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住房分配 (第3/3页)
孝北县城有住房”的人员,没有取得分房资格。他怒火中烧,向住房分配领导小组申诉,找行领导据理力争。
方红梅在孝北县一中住的那两间简易宿舍能叫住房吗?那就是一个临时的安身之所。简易宿舍背后是孝北县装卸运输公司,院子里经常囤积和堆放着化肥,气味相当难闻。特别是夏天,化肥散发的刺激气味常常让人睁不开眼睛。简易宿舍本来就不适合人居住,他们实在是没有办法才委身于此。 夏宗明不理会王加根的诉苦和解释,坚持把他划入“配偶在孝北县城有住房”的范围。并且说,这事征求过赵国栋的意见,赵国栋也认为,王加根不应该参与新宿舍楼的住房分配。 是可忍,孰不可忍? 王加根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大声说:“行啊!你们这样认定我没有意见,但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们。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现在住A银行老宿舍楼里的人都没有参与分房的资格,包括丁仲元和程金林,也包括你老夏!你们目前住的都是单元房,算不算在孝北县城有住房?” 夏宗明无言以对,望着王加根直翻白眼儿。 第二天,住房分配领导小组又修改方案,把“本人或者配偶在孝北县城有住房”这个限制性条件删掉了。 初战告捷,王加根又提出了一条建议,应该把从外地“选调孝北县工作人员”作为加分项。这个建议是有根据的,理由也比较充分。 孝天市委市政府针对“选调孝北县工作人员”出台了好多优惠政策,但在A银行孝北县支行执行的时候都打了折扣,根本就没有落实。七个选调人员中,只有赵国栋、万建伟和王加根三个人职级提升了,其他四个人依然还是“大头兵”。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应该给选调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八十元钱的生活补助,赵国栋却提出,A银行孝北县支行按照这个标准的一半执行,每人每月发四十元。另外,鉴于王加根家在孝北县城,有地方吃饭,每月只发三十元。 还有一件事,让王加根更气愤。 A银行孝北县支行正式成立后,陆陆续续进了十几个人。他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他老婆。方红梅刚满三十岁,年龄不算大,又有本科文凭,干银行职员还是可以的。他于是就向支行人事股递交了申请。 夏宗明很快告诉他,赵国栋不同意。说支行原则上只招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王加根从侧面了解到,赵国栋的老婆已经从孝天市纺织品批发公司调到了A银行孝天市分行营业部…… 都是他妈的袖筒政策!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等于是废纸一张。现在支行分房子,理应对选调孝北县工作人员有所照顾,王加根提出这一加分项合情又合理。 遗憾的是,这条合理化建议最终还是没有被赵国栋采纳。理由是:选调人员中包括两位行领导,这样搞影响不好。 真是好笑!市委市政府有文件,要求社会各界为选调人员提供生活上的便利,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安心工作。赵国栋却怕给选调人员分房加分影响不好。他作出这样的高姿态,受损失的实际上是另外五个选调人员。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即使没有选调人员这个加分项,他和万建伟也能够分配到住房的。 按照修改后的新宿舍楼住房分配方案,最终的评分结果出来了。四位行领导和支行中层干部基本上都进入了前二十四名。王加根是第二十一名,比较侥幸。 最幸运的还是叶卫国,他恰好是第二十四名,比排在他后面的支行营业室主任韩忠勇高两分。不过,他自己心里很清楚,这其中有猫腻,因为他隐瞒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作为支行住房分配领导小组的成员,叶卫国一直在关注他自己的排名。如果按照实际得分情况排序,他应该排第二十五名,落后韩忠勇三分。这样的话,他就不可能在新宿舍楼分到房子了。除非前面二十四人中有人主动放弃分房资格——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要想在新宿舍楼上分到房子,就必须提高自己的分数,而且综合得分务必超过韩忠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叶卫国撒了个弥天大谎。 他故意隐瞒自己有一儿一女两个小孩的事实,说自己只有一个女儿,是独生子女。就这样,他享受独生子女加分条款,综合得分超过了韩忠勇。本来,加分项目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材料。如果是独生子女,就必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叶卫国当然拿不出这东西。他对夏宗明说,独生子女证在他老婆袁冬梅手里。袁冬梅带着女儿住在农村,眼下正是农忙季节,没功夫来。 “这种事情哪个还敢造假不成?我可以赌咒发誓,如果我有第二个小孩,就让我出门被汽车撞死!”他信誓旦旦地保证。 听叶卫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夏宗明就不再与他较真了。洋装糊涂地网开一面,没有审核独生子女证,就给叶卫国加了五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