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穹之上_关于杀妖令
首页
字体:
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关于杀妖令 (第1/1页)
天恩浩荡,皇台堡众接旨! 杀妖令:三日时间,每人至少带回来一颗妖头,被杀之妖境界须高于自身三倍,否则无效。成功者,各有封赏。 这是圣旨的原文,请注意写的是“每人”至少带回一颗妖头。 所以妖族不在这个范围内,牠们是被猎杀的一方,同样被卷入圣旨中罢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相关推荐:
奋斗在隋末
、
欺天曲
、
重生之登仙路
、
光甲纪元
、
深渊如你
、
我有无数传承,出手就是上限
、
最强星空杀手
、
武动九霄
、
夫人,请尊重我的职业
、
空间修仙:仙皇的专宠魔姬
、
荒芜帝皇
、
反清:从大明秽土转生开始
、
我的修炼游戏
、
男神哥哥结个婚吧
、
永夜之主
、
我在人间加点成神
、
我双神威吊打各位
、
神魔空间设计师
、
从零开始的求仙日常
、
总裁的逆袭影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