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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敬岩传(转帖) (第5/6页)
枪三大派——杨家、沙家、马家之一的马家。此马家,既见于戚继光《纪效新书》、何良臣《阵汜》,又见于王圻《续文献通考》,可以肯定地说,它是明代陆合枪诸流派中十分重要的一支。但早在吴殳的年代里,马家“之人之时之地,皆无可考”,现在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更需要大赞周折,故我们暂且搁置勿论。出自马家,这是敬岩自己说的。王圻《续文献通考》载,马家枪有“上十八盘,中十八盘,下十八盘”之名目,敬岩在教授吴殳时,并未言及“十八盘”等法。于是,晚年的吴殳对乃师是否真正出自马家曾表示过怀疑。我以为,吴殳的怀疑是多余的,王圻所罗列的“枪之家十有七”,多数得自于传闻之间,有些是从宋代《武经总要》上摭抬来的,如拐突枪,大宁笔枪之类,只是一种别致的枪形,并无枪法可言。王圻信手抄来,聊充数目而已,万不可认为明代枪家确有十七家之多。实际上是吴殳本人对此是有所认识的,他说:“张飞、拒马之类,不过一时口语所成,非真有十七家之法也。”然而他又据王圻“十八盘”之说来怀疑敬岩是否确实出自马家。怀疑实无道理。吴殳晚年,在谈论枪法时,往往有持论偏激而莫衷一是的地方,这与他谈诗论人很相似,大致属于思想方法上的偏隘,历来学者多有批评,我们也不必为之回护。 我认为,敬岩枪法出自马家最重要的根据是枪式特点。据吴 殳辑本《峨嵋枪法·马沙杨三家枪式说》云: “马家木枪长九尺七寸,根大盈把,尖径半寸,腰硬如铁,重六七斤,唯此一式。” 这是马家枪的标准枪式,与杨家枪式不同,与沙家竿子尤不同。吴殳在《手臂录》卷一《石沙杨马少林冲斗六家枪法说》中又言: “敬岩木枪长九尺七寸,根大盈把,尖径半寸,腰劲如铁,重约十斤。” 上引两条材料虽然同出吴殳之手,但前者是吴殳根据程真如的《峨嵋枪谱》所描述的马家枪枪式,后者则是他追记敬岩所执枪的枪式。二者的来源本不相同,两条材料的一致,证明在枪式迥然有别的明代杨、沙、***枪法中,敬岩所执枪式表明他的确是宗奉马家的。在三家枪式中,马家枪最短,杨家枪长于马家,沙家竿子最长。马家枪正因为其最短,所以技术要求也最高。它适宜武艺精深的枪家,而不适宜于教练普通上卒,所以戚继光、程冲斗意在训练士卒的枪法,基本上都主要取材于杨家。对此,吴殳亦有过精辟的论证,此不具引。敬岩枪法本出马家已见上论,后来他又曾受教于刘德长,这我在前文已经谈到。刘德长,据吴殳讲原来是少林僧,曾遍游天下,因此枪技特绝。后来脱去袈裟,仕为游击将军。真定巡抚韩晶宇请德长到府中教部将,兼教其子。敬岩与少林僧洪纪专程去拜访德长,并从德长习枪法二年,成为德长入室高足。吴殳说,德长弟子以山东王富为第一,其次为敬岩与韩二公子,再次者为韩家仆人来子。敬岩枪法经刘德长指点后方达到更高境界。韩晶宇以下褚人事迹待考。 敬岩在教吴殳等习枪时,只讲到自己受教于德长的经过,并未说明刘氏枪法出于伺家,对吴殳来说,这是一个未解之谜。康熙元年(1662),五十一岁的吴殳在鹿城(河北束鹿县东北)盛辛五家设馆,在盛家碰到盛辛五的朋友朱熊占。朱弓马精绝,武艺高超,枪法曾受教于海阳(安徽休宁)程真如,而程真如又受之于峨嵋僧普恩,故称“峨嵋枪法”。在盛家巧遇熊占,是吴殳一生中的大事。在此之前,顺治十八年(1661)吴殳曾写了《石敬岩枪法记》一篇,大略叙述了敬岩枪法要点,但由于“革代之后,心如死灰”,他连笔、墨都已废搁,更无心于枪法,是故对所学敬岩枪法“多所忘失”。结识了朱熊占,二人“意气投合”,刚巧朱氏又是精于枪法的高手,于是他“追数敬岩之法”,向朱氏“询质异同”,不想他久已生疏的旧学,经与朱氏研讨后“顿还旧观”,简直“焕若神明”。这样,他就振笔写下了《手臂录》中有关枪法的主要篇什。更重要的是,通过与朱熊占的切磋交流,他发现,石敬岩所传枪法实际上与程真如所传峨嵋枪法如出一辙。这是怎么回事呢他认为,尽管敬岩没有说明刘德长枪法的渊源,但敬岩曾说:“德长初本少林僧,枪未造极,复游天下,而后特绝。”既然德长曾“遍游天下,安知不得之峨嵋乎不然何其如水入水也”当然,这是吴殳的推测,不是没有道理,也未必确乎如此。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敬岩的枪法的确与普恩——程真如——朱熊占一系的所谓“峨嵋枪法”暗然相合,这是十分有趣的事,是明清陆合枪源流系统的一段值得注意的公案,对之我将另文讨论。 敬岩枪法有很多特点,吴殳讲得很细,其精微处确有明代其他几家陆合枪所不及者。这是一个内容繁杂的大问题,现在只能就其荦荦大端略加介绍。 吴殳告诉我们,敬岩教人习枪,最重戳、革二法,也就是要求习枪者必须从最切实浅近的功夫入手。所谓“戳”,即戚继光、程冲斗诸家的“扎”,是大枪最基本的进攻法。枪家有言:“十枪九扎,一枪不扎,便是傻瓜!”足见扎是枪法的核心,是非重视不可的基本功夫,同时也是最切精要的功夫。吴殳说: “石师之教,先练戳,戳不许多,四伐五伐则喘息汗下,止而少憩。又四伐五伐,以力竭为度。戳不竭力,则手臂油滑,初址不固,临敌无以杀人矣。以渐加之,必日五百戳,几百日而后戳固焉。” 这些话很浅近,无须解说便可明了。“四伐五伐”是吴殳借用《尚书·牧誓》的句子,郑玄《注》谓“一击一刺为一伐。”吴殳当然不是用“一击一刺为一伐”的本意,而是指每一戳为一伐,每一组练习不过四五戳而已。现在看来,这个数字似乎很少,何至于“湍息汗下”呢我们应该明白,首先敬岩所练的马家枪枪式其长近一丈,分量在七八斤到十斤之间;明代尺度与今天相差不大,以嘉靖牙尺为准,一尺约合现在32厘米,只略略小于今尺而已。而明代斤两之重量还略略大于今天,一斤约合今天596克,枪重以七斤为率,约合今天八市斤稍多,这在马家枪式中似于还是最轻的了。我想,凡有过大枪cao练经验的人都可以理解,八斤的大竿子,“以力竭为度”,初练者也就是四五下便需“止而少憩”,这是合乎情理的,是符合实情的。其次,敬岩教戳,要求“以力竭为度”,就是必须全力以赴。他认为:“戳不竭力,则手臂油滑,初址不固,临敌无以杀人矣。”“手臂油滑”四个字可谓妙极。将偷用巧力以追求外观效果的弊病一语道破。“初址”就是基本功,“址”就是地基,由之引伸为基本功。要之,敬岩要求戳枪必须“以力竭为度”,就是要求以拙力练功,以打好戳的基本功,即所谓“戳址”。“戳址”小固,徒具人前美观,上阵毫无用处。吴殳讲,他们四人之中,“戳手唯(夏)君宣最劲最疾”。自然“劲”和“疾”两个字正是戳功的基本要求。至此,我们对敬岩教“戳”的要点便大致上有所了解。 吴殳接着说: “戳之后,乃教以革。革者,其后踵,不得移动,移动则手不熟。乃使善戳者,如矢如电以戳焉,革稍不合法,则杆必及身,颠仆于地。杆以韦絮封其端,而又厚缚纸竹于前胁,然犹左腕右臂青紫流血,恒不绝见。” 所谓“革”,当即“格”之异字,是指大枪的防守法。“革”是泛言各种防守之法,具体讲,马家枪常法是“拿拦革中,钩剔革上,提掳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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