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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张掖属国 (第1/1页)
三国战神马孟起虎牢关下,小将扬名第一百九十四章张掖属国属国,是两汉时为安置归附的匈奴、羌、夷等少数民族而设的行政区划。 简单来说,就是汉室边疆周围,那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又投靠了汉室,成为了汉室的子民和地盘。 在按一定地域范围划定的属国中,所谓的“本国之俗”一般保持不变。也就是说,那些地方的其他民族,依旧可以保持他们原有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只要他们认同大汉的统治,服从大汉派来的官员的管辖,那就是了。 当然,这种事情一般是在王朝强盛的时候,才会比较有效的。若是王朝衰落了,这些属国是否还会乖乖听话,那自然就是两说了。 另外,属国也指内属汉朝的少数族部族或部落,如属国户水胡、属国湟中月氏诸胡、属国诸胡;或指属国都尉官。 也就是说,属国不仅是一种行政区域划分,也是一种对于类似属国状况的民族、部落的称呼。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到了汉代,为了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 据《汉书》卷六《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 由此可见,汉代最早的大规模有记录比较重要的属国,来自汉武帝时期。 而《汉书》卷六《武帝本纪》,唐代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 这也就是说,属国除了可以保持原来的民族风俗之外,还可以保持原先所建立政权的国号。 这个政策,可比后世所谓的一些处理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和制度好多了。 《后汉书》卷一一八《职官志百官五》又说:“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 由此可见,“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附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 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安定、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都曾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 大郡一般都是分割出边远县置属国,如割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割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割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 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 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 由此可以看出来,属国的权力还是不小的。在东汉末年各地没有掌握军权,刺史权力没有扩大之前,属国的一号政治人物属国都尉,倒也算是一方大员。 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又称属国玄军。张掖属国在历史上曾有精兵万骑。 介绍完了属国,让我们把目光转向如今马超要攻伐的张掖属国。 张掖属国,东汉时凉州的行政区划,原属张掖郡,东汉时被分割出去。 汉武帝时,置张掖属国都尉,以主蛮夷降者。 汉安帝时,以张掖都尉所辖地区置张掖属国,同时还分出张掖居延属国。与张掖郡平级,别领五城。 五城是“侯官、左骑、千人、司马官、千人官”。辖地包括今张掖市、山丹县南之大黄山、山丹军马场等处及相邻的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东南部以达鲜水上游的祁连山区。 也就是说,马超目前所要面对的张掖属国和张掖居延属国,曾经都是张掖郡的治下,只不过后面被分割了出去。 当然,这两个地方因此距离张掖并不远,都在张掖北边。张掖属国在张掖郡的北边,而张掖居延属国,则是在张掖属国的北边。 自从东汉后期,羌人之乱颇为严重的时候,汉室朝廷就忙着和羌人在打仗。他们的主要战场,刚开始是在金城和武威一带,后面甚至到了陇西汉阳等郡。 凉州境内距离中原关中一带较近的地方都受到了威胁,朝廷自然从此之后就丧失了对更远的河西之地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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