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醉_第四十六章 谁征服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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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谁征服谁 (第2/3页)

有分寸,而我也不想做一个红颜已逝,只知道做老公跟班的怨妇,

    那不是我人生的重点,我人生的重点是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会带给我想要的快乐,而且我也隐约感觉到,我与我的快乐在与日俱近。

    随着时间推移,二rou蛋在我肚子里尤如GDP稳定增长,也如同我的诗,越写越多,只为了秀给地老天荒看,地老天荒写得诗也很性格,

    保你没见过,诗的形状呈三角形或者沙漏状,但真正性格的,还在后面。

    那年,秋风飘摇,木叶纷飞如雪,一派丰收的景象,一面收获的季节,我张开双臂,任日落斜阳洒满全身。

    一个假日,与往日并没有不同,我照例进入地老天荒的空间浏览。与往日不同的是,我竟看到他写了个武侠小说的片断,题目是看不懂的江湖;

    侠女十三妹抱拳一辑:“天荒大哥,七日后万众城不见不散”。话音未落,已无踪影。天荒少爷摇摇头:“一个人苦修这么多年,功力长进不少,可还是独行侠一个啊。”

    转眼七日已过,天荒少爷正在榻上行功,突然接到十三妹飞鸽传书:“小妹携同达州剑客将至,如今水米未进,腹内空空,望大哥准备午羹”……

    我感觉不可思议的同时,总算明白,我们究竟是谁在征服谁了。

    当我们再次相遇的时候,我由衷地表达了钦佩之情:“没想到你还会写武侠小说,而且颇有名家风范,真让我刮目相看。”

    地老天荒竟不以为然:“我以前写过小说,而且在杂志上发表过。”

    偶地妈呀,还真让我遇上了一位深藏不露的高人:“那我拜你为师,教我开始写小说吧,写诗我都写得不耐烦了。”

    “写小说和小学生作文一样,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然后有主人公。”

    “哦,我没什么概念,我喜欢天马行空,随心所欲地表达。”

    “先写一些短篇,求精不求多,在你生命里最难忘的时光,抓住一两件来写。”

    “那么怎样才算写得成功呢?”

    “要有主题,扣住编辑的心弦,让编辑产生共鸣,主要是你写得先要感动你自己,等发表了一两篇,就不难了。”

    “嗯,我明白了,谢谢你,我一定努力。”

    然后,我们吻别。

    这吻别的动漫表情是地老天荒发过来的,我经常重温,在他不在线的时候,男孩和女孩长得非常动人,我觉得他们一定是韩国情侣,

    而我和天荒是海市蜃楼的一对。

    我说:“这动漫我很喜欢”

    他说:“我也很喜欢”

    那么,是不是,我们在互相喜欢?

    龙白天不着家,但是晚上从没有夜不归宿,偶尔,他会跟我讲杀场里的荤段子,某个贩羊的在南关黄米一条街,给老婆从小姐的肚皮

    上揪下来了,当众吃了母老虎好几个响亮的耳光,他边讲边乐得肌rou乱颤,我听了心里不免有些发毛,禁不住问他:“你就没有和他

    们相跟着去找过小姐吗?”

    他不屑地:“咱这小地方,小姐都长得牛头马面,能把人惊出毛病,吓得狂奔,哪有心思上她们了?”

    我觉得老公毕竟是个大学生,还是个副乡长,品味总不至于如此差吧。

    我们一起生活了多年,龙衣着打扮上从不讲究,我也从没感觉到某个时候他突然变得注重穿着了,也并没有反复在镜子前摆出臭架子

    自恋不已。虽然在那么不特定的一天,他突然穿起一件来路不明的深蓝色衬衣,他感觉生猛我感觉拉风,不由心生狐疑,因为他裸体

    以外的东西都是我在打点,于是针对性地问:“这衣服我从没见过,啥时候买的?”

    他先略一怔,很快极其随意地回答:“卖了皮,路过朔州,拾得减价货。”

    我也就不再当回事,主要是龙有一句口号绝不过夜,让我的心也绝不怀疑。

    但是,不怀疑不等于不计较,我总觉得那衬衣意味着某个秘密,我应该鄙夷并且永远不会忘记,并在某一个适当的时机,再适当的提起。

    08年初,二宝宝将要出生了,我正想着和地老天荒暂时告别,竟看到他空间放了一篇新的日志,名为告别书:

    虽然舍不得,我也不得不和亲爱的空间好友们说声再见,公司准备在三年内上市,我们所有的主管都接受了培训……

    感谢好友们给我的关怀和支持,让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寂寞的夜晚,但是这种生活一定要改变……

    再次感谢亲爱的空间好友们,我会想念你们的……

    虽然害怕说再见,但再见的时刻终于来了,该来的终究要来,所以我一点也不意外,只是有浓密的感伤,在炉火的照耀下,夜一样明亮。

    我真心实意地从心底里感谢上帝,送给我对地老天荒的一段纯粹的依恋,随着宝宝的到来,我的生活会陷入混乱,不会再有多余的时间思念和回味那段网络情缘。

    但是,我可以拿起笔来,学着写一些东西,等待有朝一日,秀给地老天荒看,这个目标也许象一个传说那么遥远,却让我找到属于我自己的快乐,终于让我觉得自己可以比一般人不一般,因为笔下的一切,我说了算,我是这笔下世界唯一的主宰。

    长到15、16岁的时候,村上春树在他的小说里已经在尝试着和不同的女孩睡觉了,不过在中国农村九十年代初期,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在作家的笔下仍然只是情窦初开的花季少年。

    我在把学习当任务完成之余,并没有谈成恋爱,同班的同年级的一些风流人物开始偷偷摸摸的约会,稍胆大一些的则是和异性没话找话,想着法儿表现自己。

    我是标标准准的灰姑娘,头顶没有闪烁着一丝光芒,只是躲在暗处,不时寻找自己暗恋的对象。

    那时候我本来迷恋着长头发的男孩,觉得留着象女孩一样头发的男孩就好得不行,可能是偶尔看到某位长发男明星的海报,后来就注意到台湾歌手迪克牛仔,他站在台上,长长的卷发随风飞舞,不时遮住半个脸庞,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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