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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5) (第2/2页)
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格伦农遵命又斟满酒,然后坐好,准备洗耳恭听。 “我成为孤儿,”斯迈利说:“是在十五岁时。我父母在贝利滩以外六百码的地方,乘小帆船失事,被淹死了。我爹生前是新港一家小保险公司一个代办所的老板。他所以要搬到新港去,是因为他meimei嫁给了当地金融界的一个老头——社会保护界的一个大人物。我估计他抱有一种幻想,以为可以在那里征集到所有居住在具有文物价值的旧房子里的人的火灾保险。说不定他真能办到这一点。但他的公司告诫他别抱希望。谁有兴趣为一座一百五十年前的木屋搞保险?我爹就爱干这种异想天开的事,从来不三思而后行。 “总之,我在十五岁上成了孤儿。只得跟着一个守寡的姨妈一道生活。在吃穿方面她待我不错,还给我相当多的零花钱。不过仅此而已。我在她面前总像个客人,好像是一个在她那儿度完暑假还不回家的学生。她对我不管不问我倒不在乎。放学之后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新港高中的考试制度很不严格;我当时喜欢跟着一群比我年纪稍大的孩子跑。二次大战刚刚结束,有许许多多十八、九的青年原盼着奔赴战场,却发现已经轮不上他们了。他们不可能马上收回野心,再去上大学,就准备抛弃一切,瞎混一段时间。我比他们小得多,但他们准许我和他们一起胡混,因为——我估计是我的不断努力和争取感动了他们。我们确实是一群粗野的人。 “新港的镇子不大,但娼妓一向很多,我被那些荒yin无度的年轻的和不太年轻的粉头勾引得放荡起来。当时,最时髦的把戏是,寻得一个**,让她爬上你的汽车,再把她送到其他伙计等着的地方去。总而言之,一年多的时间就是这样度过的:开着汽车搜索女人,骑着摩托到处飞奔,不是到海边就是在谁家喝个酩酊大醉。渐渐地,大伙对此也感到厌烦了,就开始搞夜间盗窃。依我看,我们并不十分缺钱花而是以此来寻求刺激而已。就这样,有一天晚上我在查塔姆大街等候同伙一同去行窃。可是一个人也没有等到。我当时气极了,以为他们是丢下我跑到别处喝酒去了。我站在那里寻思下一步该做什么,抬头一看,正看见坦纳鲍姆老头在锁他的酒店。他坐上汽车走了,我想,干嘛不乘机下手呢?我走进旁边的背街,越过墙头,进入他的后院。进屋没费什么劲,店房的后门用肩膀一扛就开了。于是,我来到酒店里边,用坦纳鲍姆正巧放在旁边的一把冰斧砸开了自动收钱器,里面当然一无所有。他夜晚是不会在钱箱里留钱的。我真有点恼羞成怒了,但我突然发现货架上的东西也很值钱。 “首先,我打开一瓶一夸脱装的‘四玫瑰’酒,喝了两大口。然后又跑到杜松子酒那边狂饮了一通。我当时想,要是伙计们在场,我可真露脸了。我决定再带回一些酒,尽可能多带些,便抄过两只送货篮子往里边塞起来。可我已经烂醉如泥——从来没有醉成那样过——别忘记,当时我只有十六岁啊,篮子里的酒瓶老往地下掉。我估计我在那里待了足有两个小时,整个屋子被我搞得乱七八糟。我喝呀,灌呀,破酒瓶扔的到处都是。突然,前门传来了开门声我慌了手脚。赶紧朝后门跑,但一下被我自己扔的东西滑倒,跌在碎玻璃上。电灯亮了,坦纳鲍姆老头已经叉腿跨在我的身上。他身材魁梧,身高一米八三,体重二百磅,当时大概是四十五岁。他一声不吭地看着我躺在地板上哇哇大哭,后来他退了一步,起脚对我的腰就是一记猛踢,踢得我滚了几圈,撞到后面的墙上。我昏了过去。醒来时已经躺在坦纳鲍姆另一个街区的家里。后来,他让我坐起来。我狼狈极了,衣裳上布满了血渍,在他铺里喝了那么些酒,酒劲还没有过去,脑袋像要炸裂似的。最后,他向我走来,我以为他又要打我了。真希望警察会马上赶来。但他手扶着我的肩头,看着我的脸说:‘你是那个孤儿吧?我可以原谅你。’然后他把我领进洗澡间说,洗洗干净,回家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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