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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 (第2/4页)
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半个东海大陆架几十万平方公里主权权益事关极重大人民利益和国家民族命运!如此大事更应广泛征询民意,在全社会范围展开充分讨论,让人民自由表达意见以体现人民主权原则。何况这本来就是人民不容剥夺的基本民主权利! 但东海对日谈判不仅秘密外交,暗箱cao作,而且因受到人民强烈反对而禁止人民群众对此发表见解,不仅人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早已被彻底剥夺,而且官方媒体不许反映东海问题民意,网络也受到严厉控制。东海问题在网上成了绝对禁区,(有“东海”字样的文章均严格审查,只放行赞同妥协一面之词,) 许多网站因此而遭关闭,(如中国民间****联合会网站等,)删帖达疯狂程度,被封ID,IP的网民更是不计其数。 可见,“原则共识”违背人民意志乃不容置疑之事实。(若不相信可举行东海问题公正的民意调查,乃至全民公决予以检验。) 以如此严厉手段剥夺人民的知情权,发言权,及任何表示反对对日妥协的权利。将属于全体人民的巨大国家民族利益奉送给外国,如同公仆蒙上主人的眼睛,堵上主人的嘴,束缚住其手脚,然后伙同强盗将主人的财产掠走……这是中国人民所绝对不能接受的! 综上所述,从“原则共识”公布的时机、内容、以及这前后在国内为之进行的一系列违背压制人民意志的运作,其至始至终所体现的原则都是让日本人满意,这是对主权权益等国家利益原则的彻底否定。如果这就是“中日友好”,那它只能加速积累中国人民的愤怒! 希望人大代表能严肃履行神圣职责,否决此给国家民族带来巨大灾难且完全违背人民意志的“原则共识”!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此问题的审议首先应建立在广泛征询民意的基础上,为此应允许人民对此事公开、自由地发表意见,保障人民集会、游行的权力,权力机构不得限制网络对此问题的公开讨论。一切禁止、限制人民对公共事物自由发表意见的民主权利的强制手段,都是违反宪法人民主权原则的非法行为!应予以彻底纠正! 我们以往对人民群众言论、集会、游行等基本民主权利的限制是以“维护稳定”“主权大于人权”为理由的。而现在我们居然剥夺维护国家主权的人权,主权和人权一概否定,这不仅违法,而且毫无道理,自毁执政法理基础。以此求“稳定”,岂非火山将发而入其口,大厦将倾而处其堂? 在当前(尤其奥运会及其相关工作彻底结束前)人民对此重大问题无法表达意见时,在此事允许民意充分表达并经广泛社会讨论予以充分反映之前,为避免受有关部门一面之词误导,还希望人大常委会即使不认为应立即否决此“原则共识”,为事关重大国家民族利益问题慎重起见,也至少应暂时搁置对此“原则共识”的批准! 只有完全遵循民意,使东海问题的解决真正代表人民意志,才能体现宪法人民主权的原则,因而才具有法律效力。 而任何背着人民并禁止人民表达意见而签订的涉外协议,根据宪法人民主权的原则,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人民一律不能承认! ******简介 位于台湾东北方向,琉球群岛西南,中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称******或钓鱼台(日本称尖阁诸岛),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属台湾地区管辖、在台湾地区的行政区划中属宜兰县管辖;但现由日本实际控制。美国在1972年移交琉球群岛的行政管辖权时把******一同移交的举动曾引发香港学生示威,而中国大陆地区、香港和台湾地区也有民间人士参与了****运动,自1970年代开始,华人组织的民间团体曾多次登岛或试图登岛以具体行动宣示主权,称为“****运动”。其中于1996年香港****人士陈毓祥于钓鱼台水域抗议时遇溺死亡。 ******之争 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鉴于日方在******问题上有不同主张,我国政府从发展中日关系出发,在坚持我一贯立场的前提下,与日方达成了此问题留待以后解决,不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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