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9-1 (第2/2页)
仍然太少,几乎是杯水车薪。另一种方案,是将未被抵押的不动产出卖掉一部分,但要保证出卖的不动产部分也能正常生产,否则,就会影响全厂的生产与经营。 经过权衡利弊,该企业决定出售一幢厂房和一条生产线,以解燃眉之急。经过与某资产租赁公司商定,那幢厂房和那条生产线由资产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由该公司将厂房和生产线出租给该企业。该企业得到了资金的周济,归还了银行贷款,生产资金有了着落,生产经营照常正常进行,被银行抵押的资产也解套了,下一步,向银行贷款就容易了。 按照合同法的说法,企业所得到的是“回租权”;按照物权法的说法,企业所得到的是“改定的占有权”。 例一、例二所举的例子,在合同法中属于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3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租赁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唱主角的是出租人,而出卖人为融资而进行了角色转换,自主所有物变成了他主所有物,自主所有权人变成租赁占有权人、承租人。受让人为获得物的支配权也进行了角色转换,在向出让人支付物的价金以后,由物的非所有权人变成所有权人、出租人。合同法关于物权、人权及其相互关系是浅层次的规定,没有物权法规定的深入刻画。 应当指出的是,不动产占有改定的效果显著一些。因为不动产是不能移动的,租赁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且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大,故出租人很放心;不动产占有改定的范围比较广泛,比动产占有改定的效果更加显著。动产占有改定搭配不动产占有改定,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发挥更好的效用,物权化效果最为显著。 通过以上两个例子的介绍,关于“为什么所有权出卖了动产标的物,出让人仍然可以拥有该物的占有权?”、“占有改定到底有什么作用?”等等的问题已经基本明了。接下来,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是否也跟着一并破产?”这个问题在合同法中有现成答案:不会。 合同法第242条明确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这就是说,一旦承租人破产,物的所有权仍然是属于出租人的,出租人的财产所有权不受外界的影响。出租人可以凭借财产所有权的存在,另外寻找合适的承租人,继续自己的租赁事业。
动产占有改定和不动产占有改定,其开头都有一个好的开局,而结局可能是多种多样的。这可以从占有改定的时间表上可以窥见,占有改定以后,坚持的时间越长,效果就越显著。如果租赁的任何一方毁约,占有改定中途而废;如果出租人行将破产,那么离占有改定的破产也就不远了;如果承租人破产,则宣告占有改定破产。 以上例子表明,占有改定,实质上是困难企业的自我保护,即通过融资租赁的途径,解决暂时的困难。比较抵押物融资,直接出卖资产的融资各有千秋。抵押物融资,可以出卖资产,也可以不出卖资产,即使出卖资产,也是在资不抵债时被动地出卖资产;抵押资产融资,所获得的资金比较有限,对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助力也比较有限。直接出卖资产的融资,是出卖人主动出卖资产,所融资的数额较大,也可以继续占有、使用原有动产或不动产;但是,这种融资代价很大,风险融资倾向远比抵押融资危险。直接出卖资产的融资,是以丧失原物的所有权为代价,在直接出卖资产融资过程中,原物打折出卖比较常见,有的损失相当严重。出卖人丧失原物所有权之后,对于原物的租赁定价权旁落,租赁价位虚高、水涨船高的现象不乏少见。某些企业直接出卖资产的融资,结果到头来是昙花一现,重新陷入资金短缺的危机之中,短期纾压快,结果企业破产也快。 占有改定,在物权法动产交付中属于冷门,不太引人注目,应用范围不及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而在经济学领域却是热门。对于经济领域而言,以上所举的例子,根本是小菜一碟。许多金融衍生品,从股票、期货、基金、期权、债权、抵押权、国债到次贷、对冲,都可以找到占有改定的影子。这种种占有改定,不但涉及的金额特别大,而且参加的人数特别之多;不但经济界人士参与其中,非经济界的公众也参与其中;这些大大小小的金融衍生品,汇集成浩浩荡荡的金融海洋,汇集成汹涌澎湃的占有改定的汪洋大海。 阿基米德说过,“给我一个杠杆和支点,可以撬动地球”。如果将金融工具当作阿基米德杠杆,将占有改定当作阿基米德的支点,也许真的可以撬动地球。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7条 相关名词:【简易交付】【指示交付】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