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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 (第8/8页)
为它是以国王为根源的,私人在何种条件下可以成为土地所有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转让等问题,国王都有权加以规定。私人持有地产一般都必须向国王承担若干封建义务,如各种赋税与劳役。国王颁布的有关土地诏令,连同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义务,加上普通法官们的努力,逐渐形成了英国独特的地产制(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第四版第161页)。 英国财产法的主要缺点是体系极为庞杂,没有大陆法系《物权法》那样集中而富有条理性。 B、法国法系属于财产法系,实行“一物一权主义”。是大陆法系的一个次要分支,《法国民法典》既没有《物权法》,也没有英美法系那样的财产信托制,也没有德国法系那样的条理清晰度,财产法体系亦非常庞杂。其特点是财产法范围广泛并后来添加了优先权制度,其缺点有上述那些。 C、德国法系属于物权法系,实行“一物一权主义”。是大陆法系的一个主要分支,制定了《物权法》,此法是《德国民法典》的当家民法。其特点是规定了国家的基本物权制度,所有权、用益权、担保物权条分缕析;其缺点是缺乏财产信托制。 法国法与德国法有个相似点:法国法把全部“物权法”分散在财产权法的各个部分;德国法除了集中规定《物权法》之外,还把其他的“物权法”分布在“财产法”中。 (2)关于《法国物权法》的热点问题 正当我国紧锣密鼓起草《物权法》的时候,另有专家出版发表了《法国物权法》一书。其委婉地表示:我国不必制定德国式《物权法》,而应当制定法国式“物权法”。 360百科《法国物权法》的评语是:“法国物权法对当代法国物权法的理论作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和阐述,结合法国物权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历史和现状,着重论述了法国民法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并对这些原则和制度的历史发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书名法国物权法,作者尹田,出版时间2009-5-1,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尹田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360百科广告的《法国物权法》应当是第三版。 严格地说,《法国民法典》中并不存在《法国物权法》,当然大量存在《法国财产法》。如第二卷是《财产以及所有权的变更》,第三卷是《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式》。全部法典才3卷,《财产法》占据了2/3以上,这里根本未出现“物权”、“物权法”之类的概念。尽管后来的法学家们从理论上寻找了一些“非法定”的“物权法”证据,却不可否认该国民法典中毕竟是以“财产法”公示的。 这就带来一个热点问题:明明《法国民法典》标示着《财产法》,而尹教授偏偏整出《物权法》,到底是以法律规定为准还是以学者的论点为准呢?《物权法》与《财产法》的边界到底在哪里呢? 其实,《法国物权法》作品的书名应当是《法国民法典中的物权制度》,这样大家就容易理解接受。否则,人们真的以为在法国存在一部《物权法》,还以为“《财产法》就是《物权法》”。 《法国民法典》确实存在一些类似物权和物权法的东西,如所有权、用益权、使用权、居住权、人役权、地役权,这些分布在第一卷之中。但是,第一编“财产的分类”规定为不动产、动产、财产与其占有人的关系,明确规定了是《财产法》,而不是《物权法》。 第二卷好多不是类似物权和物权法的东西,如继承权、赠与权、普通债权、普通契约之债、普通买卖关系、股权、民事合伙、借贷、赌博、保证等。类似物权和物权法的东西是质押、抵押权、不动产登记、占有、占有保护等。至于优先权,里面把担保物权的优先权与社会福利的优先权混杂在一起,根本不分物权与债权、人格权。 《法国物权法》这本书太奇葩了,不知道法国人是否能够接受,反正有一些中国学者会质疑它的中心思想的。 《法国物权法》一书定然产生以下几个热点问题: 一是,什么是《物权法》?什么是《财产法》?法国人认为是《财产法》的,中国人就可以断定是《物权法》吗? 二是,照《法国民法典》的说法,如何能够体现出“物权优于债权”这样的法理逻辑? 三是,如果中国也制定民法典,是否要吸取法国民法的经验把《财产法》添加进去? 对于以上第一个问题,大家怎么好说呢?论物、物权和物权法成分,里面确实有,但人家本来一直是称呼“财产法”的啊? 对于以上第二个问题,开始见分晓了。《法国物权法》并不认可也把“物权优于债权”这样的法理逻辑。第十六章“普通债权的一般担保权利”没有区分担保债权与普通债权的性质特征,也把它当作物权法对象了。我国物权法没有保证金、违约金等债权性担保列入“担保物权”编,是严格区分担保债权与普通债权的。 所谓担保物权,是将担保债权与担保物权粘连在一起的,这样就体现了“物权优于债权”这样的法理逻辑。但是,普通债权并不必然地与普通物权粘连在一起,法律效力显然偏低。 对于以上第三个问题,理论上容易造成热点问题,但难以造成亮点问题。《法国物权法》一书于论点、理据上本身成了问题,欲请官方按照他的意图制定成杂交品种的“法式物权法”,定然于第一个理论关也难通过。该称“财产法”的,还是要称“财产法”的! 相关法律: 《物权法》担保物权编,《担保法》相关内容,《担保法司法解释》相关条文。 相关词汇: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1——957-2-30 〖本文要点〗 物权法的热点亮点问题不胜枚举,而事关物权立法的两大热点亮点问题却占了先机,并且两个都是最大的物权法的热点亮点问题。无论是从政治理念上或者是立法技术上考量,这样的讨论是非常必要的。几位著名民法学家的精彩争论,开启了人们的心扉,领略了物权法的真缔,把亿万公众带到物权法的新世界。 具体地说,物权法是特立独行的一类民法,与一般民法有很大的区别。对物性是物权法的一大法律要素,而且是不可分离的第一要素。物权是因物而生,物权法是因物权而生,没有物,哪来什么物权和物权法呢?假若物权法真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人权关系吗?是纯粹的债权关系吗? 确切地说,我国制定物权法和制定财产法不是相斥的,而是相容的:两部法律都可以立,并且都可以同时立,不要否定他人的而只肯定自己的就好了。 字数:199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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