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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买了一个孩子 (第4/4页)
听着后面慢慢追来的马蹄声,邪恶的对着那人一挑眉。 “待爷让你欲生欲死的时候,你就不嘴硬了。” 夜恒脚下一用力,飞身上了秦玉的马,一手搂着秦玉的腰,一手将男子抛向自己的马上。委委屈屈的将头搭在秦玉的肩上,对着秦玉的耳朵轻轻地呵着气。 “小情人,人家等着你让人家欲生欲死。” 那男子被甩在夜恒的马背上,却没有趁机逃跑,对于他现在的状况来说,这荒郊野外的,他没银子,没力气,逃跑,是不理智的行为。 至于在秦玉身边,他在看到夜恒的时候便知道,秦玉根本不会把他怎样。 夜恒太亮,太妖,身边有了这样的尤物,岂能再把世间俗物放在眼中。不是他妄自菲薄,而是他与夜恒,实在是有差距。 在遇见夜恒以前,他以为自己即便不是绝色之姿,也算是出众不凡。直到他遇见夜恒以后,他才知道,什么叫世间少有。 对于夜恒的似若无骨,秦玉早已习惯。在秦玉心中,夜恒除了躺着,便是靠着,很少有端端正正的坐在那的时候。 秦玉回手一肘怼在夜恒的胸口,夜恒动也不动,生生的受下了。低头一口咬在秦玉的脖子上,秦玉一吃痛,反手一掌,夜恒身形一动,邪邪的笑着飞回自己的马上,躲过秦玉手中的一抹银光。 “这是对你刚刚抛弃我的惩罚。” 夜恒栽着那男子,伸出拇指偷腥成功得意的擦了擦嘴唇,看着秦玉笑的花枝招展的。偷袭成功,就要见好就收,省的偷鸡不成还得蚀把米。 秦玉也回头对着夜恒笑了笑,手上一动,银光乍现,夜恒眉峰一挑,轻易的便躲过了秦玉的暗器。看着秦玉打马而去,回头看了看那插进草地里的银针,摇了摇头。 啧啧,都是什么习惯,这病公子的银针,是不是被这两个人给搜刮了。 楼兰蔓城,秦玉并没有直接直入楼兰都城,而是为了给乔楚与顾容制造方便,避开相同的道路,绕着楼兰外围迂回而入。 对于蔓城,秦玉没有什么好感,对于蔓城的太守丘泽,秦玉甚至可以说是厌恶。当初她征西的时候,正和匈奴、西北三十二部落打的热火朝天的时候。楼兰便想要趁机打劫,出兵晋国。 蔓城太守丘泽,武将出身,也是一员悍将。当年进犯晋国之时,丘泽还是楼兰都城的三品骠骑将军,就是因为打了败仗,楼兰求和,才将丘泽降到蔓城当个小小的守城太守。 说起当年楼兰之战,秦玉便想起乔渊身边的那个孩子,跟在乔渊身边多年,是乔渊的亲卫,洛言。当年那个孩子,也就像现在的自己这般大,当年在岭南的时候,跟自己很是投缘。 跟着自己一起出征,一起把酒言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了她的亲卫。后来乔渊出征楼兰,那孩子也一并去了楼兰。再后来,乔渊回来了,那孩子却没有回来。 据乔渊说,那孩子,就是死在了丘泽手上。 与其说秦玉此次来楼兰,是为了舍利子,莫不如说,秦玉此次来,是为了报仇,为了搅乱楼兰。 舍利子一事,有乔楚顾容,定然不在话下。而秦玉要做的,就是搅乱楼兰,将楼兰所有的视线,都吸引到她这里,让乔楚顾容更好的行事。 进了蔓城,天已经将黒,秦玉找了家客栈大摇大摆的住了进去。给了小二一锭银子,将那男子从头到脚梳洗一遍,又换了身干净的衣裳。 秦玉将一块牛rou塞进嘴里,嫌弃的瞥了一眼坐在一旁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小铜镜,正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美貌的夜恒,很想一脚踢开他,装作与他不是一路的。 “美人,走了一路了,你叫什么呀。” “夜恒。” 秦玉话音刚落,便被夜恒接了话去,秦玉狠狠地一眼瞪了过去。夜恒全对着镜子抚了抚自己额角的发,满脸的傲娇。 “只有夜恒才能称得上是美人,他这样的,也就算是个看的过去。” 秦玉忽略夜恒自恋闷sao的话,对着对面已经吃了两碗白饭的男子,痞痞的挑了挑眉。跟在秦玉身边慢慢悠悠的走了一天的路,与夜恒同乘一骑,也被夜恒嫌弃讽刺了一路。但是对秦玉的芥蒂防备却已经放下了,甚至对秦玉生出一丝好感。 秦玉这人,看着风流放荡,却是个好人。 “慕云,我叫慕云。” 慕云塞了慢慢一口饭,抬起头局促的看着秦玉,脸上甚至在说自己名字的时候,羞涩的出现了一朵绯色红晕。 洗干净了的慕云,白白净净的像是剥了壳的鸡蛋,皮肤嫩的就像是卤水豆腐,能掐出水来。那双凤眸没了仇恨怒视,整个人倒像是一只兔子。 呆兔子,加上一只蠢狐狸,秦玉看着桌子上吃的正欢的小狐狸,这一路上倒也没顾得上它。 秦玉夹了快竹笋放到慕云碗中,看他吃饭的样子,像是活活饿了好几天。匆匆忙忙,狼吞虎咽的,她身边的美人,吃起饭来都是高雅的贵公子,还从来没看见过哪个美人,吃饭吃的就像是饿死鬼投胎一般。 但是美人就是美人,即便吃的这么没有吃相,也算得上是赏心悦目。可是秦玉却看着慕云的吃相微微皱了皱眉。 慕云虽然吃的火急火燎的,但是没有一粒饭粒掉在桌子上,喝汤虽然急切,却也不发出一丝声音。用餐之处,即便吃的凶猛,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脏乱。 这是骨子里透着的教养,大户人家高贵的教养。 秦玉有意无意的扫视了一圈,看看普通人家的饭桌上,即便是吃的斯斯文文的,但是桌子上总是会有残留,譬如油滴,譬如饭粒。而慕云的桌上,什么都没有。 不仅如此,慕云夹菜,只夹靠近自己方向的,而且,他不会将筷子在饭菜里乱挑。所以,慕云一定不是普通人家的穷小子。 长着这副模样,定是豪门大户,有钱人家。 “你不是南疆人。” 慕云小心翼翼的闷头吃着干饭,他的筷子基本上不夹菜。秦玉又将一片香菇放到慕云碗中,她看的出来,慕云不吃rou,偏爱笋。 秦玉看了眼挨着自己的一盘子牛rou,不经意的挑了挑眉,她却是无rou不欢。 慕云怯怯的点了点头。 “我是骗她的,我其实是楼兰人,我父亲本是楼兰青阳城的米商,五年前因为战乱,楼兰四处征兵征米。父亲看我年幼,舍不得我入伍,就想要偷偷把我送走。结果当天夜里,我前脚刚走,后脚家里便来了一伙黑衣人,杀人放火。” 慕云脸上浮现痛色,凤眸里蓄满了畏惧惊慌,好似眼中浮现的,就是他回忆中的场景。 “那晚的火,整整烧了一夜,幕家上下十几口,全部葬身火海。那晚我在山顶,看着满天的火光,待我跑回去的时候,什么都晚了。*烧焦的味道,血腥的味道……” 秦玉将牛rou又靠近自己一点,将素菜向着慕云推了推,她现在知道,慕云为什么不吃rou了。一个未经世事的孩子,在温室中长大的少年,一夜之间,目睹了这血腥残忍的一幕。当亲人的尸首烧焦的味道充斥着自己的鼻腔,刺激着自己的大脑,凡是正常人,估计都无法在品尝这在别人眼中的美食了。 “我本来一直暗中调查这件事,但是我没银子没势力,什么都查不到。后来辗转到了姜国,遇到了一伙山贼。后来,后来你们就都知道了。” 秦玉瞟了瞟夜恒,听见没有,姜国的山贼。夜恒收起小镜子,支着下巴看着秦玉,眉峰一挑,眼尾媚气尽显。 “有什么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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