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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这是革命 (第2/2页)
正义和正当秩序的过程。而现代社会科学家们往往把革命和巨大的社会变革联系起来,认为任何革命都不是一个单独的夺取政权的事件,而是一个变革社会的过程。这种从动态的角度解释革命,把革命看成是一种变革社会的过程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不从本质上阐释革命,只从动态的角度解释革命是不全面的。 上述四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革命的含义,对我们理解社会意义上的和政治意义上的革命的含义有不少启发和借鉴。要全面地科学地理解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上的革命的含义,就必须了解马克思主义在这方面的三个基本观点。 第一,革命是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激化的产物。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存在着阶级矛盾、冲突和对抗。当这种矛盾、冲突和对抗大大激化时,就会发展为政治革命。一般说来,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均,两极分化的的加剧,人民生活的急剧恶化乃至极度贫困化,就会引起阶级矛盾、冲突和对抗的激化,必然引起政治危机、经济危机,文化危机和社会危机,进而引起革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革命是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激化的产物,同时又是解决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的主要途径和手段。 第二,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反动落后的统治阶级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都不会轻易地退出历史舞台,都会竭力反抗进步阶级的革命,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进步阶级只有通过暴力革命才能达到变革社会制度的目的。 第三,革命是政治的最高行动。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避免的政治行动。这种政治行动之所以不可避免,是因为它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是由社会矛盾运动规律决定的。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而这种社会革命或称这种政治行动是任何试图取得统治的阶级获得最终胜利的关键。由于以推翻现政权和破坏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政治行为,将导致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生深刻变化,所以,恩格斯又把这种政治行为看作是政治的最高行动。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最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提出的历史设想中,主要的思想是以一种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各个时代彼此更迭的思想;革命从它最全面的意义来说,是从一个时代向另一个时代的剧变性的跃进。在陈旧的制度同争取自由的新的生产力之间,进而从人的关系上来看,在旧秩序内部的上层阶级同下层阶级之间,在以前的阶级同向它挑战的新的阶级之间,各种冲突的汇合,会带来革命,直至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原来被剥削的阶级同新的统治阶级合而为一。后来,只是对于现代欧洲的革命,包括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才有时间认真加以考虑。马克思在1843年已经开始研究英国、法国和美国的革命(他的笔记中说明了这一点)。所有这些革命都是“资产阶级革命”(虽然美国的革命也是民族的革命),是由中等阶级中野心勃勃的一部分人领导的,本质上是由资本主义的生产力扩大的需要促成的。 在所有这些除旧立新的尝试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很快考虑到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和1524—1525年伴随它最初的最豪迈的阶段的德国农民战争(恩格斯在这方面写了一本书),认为这是最早的革命;虽然作为市民和农民打破封建优势的努力只获得很有限的效果。17自认为如此。世纪40年代英国的暴动要成熟和成功得多。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如果没有自耕农和城市平民竭力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的地主战斗,它不会推进到如此程度;这也就向他们暗示这样一个一般原则,所有一切造反的运动必须推进到远远超出资产阶级自身利益所要求的目的,如果不可避免的反动不要超出像1688年那种结局所代表的限度的话(参看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另一个一般特点是,走向前台的新的有产阶级能够得到群众的支持,就能以反对旧秩序的全民代表的姿态出现,甚至在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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