃胤禩等之党首,罪恶至重,命将鄂伦岱发往奉天,与阿尔松阿一同居住,使其远离京师,不致煽惑朝政;
雍正三年三月十三日,工部于行文时将廉亲王抬写,果亲王胤礼等参奏,谕:“如此方是,甚属可嘉。王大臣等所行果能如此,朕之保全骨rou,亦可以自必矣。”本月二十三日,宗人府议革退胤禩王爵,谕称:“可任其妄为,伊妄为力竭,或有止日。尚望其回心归正,庶几与朕出力也。”;
雍正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议总理事务王大臣功过,胤禩无功有罪;
雍正三年四月十六日,因工部所制阿尔泰军用之兵器粗陋,谕责管工部事胤禩。
一二年间,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且观其间数次谕责,皆因胤禩署理工部事务欲节省支出所致,此举皆出于公,却被雍正责为“存心阴险”,令人恶目而瞠,哭笑不得。正当雍正欲一鼓作气将胤禩诸人惩治殆尽时,他的心腹密臣年羹尧悖逆事发,使他不得不腾出手来先处置这个真正的危险。待年羹尧于雍正三年七月二十七日降为闲散章京在杭州行走,已成为笼中之鸟时,雍正正式向胤禩诸人动刀:
雍正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胤禟被革去贝子;
雍正三年十一月初五日,宗人府议,胤禩应革去王爵,撤出佐领;
雍正三年十二月初四日,胤禵因任大将军时“任意妄为,苦累兵丁,侵扰地方,军需帑银徇情糜费”,经宗人府参奏,由郡王降为贝子;
雍正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命每旗派马兵若干在胤禩府周围防守,又于上三旗侍卫内每日派出四员,随胤禩出入行走,名曰随行,实为监视;
雍正四年正月初四日,胤禟因以密语与其子通信被议罪;
雍正四年正月初五日,胤禩、胤禟及苏努、吴尔占等被革去黄带子,由宗人府除名;
雍正四年正月二十八日,将胤禩之妻革去“福晋”,休回外家;
雍正四年二月初七日,囚禁胤禩,将其囚禁于宗人府,围筑高墙,身边留太监二人。
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先时皇三子弘时因事得罪,交与胤禩为子,本日雍正谕:“弘时为人,断不可留于宫庭,是以令为胤禩之子,今胤禩缘罪撤去黄带,玉牒内已除其名,弘时岂可不撤黄带?著即撤其黄带,交于胤祹,令其约束养赡。”;
雍正四年二月二十二日,简亲王雅尔江阿因“专惧胤禩、苏努等悖逆之徒”,被革去亲王;
雍正四年三月初四日,命胤禩、胤禟改名,旨曰:尔等乘便行文楚宗,将胤禟唐之名并伊子孙之名著伊自身书写;胤禩及其子之名亦著胤禩自行书写;本月十二日,胤禩自改其名为“阿其那”,改其子弘旺名“菩萨保”;五月十四日,将胤禟改名为“塞思黑”;
雍正四年五月初二日,禁锢贝子胤禵,其子白起甚属不堪,著与胤禵一处禁锢;
雍正四年五月十七日,雍正召见诸王大臣,以长篇谕旨,历数胤禩、胤禟、胤禵等罪;
雍正四年六月初一日,雍正将胤禩、胤禟、胤禵之罪状颁示全国,议胤禩罪状四十款,议胤禟罪状二十八款,议胤禵罪状十四款。
胤禩共有罪状四十款,主要有:欲谋杀胤礽,希图储位;与胤禵暗蓄刺客,谋为不轨;诡托矫廉,用胤禟之财收买人心;擅自销毁圣祖朱批折子,悖逆不敬;晋封亲王,出言怨诽;蒙恩委任,挟私怀诈,遇事播弄;庇护私人,谋集党羽,逆理昏乱,肆意刑赏;含刀发誓,显系诅咒;拘禁宗人府,全无恐惧,反有不愿全尸之语。雍正称其为“凶恶之性,古今罕闻”。
同年八月二十七日,胤禟因腹泄卒于保定。未几,九月初八日,胤禩亦因呕病卒于监所。
胤禩利用职务之便,给雍正制造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主持康熙葬礼时提出,为了节省开销,可缩运送康熙梓宫夫役人数,同时改在陵寝当地采办建陵红土:制作大典所用的乘舆法物则用断钉薄板,敷衍塞责,致使祖宗牌漆流字漫,欲陷雍正“以不敬之名耳”。同时,胤禩继续结党营私。工部侍郎岳周拖欠了应缴的钱粮,胤禩慷慨解囊,代为完纳,布下人情。雍正将这些事早已记在心里,解决完胤禵,就对胤禩进行了猛烈地进攻。雍正四年召见群臣,声称“廉亲王允禩狂逆已极,朕若再为隐忍,有实不可以仰对圣祖仁皇帝在天之灵者”。二月,降胤禩为民王,圈禁高墙。三月,下令胤禩改名为阿其那(满语为“狗”,但学界尚无定论)。五月,下令胤禟改名为塞思黑(满语为“猪”,但学界尚无定论)。同时,向内外臣工、八旗军民等宣布胤禩、胤禟、胤禵的罪状。胤禟被从西北押至保定,雍正命直隶总督李绂就地“圈住”,李绂给胤禟的待遇真正到了“猪狗不如”,以致胤禟常常在酷暑中晕死。八月二十七日卯时,胤禟逝于圈禁之地。九月初八,胤禩也逝于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