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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5/6页)
以掩饰的理由,便指天盟誓:绝不说谎,若要说谎,天打雷劈。 然而,盟誓也没用,直至我答应明晚的会餐要喝酒而且必须大醉而归之后才嘻嘻哈哈地离去,其时不要说喝酒,即使亲爹五老爷爷我也是肯叫的。真是烦死人!去就去吧,临去时,却又要瞄了一眼待要把卷子批完的女人,加了一句恶作剧的关心:悠着点儿,别累坏了身子,那是盐缸,不是蜜罐子。 就这样烦人,总算离开了。我长舒了一口气,但还是不放心,因为他们常有回转的时候。 在这里不妨捎带说一下,自打女人来到之后,只要只剩我和女人未走,他们便常这样,虽总借故说忘了这忘了那,实际上却是对我的监视,由此我总怀疑自己的某一个具体的绝对能够暴露秘密的眼神被他们窥测到了,尽管我总是小心翼翼的,自信没有任何破绽露出。监视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侵犯人权的,所以必然要遭人反感甚至于忌恨。 我并没有这样,因为我相信他们是善意的,必定是听信了外界的传言,唯恐我走了前组长的老路。 3 他们刚一离开,我还在观察他们是否有回转的可能,女人已笑了起来,你完全没必要那样慌乱,也不需发那么重的誓。声音柔得让人发颤,而且居然什么都听到了。 我开始紧张,不知所措。 她已在催,走吧?! 慌乱紧张让我明知故问:就我们两人? 答:嗯。 问:去哪儿? 答:去外面。 问:为什么不去家里?问过之后立即后悔了:这实在是智商的问题,不该呀,我何以会如此拙劣?!因为慌乱吧,肯定是,因为我的心脏跳动太过厉害——一股非分之想或许就要实现的惶恐与不安直刺着我的喉,甜甜的,咸咸的。 我的废话已经引起了她的不满,她居然质问道:我老公、孩子、老人都在,难道你愿意吗? 这又是一个变化,她开始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据说男女之间说话到了如此程度是关系紧密的标志,所以我认为已经猜准了她,肯定如我所料。我不免受宠若惊起来,开始不说话。 不要以为我此时的思想有多复杂,因为注意力单一地锁定了想象中的目标,天真幼稚的就如同孩子一般,除了那些曾多少次想象过的而此时更加凸显到脑海里的那些有违圣人关于“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教训的非分的镜头之外,我居然什么也不想,什么也想不起,只顾跟在她后面走。 或许人都会选择自己一至两个强项到大众面前去肆无忌惮地宣扬以保持自己的优势来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优越感,女人尤其如此。倘若实在无法找到这样的优势,女人就会急,宁肯牺牲自己也必须要找到。她选择了工作,所以她工作非常出色。 但这样的优势似乎并不完全地适合所有的场合,既然她已成为这样的女人,所有的场合便必须都有优势。这也是我经常恭维她说她脑袋跟电脑一样好使的直接原因,岂不知脑子好使并不是对女人的夸奖,只要脑子好使必是女强人,女强人反不如贤妻良母型的小家碧玉更受男人欢迎。 当然,男人的欢迎也是有层次的,总希望天下所有的女人都青睐于自己,不怕她们再浪一点儿再sao一点儿,而对于自己的老婆却只能保守再保守一些,不怕她是天底下唯一贞节的女人。 废话少说,单说此时的女人,必是要向我展示她的与众不同的品味:别看她往日里没有太过艳丽的服装,在“吃”的问题上却极为讲究。——跟着她走遍了乡驻地最出名的几家饭店,她不是皱眉就是直截了当地表达了自己的不屑,居然没有一家令她满意。 这是一个固执的女人,固执的女人容易出轨,该打,但又必须宠着,因为她不是自己的渴望中的老婆,或许只想也只能做情人,情人必嘴馋,竟然会为了一馋之福……所以情人是宠出来而不是爱出来的,相信所有的男人对自己的老婆都不会有如此的耐心。既然她不满意,便毅然决定打的去县城,正是我巴不得的事儿。 到了县城,同样几经斟酌筛选才终于肯选中了一家别致的类似于茅草房的店。 店的规模虽不大,买卖却好,而且进出这里的人都成双成对:男的多西装革履,女的则浓妆艳抹,有的甚至年龄相差悬殊,又绝对不是父女或祖孙的那种,必定是传言中的城里人正时兴的外出吃饭不带夫人的那种。 这样的场合配之以朦胧的灯光和舒缓的音乐,最容易激发人的欲望。她居然选择了这样一种场合!而且不停地小声给我评论着传言之中的故事。 我的心立马被吊了起来,紧紧地,想要从正逐步加重的非分之想中挣扎出来已然不可能,而且,象我们这种衣着朴素的组合混迹其中倒是少见,越是少见的越容易招惹目光。 幸亏小店身着长旗袍的女服务员象能探明人的心事儿似地,刚一进门,没容我们稍作停顿,立即被引进那些封闭的小单间。 直到此时,我才稍稍轻松了些。——那一刻,我的心脏必定承受了太大的压力,令我头重脚轻的紧张,让我的手心汗津津的。这种场合实在是对男人精神与意志力的一种考验、一种折磨,事后想起来却又甜滋滋的,觉得作为男人如果没有这一遭,就如同枉活了一生似地。 小房间不大,但只有一桌两椅的简陋摆设却并没有让它显得过分拥挤。只剩下了两个人的空间,我的欲望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几次都想跟外面的一对对那样有所表示,却始终没有这样的勇气,只顾胡思乱想着,大脑里却是一片空白。这是我紧张时惯有的表现,我甚至不敢抬头去看她的表情,话也显得啰哩啰嗦。 她必定比我镇静,依稀记得,进入这个房间时,她在挽着我的胳膊。迫于无法排解阵阵涌上来的欲望的冲动,我只有转而去想刚进门便碰上的男老女少的那一对,正猜测着他们是否是父女倘若不是是否会感到羞涩有没有幸福感,她已招呼服务员上齐了菜。 菜也简单,两荤两素,盛放在四个明显偏大的盘内,虽显得少了些,却甚是精致。或许女人由于长期处于从属的地位都有喜欢自作主张的欲望,一旦得了势,就会颐气指使。待齐了菜,她甚至没有跟我商量一下,就开了酒,为两人都满了杯。 天哪,居然是六十五度的高度酒!此时,我的意识虽刚刚恢复尚有点儿迷糊,但当我意识到这样的事实时,仍难免要惊讶不已。 女人酒场上只要敢伸嘴,必是海量,而存有非分之想的男人常常能不要命——即使再酸弱的,必也会勇敢起来,首先,在气势上绝不能输给了一个女子,豪气油然而生,尽管她或许并没有如此复杂的想法,因为那一刻,她的目光是清澈的,一尘不染。 所以,待她说开始并先呡了大约有六分之一杯酒的样子,我端起酒杯几乎喝掉了一半:先是一凉意直透心底,继而便热起来,直往上冲,激得我额头冒了汗。 她公平,我干了时,她的一杯酒也正喝完。 期间,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大概她在专注地端量我,而我已是连抬头的勇气也没有了。三杯酒过后,开始燥热起来,我的胆量似正一点儿一点儿地恢复。 她脱掉了棉衣,露出只穿着紧身毛衣的上身。由于毛衣太紧,她的线条才被明显地勾勒了出来,但扁平的胸总算有了些轮廓。 酒精显然已让我忽视了这个一直被我认作缺陷的缺陷,因为眼神开始变得不老实起来,只往上瞄,而且她肯定也感受到了我的异样,或许女人原就都有这样的习惯,待她意识到时,分明在故意地把胸脯挺高,如此居然最大限度地掩饰了自己的缺陷,因为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个胸实际上并不小,毅然在骄傲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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