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史话中华演义_第184章为独裁介石制约 因党诤汉民软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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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4章为独裁介石制约 因党诤汉民软禁 (第1/2页)

    【史要】国民党“党治”与“军治”之争,蒋介石软禁胡汉民……

    却说,“国民党军”对中*共*“江西苏区”实施的“第一次围剿”被“红军”粉碎后,蒋介石不甘心失败,决定“再调兵遣将立即实施‘第二次围剿’”。

    只是,此时的蒋介石还另有一事亟需办,那就是“想尽快制定一部《约法》”。

    其实,还在两年前,蒋介石已授意“国民政府法制局”拟就过一个《组织中华民国暂行约法起草委员会案》,并在“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上通过。

    不过,那只是因为当时社会各界有此竭力要求,蒋介石为显示自己“顺应民意”才如此而为,却并非是他自己的刻求。

    也正因如此,当胡汉民在“国民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反对制《约》时,蒋介石缄口没置可否;所以,制《约》之事也就被搁置了。

    后来,又因接连不断的战争,实是令蒋介石无暇他顾;致使制《约》之事仍被搁置,且一搁就是两年。

    而当“中原大战”接近尾声时,阎锡山等人在北京另立了一个“国民政府”;同时,还成立了一个所谓的“《约法》起草委员会”,欲抢先制订《约法》。

    阎锡山败退太原后仍不忘制《约》,并于一九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赶制完成且正式颁布了《太原扩大会议约法草案》,即史称的《太原约法》。

    虽然,《太原约法》尚是《草案》;但是,阎锡山此举,无疑是对蒋介石一个极大的触动,让他觉到了这《约法》或许果真有用;否则,败局已定了的阎锡山为何还要将它当救命稻草似地拾取、作护身符用呢?看来,自己得补上一课,赶紧也制订一部《约法》以显示自己的正统性。

    一九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谭延闿病逝,其“行政院长”之职须补缺。

    因此前,“国民政府”改组为“五院制”时,谭延闿已知趣地将“国民政府主席”之职让出,以使蒋介石能将“国民政府主席”与“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兼于一身。

    而今,谭延闿病逝了,蒋介石干脆将其“行政院长”之职也揽过来由自己兼任。如此,加上蒋介石原任的“中政会主席”,可谓是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了。

    按说,蒋介石应算是登峰造极该称心如意了;但不知怎的,他却似乎仍有美中不足之感。

    原来,胡汉民回国后向蒋介石提的那套治国方略,虽便于他实施“削藩”和“中央集权”,蒋介石确也从中受益不少。

    然而,胡汉民设计的政体,因其治国理念的核心是“党治”两字;据此,国民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国民党代表大会”产生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简称“国民党中央执委会”或“中执会”。

    而“中政会主席”、“国民政府主席”、“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乃至“国民政府”的“五院院长”等都须由“中执会”推选。也就是说,“国民党”的“党、政、军”最高领导的人事任免权是在“中执会”而非蒋介石手中,此即胡汉民所谓的“党治”。

    按照胡汉民设计的如此“党治”体制,虽是身兼数要职、看似将大权集于一身了的蒋介石却仍须受制于“中执会”;如此,蒋介石无异于被戴上了个“金箍”而仍要受制约。

    而能进入“中执会”的多是些“国民党元老”,这些“元老”非但迂腐得很、且总是倚老卖老地不甚听话,常会对政府说三道四地加以掣肘而令蒋介石甚感不自在。

    因此,蒋介石亟望能摆脱“中执会”的约束。

    何况,按照胡汉民的“党治”体制,“五院院长”也是由“中执会”任免的;自己这个“国民政府主席”却无权对他们制约,这对于欲“大权独揽”的蒋介石来说,未免也是一种缺憾。

    所以,这种体制上的不足、亟须改革加以弥补;否则,自己的“国民政府主席”岂不成了虚位?

    而当时,蒋介石采纳胡汉民的谏言、实施“五院制”和“党治”,乃是为了“削藩”的需要。而今,各地实力派的“山头”几被削平了,也就不再需要胡汉民所标榜的、且总令自己觉得碍手碍脚的“党治”。

    而纵观西方列强诸国,他们的“元首”多是“总统”,其权力是由《宪法》规定并赋予,不受“党规”的制约。那么,中国何不也采取“总统制”呢?若是能将“国民政府主席”的头衔换成由《宪法》赋予权力的“总统”,套在自己头上的“金箍”岂不就可去掉了?

    而孙中山在《建国大纲》中有言:“宪法未颁布以前,各院长皆归总统任免而督率之。”也就是说,“总统”可拥有对“五院院长”的任免权;如此,一旦当选“总统”,就可拥有不受政党约束的最高权力,这正是蒋介石所梦寐以求的。如此美事,何乐不为?

    只是,若施行西方的政治体制,“总统”一般须由“国民”直接或间接“民主”选举产生;蒋介石自知在“国民”中的口碑不怎么好,若想通过“民主”选举当上“总统”恐会不那么顺利。

    不过,蒋介石知道,西方国家所谓的“民主”选举玩意儿无非是为“愚弄民意、争权夺利、欺世盗名”的一种手段罢了,实际上仍是受人cao纵;所以,不必太多顾虑。

    再说,那些原来较有实力与自己争高下的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等人眼下都被一个个打趴在地了,连汪精卫也已吓得亡命海外。所以,此时若行选举,已无人可与自己争锋;“总统”之位非自己莫属,形势对自己应是十分有利。

    而欲实施“总统”选举,只要制订一部《约法》并在其中作出与“总统”相关的一些规定就可了。

    且早在“二届五中全会”上,就已根据“国民”的要求通过了有关“起草并颁布《约法》”的《决议》。虽然,这一《决议》后来在“三中全会”上被胡汉民否定了;但若是要用,仍可执行。

    蒋介石如此思定后,遂决定“趁眼下无人能与自己争锋之时,尽快制订一部《约法》并举行选举”,以圆自己当“总统”之梦,并如愿独揽大权。

    为此,“中原大战”刚结束,蒋介石就匆匆地班师南返了。

    蒋介石返回南京后,一面调兵遣将欲对中*共*的江西“中央苏区”实施“第二次围剿”,一面即着手准备召开“国民会议”并制订《约法》。

    一九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蒋介石主持召开了“国民党三届四中全会”,将有关“召开‘国民会议’及制订《约法》”的《提案》交付审议。

    会上,蒋介石的“心腹”张群等人当然表示“赞同”,并摆出了充分的理由:“北伐以来,仍战乱不断,皆因无《约法》可循之故。无《约法》,军阀不受约束,中央权威难以建立,中国何能求统一?无《约法》,战源不消,人民生命财产难以保障,又何以言建设?三年以来,为求和平统一,致使数十万将士浴血战场;惟有速订一全国人民公守之《约法》,方可一劳永逸消弥战事祈求和平。”

    同时,张群等人又以“召开‘国民会议’,可以密切‘国民党’和‘国民’的关系,增进与‘国民’团结”等解释,甚是冠冕堂皇、振振有词。

    然而,胡汉民并不卖账,他以“总理的《建国大纲》没有提‘约法’两字,而单讲‘训政’”为由,仍持异议、竭力反对制订《约法》。并重申:“总理的遗教,就是现成的《约法》;若再另行制订《约法》,就是违背总理的遗教,必将误党祸国。”

    胡汉民之所以要反对制订《约法》,是有其自己的盘算。

    因为,胡汉民两年前匆匆回国,乃是觉得“北伐”结束、中国统一后,深谙“武人打天下,文人治天下”之理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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